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升入初中就讀是不需要升學考試的,大多為免試就近入學,但是民辦初中和部分公辦重點初中依然舉辦小升初的升學選拔性考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內蒙古小升初擇校政策,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各旗縣區教育局,直屬學校、直屬單位,師大附中、師大附屬學校,經濟技術開發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嚴格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依法保障我市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構建良好教育生態,促進教育公平,嚴格規范招生入學秩序,鞏固和推進義務教育減負提質,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高質量發展,建設"宜學"城市,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優質公平的教育,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呼和浩特教育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縣為主,屬地管理"原則
各旗縣區教育局依據本實施意見,結合當地教育教學實際,科學合理制定本地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和招生計劃。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
各旗縣區要充分考慮城鄉建設規劃、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常住人口學齡兒童調查制度,科學運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和全國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做好轄區內生源統計測算工作。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各旗縣區不得采取考試評判或者委托校外培訓機構采取考試、測試、面試等形式選拔學生,不得將各種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作為招生入學的條件和依據。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各旗縣區教育局要將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入學報名條件、招生程序、招生方式、錄取方式和結果、分班方式和結果等信息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全流程公開、公平、公正。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經屬地教育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備案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四)堅持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的原則
各旗縣區教育局要根據國家和自治區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相關要求和當地實際情況,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合理制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學校的招生范圍,原則上應限于審批地行政區域,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確需超出審批地行政區域招生的,由審批地及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經市教育局批準,可適當擴大招生范圍,但不得跨盟市招生。
(五)堅持劃片招生,保持相對穩定、適度調整的原則
各旗縣區教育局要在保持一定時期內"幼升小"學區劃分相對穩定的基礎上,依據實際情況對學校招生計劃和學區劃分范圍進行適度調整。教育資源不夠均衡、地理位置相近的入學片區,要穩妥推進多校劃片,并將熱點學校分散劃入相應片區,采取電腦派位的方式入學,促進片區內優質教育資源基本均衡。入學劃片調整應慎重穩妥,確因學校布局、學齡人口變化等情
況需要調整的,要在科學評估、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適當調整,并向社會發布公告,深入細致做好政策宣傳解釋,確保調整區域內有入學需求的家長提前知曉入學政策。
三、實施內容
(一)招生對象
小學招收年滿6周歲(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呼和浩特市戶籍兒童以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 員隨遷子女。初中招收具有呼和浩特市戶籍或呼和浩特市學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和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二)招生程序
1.信息發布工作
各旗縣區教育局制定"幼升小""小升初"工作實施方案,報市教育局備案,并在市、縣兩級官方微信平臺,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www.hhkszx.cn/)及其他官方新聞媒體發布,做好宣傳工作。
2.網上信息采集和審核工作
符合"幼升小"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其監護人登錄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根據相關說明與提示,在5月底前完成網上信息采集工作,7月底前完成入學資料審核工作。
符合"小升初"升學條件的小學結業生,根據相關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個人信息采集,6月中旬完成公辦或民辦初中學校志愿填報工作,6月底前完成電腦派位和隨機錄取工作。
鼓勵各旗縣區運用信息化手段,簡化審核程序,方便學生家長。要健全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提前明確、廣泛宣傳報名登記所需材料、報名時間和辦理方式。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 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未在規定時間進行網上信息采集的,視為在本地區沒有入學需求。
3.錄取工作
公辦小學可采取單校劃片、多校劃片、電腦派位、劃片與派位相結合等多種方式錄取,在妥善安排本轄區戶籍且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相對就近入學的基礎上,再根據學校招生規模在轄區內統籌安排其他適齡兒童入學。公辦初中招生采取電腦派位或九年一貫制對口升學的方式進行。
民辦中小學校招生全部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按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程序與公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招生。各旗縣區要合理制定招生計劃,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在 2023年底前將縣域內民辦義務教育在校生占比控制在15%以內。
