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開展“深化作風建設治理庸政懶政怠政整治為官不為、為政不為”專項活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抓好貫徹落實。
一、工作目標
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懶增效率,以治怠正風氣,嚴厲問責“不作為”,消除“中梗阻”,追責“太平官”、“逍遙官”,切實解決“庸懶散亂奢”、“為官不為”、“為政不為”等“軟腐敗”問題,不斷深化機關作風建設,增強機關黨員干部的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進取意識和擔當精神,努力實現機關效能顯著提高、發展環境顯著改善、群眾滿意度顯著提升,為銀川開放內涵式發展提供堅強的紀律保證。
二、組織領導
成立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緱轉會
副組長:王東風
成員:謝金海馬彩梅戴玉榮田曉波朱麗莉龍軍劉文輝劉中
下設辦公室,監察主管湯曉萍任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三、治理重點
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職能科室主管、機關干部、窗口工作人員為重點,具體如下:
1、決策失誤。重點治理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涉及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以及涉及群眾切身利益或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不按照規定程序和議事規則進行科學民主決策等問題。
2、執行不力。重點治理領導干部對上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事項、局黨組工作安排要求,特別是市委、市政府確定的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建設改造、民生實事等重點任務,不按規定落實,敷衍塞責、推進不力,影響整體工作效果;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致使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
3、監管缺位。重點治理領導干部對分管部門的工作情況了解不及時、不深入,工作監管不到位,對分管部門工作人員行政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失察失管;行政監管部門對職責范圍內的行政監管事項放任不管,或不依法進行監管,或監管不力等問題。
4、推諉扯皮。重點治理科室和領導干部對交辦工作遲遲不落實,找理由推脫;各吹各號、各唱各調、互不配合,出現情況相互推脫;遇到矛盾繞道走,碰到困難往回走,出現難題就上交;有風險的不敢干,有難度的不愿干,沒先例的不肯干;干不成事找借口,只講客觀條件,不講主觀原因;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取舍剪裁等問題。
5、庸懶無為。重點治理機關工作人員思想上不求上進、精神不振,業務上能力不強、又不加強學習,工作上得過且過、出工不出力,辦事不用心、工作不負責等問題。
6、行為失范。重點治理服務窗口和單位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和門好進、臉好看、事依然難辦;對待群眾態度生硬、作風粗暴,推三阻四、久拖不決等問題;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制造假情況、假數字、假典型和虛報工作業績,搞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做表面文章、不求實效等問題。
7、效率低下。重點治理服務窗口和單位辦事程序繁瑣、手續復雜,政策規定不透明、宣傳解釋不到位;告知事項說半句留半句,讓企業和群眾來回跑;大局意識不強,工作不主動、辦事拖拉,不按要求及時完成工作任務等問題。
8、紀律松弛。重點治理機關工作人員組織紀律渙散,不守規章、不聽指揮,散布謠言、搬弄是非,目無法紀、制造事端;工作紀律松弛,遲到早退、擅離崗位,工作時間打牌娛樂、上網購物、手機游戲、炒股以及其他與工作無關的問題。
9、頂風違紀。重點治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配備和使用公務用車,豪華裝修、超面積使用辦公場所,利用單位食堂公款大吃大喝、休閑娛樂,公款送禮,公款旅游,超標準接待,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等問題。
10、索拿卡要。重點治理違反機關作風效能建設規定,在工作服務中故意刁難,設置障礙,吃拿卡要;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濫評比、濫培訓,增加群眾、企業和基層負擔;違反財經紀律,謀取小團體利益,私設小金庫、搞賬外賬;擠占、挪用、截留惠民資金等問題。
11、權錢交易。重點治理違反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利用職權和職務便利,要求管理服務對象、下屬單位安排消費、報銷費用,為親屬、朋友經商辦企業、承攬工程、承包項目或從事中介活動謀取非法利益;借婚喪喜慶、年節斂財;領導干部親屬“吃空餉”;暗箱操作、權力尋租,收回扣、拿紅包,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等問題。
12、出面說情。重點治理在黨員干部職務升遷和人員調整等過程中通過找關系、托熟人說情打招呼等問題。
四、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
專項整治活動從5月開始,11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局屬單位按照時間節點自行組織。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0日至5月31日)。組織、李克強總理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自治區、銀川市有關文件精神,以及《銀川市黨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當行為問責辦法》、《決策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等11個系列問責辦法,及時了解掌握專項整治工作的有關要求,主動地參與到專項整治工作中去。
(二)自查自糾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征求黨員、干部、群眾特別是工作、服務對象對本單位及工作人員的意見和建議。自覺對照整治重點認真查找“三政兩不為”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要針對查找出的問題,認真梳理,明確整改措施。
(三)整改督查階段(7月1日至10月30日)。認真填寫《“三政兩不為”問題專項整治自查整改情況登記表》(附件2),明確整治目標、完成時限、責任部門、責任領導、具體責任人等,抓好整改落實。對梳理出的問題,做到即知即改,實行銷號式管理,同時要將整改措施和進展情況,通過適當方式進行公開,接受監督。局領導小組要組織對局屬各單位、局機關整改情況適時進行督察,對工作不扎實、不認真、走形式的要及時糾正,責令限期完成。
(四)建章立制階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認真梳理“三政兩不為”問題發生的特點和規律,查找內部管理和日常監督方面的不足和漏洞,分析原因,把握方法,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來,堅持下去,把專項整治的成果轉化為加強干部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局屬各單位活動結束后將專項整治總結和“三政兩不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統計表于11月15日前報局機關監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全局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將其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主要工作之一,明確責任人和工作要求。局屬單位要及時制定細化整治方案,提出明確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查找和整改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監督檢查,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工作。確保事事有人抓、有人管。
(二)強化監督,嚴肅問責。局紀檢監察室組織要認真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責,把整治“三政兩不為”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四風”整治結合起來,堅持抓早抓小,依據11個系列問責辦法和局有關規定,對違紀行為,嚴查快處、動輒則咎、通報曝光,持續釋放有違必究、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讓干部不敢懈怠、不敢失責、不敢瀆職。屆時,市紀委對“三政兩不為”和“四風”問題聽之任之,或者壓案不報、有案不查,甚至袒護包庇的單位,要嚴肅問責,務必克服和解決這些問題。
(三)把握政策,寬嚴相濟。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正確處理兩個方面的關系:一是改革過程中先行先試的失誤與違紀違法、失職瀆職的關系,要旗幟鮮明地保護改革者、支持干事者、鼓勵創新者、寬容失誤者,激發干部干事創新的拼爭意識、擔當意識;二是自查與被查的關系。堅持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原則,對整改階段過后,被上級部門督查和媒體曝光的問題,除依紀依法從嚴對當事人予以處理外,還要實行“一案雙查”,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四)輿論引導,營造氛圍。要注重發現培養選樹工作中積極作為、勇于擔當的先進典型,注重總結提煉推廣在活動中形成的新鮮經驗和典型做法。要充分運用報刊、電視臺、互聯網等新聞媒體,發揮輿論的引導帶動作用,為推動活動高起點啟動、高標準實施、高質量完成營造更加濃厚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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