第一章總則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切實做好我院2020年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院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濰坊職業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濰坊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濰坊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校名稱:濰坊職業學院
第五條學校代碼:12391
第六條辦學類型:公辦
第七條辦學層次:普通高職(?疲┰盒
第八條學校地址:學校設有濱海和奎文兩個校區。濱海校區位于山東省濰坊市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教創新區海安路06588號;奎文校區位于山東省濰坊市東風東街8029號。
第九條基本情況:
學院坐落在世界風箏都--山東省濰坊市,校園占地1919畝,建筑面積47萬平方米。學院現有教職工990人,其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76人,博士、碩士590人。設有農林科技、機電工程、信息工程、文化創意等10個全日制二級學院,設有國際教育學院、創業教育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濰坊職業農民學院等跨專業教學機構,先后與青島科技大學、山東農業大學、臨沂大學開展了“3+2”專本貫通培養,三年制高職專業54個,全日制高職在校生18803人,各類留學生300余人。
學校入選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單位、全國優質?聘叩嚷殬I院校、“教育部‘1+X’證書制度試點院校”“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是全國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實驗校,山東省技能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山東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程立項建設單位、山東省高等職業教育和技師教育合作培養試點學校,被授予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科教興農先進學校、全國農業職業技術教育培訓示范基地、全國學校規范化管理示范單位、中國創業創新典型示范基地、山東省依法治校示范學校、省級花園式單位、山東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單位、山東省征兵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濰坊職業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考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濰坊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
第十二條濰坊職業學院監察審計處(紀委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十三條招生專業、計劃:2020年學校面向8個省,共設置招生專業54個。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條外語語種和男女比例要求:各專業不限語種,但學校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條選考科目要求:報考各專業不設選考科目。
第十六條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七條錄取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錄取政策和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執行。
第十八條按照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在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學前教育專業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低于本專業分數線的考生按下一個專業志愿錄取(如考生僅報唯一志愿且不服從調劑,將予以退檔);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各專業均不設選考科目要求,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高考總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對各專業進檔考生依次錄取。
第十九條山東省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
對進檔考生按高考成績和專業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安排專業,仍不滿足則按其第三專業志愿安排專業,依次類推。若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者,可錄取到計劃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將予以退檔。
第二十條山東省藝術類專業招生
依據《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第二十一條專業錄取時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第二十二條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成績相同時將參考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關科目成績、體育測試成績進行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均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四條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查詢、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五章收費退費及獎助政策
第二十五條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的規定執行。各專業收費標準見各省考試院公布的報考指南。
第二十六條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學校通過獎、貸、助、免、補等多種助學形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在校學生可以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企業獎學金、學院獎學金等不同等級的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除可參加國家助學貸款外還可以享受國家助學金、學費減免、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不同程度的資助。
第六章資格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八條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學資格復查。對復查中發現的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報上級主管部門,取消其入學資格,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所在地,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九條學歷證書: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并達到學院其他畢業條件要求的由濰坊職業學院頒發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七章聯系方式
第三十條學院地址及聯系方式
濱海校區:山東省濰坊市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教創新園區海安路06588號;
奎文校區:山東省濰坊市奎文區東風東街8029號。
郵政編碼:261031
咨詢電話:(0536)3083621 8527126 8218945
傳真:(0536)3083600 8527131
學校網址:http://www.sdwfvc.cn
學校招生網址:http://zs.sdwfvc.cn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濰坊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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