"幼升小"錄取工作要在8月中旬前完成,"小升初"錄取工作要在7月中旬前完成。
4.分班工作
各旗縣區教育局根據各校招生計劃和學生實際入學人數及相關班額規定,科學合理確定各學校班級數,對全體新生按照性別合理搭配原則進行隨機編班,同時對每個班級對應的班主任及配套任課教師進行隨機分配,以旗縣區 為單位提前確定分班時間和地點,在開學前兩周內統一組織實施"陽光分班"工作。
(三)部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要求
1.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學校小學一年級招收新城區、回民區有民族語言授課需求的適齡兒童;呼和浩特市民族實驗學校和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學小學一年級招收賽罕區、玉泉區有民族語言授課需求的適齡兒童。報名時,可選擇兩科(語文、道德與法治)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的民族語言授課班,也可選擇全部科目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班選修少數民族語文。以上三所學校部分小學學位用于招收各自片區內全部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的學生。
2.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分校當年初中招生計劃的30%按人口比例分配到旗縣區招收各少數民族學生,報名人數若超過招生計劃,采取電腦隨機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直接錄取。剩余招生計劃按照屬地原則,由玉泉區教育局通過電腦派位招生。
3.呼和浩特土默特學校當年初中招生計劃的30%可面向市屬五個旗縣招生,報名人數若超過招生計劃,采取電腦隨機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直接錄取。剩余招生計劃按照屬地原則,由玉泉區教育局通過電腦派位招生。
4.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學校的小學結業生可直接升入本校初中。有意愿選擇其他初中學校就讀的,可在電腦派位填報志愿前,按照屬地原則向新城區教育局提出申請,通過電腦派位方式升學。
5.呼和浩特市民族實驗學校的小學結業生,對于符合具有賽罕區城區正居戶籍滿3年(至少與父母一方在同一戶口簿)、父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和穩定工作、在該校就讀滿3年等條件的學生,報名人數未超過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當年初中招生計劃,可直接錄取;報名人數超過當年初中招生計劃,可通過電腦派位的方式升入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學或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學校。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可通過電腦派位的方式升入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學或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學校。有意愿選擇其他初中學校就讀的,可在電腦派位填報志愿前,按照屬地原則向賽罕區教育局提出申請,通過電腦派位方式升學。
6.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學初一年級招收全部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班6個,按照屬地原則,由賽罕區教育局通過電腦派位招生。
7.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學校初一年級招收全部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班1個,按照屬地原則,由新城區教育局通過電腦派位招生。
四、實施要求
(一)規范招生行為
各旗縣區教育局根據辦學條件和招生規模合理劃定小學入學片區,制定本轄區公辦、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各學校不得提前招生、"掐尖"招生、無計劃或超計劃招生、虛假宣傳招生,嚴禁未經批準跨旗縣區、跨盟市、跨省市招生等各類違規招生行為。
(二)強化班額控制
按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評估指標,嚴格控制班額,堅決防止產生 55人以上的"大班額"。
(三)規范收費行為
嚴格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杜絕亂收費。全市各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政策和收費公示制度。
(四)保障隨遷子女入學
各旗縣區要做好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需求情況分析,預先摸排、精準統計分析生源數據,統籌規劃做好招生工作。
堅持"兩為主、兩納入"原則,落實和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政策,切實簡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入學,確保"應入盡入",不得隨意提高入學門檻。努力擴大城鎮學位供給,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入學,不斷提高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對于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積極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安排持有居住證的隨遷子女在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
(五)落實控輟保學責任
各旗縣區要進一步健全政府及有關部門、學校、家庭等多方聯控聯保責任制,不斷完善"一縣一案"控輟保學工作方案,按邊緣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脫貧不穩定戶分類建立工作臺賬,健全跟蹤監測機制,壓實工作責任,堅決防止因疫、因貧、因病輟學。要聚焦重點地區、重點人群、重點環節和重要時間節點,做好殘疾兒童、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入學控輟工作,加強教育關愛幫扶,依法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六)落實國家生育政策
支持人口調整政策,有效減輕家長負擔,對二孩、三孩入學進行適當照顧。凡因屬地學校劃片發生變化而產生二孩、三孩不能與其在讀兄(姐)選擇同一所學校情況時,兄(姐)非擇校入學的前提下,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原則上將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讀兄(姐)同一所學校就讀。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陽光分班"的學校,允許家長申請"雙胞胎""多胞胎"捆綁進行。因錄取學生自動放棄而產生的學位空額,允許一定時間內,在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有意向的各類優撫優待對象子女和已有兄(姐)在讀的二孩、三孩中優先進行補錄。
(七)落實優待政策
