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提升育人品牌,培養具有科學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應用型人才,經研究,允許部分本科在校生轉入其他專業學習。為規范此項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資格條件
第二條 申請轉專業者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在國家計劃內錄取的一年級普通本科學生;
(二)身體健康;
(三)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行政處分;
(四)符合擬轉入專業的接收要求。
第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轉專業:
(一)招生時國家已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者。
(二)招生時屬于特殊錄取類型者(包括保送生、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員、中外合作項目學生、定向生、新疆西藏高中內地班及少數民族預科班轉正等招生計劃錄取的學生)。
(三)正在休學、保留學籍期間者;
(四)授予文學或法學學位的專業轉入授予理學或工學學位的專業,或授予理學或工學學位的專業轉入授予文學或法學學位的專業者。
(五)欠繳學費者。
第四條 服務外包學生只能申請轉入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不能申請轉入其他類型專業。
第三章 轉專業程序
第五條 制定接收計劃
(一)學校成立轉專業工作小組,負責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
(二)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在第一學年的第二學期進行。
(三)轉專業工作小組根據各學院的教學資源條件,確定接收專業及人數后向全校公布。
(四)轉專業總人數原則上控制在當年本科招生人數(不含第三條規定的特殊錄取類型者)的10%以內。
第六條 報名考試與志愿
(一)轉專業工作小組制定接收學生的基本要求;制定轉專業考試科目、考試內容等具體辦法,并在學校網站公告。
(二)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報名,填寫《山東財經大學轉專業申請表》,經所在學院審核同意后,交教務處。
(三)教務處根據轉專業工作小組制定的錄取辦法組織考試。
(四)轉專業成績由第一學期的學分加權平均成績和考試成績組成。其中,學分加權平均成績占40%,考試成績占60%。
(五)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填報兩個專業志愿,并設調劑志愿。
第七條 錄取
(一)轉專業工作小組按專業將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照“專業優先原則”確定錄取名單。
(二)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學生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轉專業成績調劑到相應專業;如果學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學生保持原專業。
(三)轉專業工作小組確定轉專業錄取名單,報學校審核通過后,在校園網公示,并報山東省教育廳備案。
(四)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不能再轉回原專業。
第四章 學籍及成績管理
第八條 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在第二學期到有關學院和部門辦理學籍注冊、報到等手續。轉專業的學生隨轉入專業和轉入年級的標準繳納學費和住宿費。
第九條 轉專業學生編入同年級班級進行管理,執行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
第十條 學校承認學生轉專業前取得的成績和學分。學生已經修讀的轉入專業培養方案的后續課程,考試合格,且學分不低于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學生可提出免修申請,經學生所在學院及開課學院認定,報教務處審核批準,承認成績,不再修讀。
第十一條 轉專業學生錯過修讀轉入專業培養方案的課程,要進行補修。學生可根據每學期開課情況提出補修申請,經學生所在學院及開課學院同意后,由開課學院安排補修,并報教務處備案。
第十二條 轉專業的學生,必須修滿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和學分,經考核合格,準予畢業;符合授予學位條件者,可授予學士學位。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學院 | 專業名稱 |
---|---|
經濟學院 | 經濟學、資源與環境經濟學、 農村區域發展 |
財政稅務學院 | 財政學、稅收學 |
金融學院 | 金融學、信用管理、金融工程、投資學 |
保險學院 | 保險學、精算學 |
國際經貿學院 | 國際經濟與貿易、貿易經濟、國際商務 |
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 | 工程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物流管理、管理科學、電子商務 |
會計學院 | 審計學、財務管理、資產評估、會計學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管理、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市場營銷、會展經濟與管理 |
公共管理學院 | 行政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城市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 |
法學院 | 法學、社會工作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 |
公共外語教學部 | -- |
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 新聞學、漢語言文學、文化產業管理 |
外國語學院 | 商務英語、英語、法語、德語、日語 |
數學與數量經濟學院 | 金融數學、數學與應用數學 |
國際教育學院 | 漢語國際教育、會計學(中新合作辦學) |
統計學院 | 統計學、經濟統計學 |
體育學院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體育經濟與管理 |
藝術學院 | 視覺傳達設計、美術學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 數字媒體藝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商務(技術與應用方向) |
國際交流學院 | 經濟學(中加合作辦學) |
一流本科專業
度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名單(13個):
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商務英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商管理、會計學、財務管理、國際商務、行政管理。
度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名單(7個):
金融工程、保險學、法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文化產業管理、物流管理。
國家級特色專業7個:財政學,會計學,國際經濟學與貿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商管理,經濟學,金融學
山東省級特色專業17個:會計學,金融學,財政學,經濟學,財務管理,金融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統計學,英語,法學,保險,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數字媒體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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