烈士子女,符合優待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優待條件的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由旗縣區教育局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按優待政策和程序安排入學。
(八)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權利
各旗縣區要與殘聯等部門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信息對接,認真摸清底數,"一人一案"進行分類安置,確保不失學、不輟學。大力推進融合教育,任何學校不得拒絕接收具備普通學校學習生活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對輕度殘疾適齡兒童少年,優先采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方式就近安排接受義務教育;對中度殘疾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需專人護理,不具備到學校就讀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由旗縣區教育局制定送教上門方案,安排送教上門,依法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權利。對于入學安置有爭議的,由旗縣區教育局會同殘聯等部門,組織專家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安置意見明確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和具體就讀(送教)學校。
五、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旗縣區教育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擔負起轄區內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主體責任。按照招生工作要求,明確責任分工,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與應急處置預案,做好風險評估工作。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嚴格落實自治區教育廳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要求,切實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要將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作為解決招生入學矛盾問題的治本之策,優先改善提升薄弱學校辦學水平,努力為適齡兒童少年享有公平優質的教育創造條件。
(二)加大公辦學位供給
各旗縣區教育局要加強對區域內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分析測算,如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要針對性地制定解決方案和應急預案并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各旗縣區要加快學校規劃建設,有效增加公辦學位供給,合理引導家長預期,同時確保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班額招生。
(三)加強宣傳服務
各旗縣區教育局要與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通力合作,認真做好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及時回應群眾關切。要積極宣傳促進教育公平的具體舉措和當地教育改革發展成效,引導家長樹立科學教育觀,充分認識免試就近入學對于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價值和意義,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避免盲目跟風擇校,努力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為廣大家長、學生提供咨詢指導服務,切實把我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宣傳到位、解釋到位。
(四)強化監督問責
電腦派位、隨機錄取和“陽光分班”過程堅持公開、陽光、透明原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監察部門、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新聞媒體、公證處等全程參與監督,并健全完善中小學招生違規舉報、申訴和受理機制。各旗縣區要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職責,對違規招生的公辦學校,視情節輕重對校長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并通報。對違規招生的民辦學校,由主管教育局予以警告,并責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核減下年度招生計劃;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各旗縣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將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每年秋季開學后,市教育局將對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進行專項檢查,發現違規招生行為的,將責成各旗縣區嚴肅查處追責。
從 2023年開始,按照義務教育屬地管理原則,如無重大政策調整,市教育局不再逐年下發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實施意見。
不可以的,小升初都是義務教育階段,只能按照教育局劃片區入學,不可以跨區。但是并不是所有學校都不能跨區,民辦校,寄宿校等依然可跨區招生。
一、師資和管理
教師的教學能力和人格素養對學生具有潛移默化的影響,教學質量高,對學生負責的高中無疑可以為孩子考上好的大學添磚加瓦。很多孩子喜歡某門課程是因為喜歡任課老師,如果不喜歡老師成績很可能不太理想。
管理也很重要(如:校門出入管理是不是嚴格、手機管理是不是嚴格、學校對老師的管理……),現在高中大多寄宿制學校,如果管理不嚴格很可能會造成很多安全隱患。而嚴格的管理制度,也能為孩子的學習和生活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學風和環境
環境是影響人后天發展的重要因素,同輩群體的行為和心理對于每個學生都有很大影響。俗話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這個道理,一些學校學風日下,放任管理,會造成惡性循環,很難提高教學質量。在一個大家都積極向上的環境里學習,每個人都被感染,從而發憤圖強。
三、距離和交通
不建議孩子去太遠的學校,因為孩子正處在形成完善人格的關鍵時期,需要與家長經常交流。如果距離太遠,孩子長期住在學校,孩子一些思想上的問題不能得到及時解決,而個別寄宿制學校往往住宿教師較少,無法解決這一問題。
如果距離相對遠一點,如果學校對老師的管理或老師住校的比較多,也是可以更多考慮的,畢竟老師有更多的時間和經歷陪伴、管理孩子,這點相對比較重要。
四、孩子自身的因素
最了解孩子的無非是父母,在選擇高中的時候要全面考慮孩子自身各個方面的因素。如果孩子從小比較獨立,有主見,學習很主動,不易受周圍環境的影響,那么可以為孩子選擇相對自由的學校。但是大部分孩子很容易受到周圍環境影響,學習比較被動,主要靠老師的督促,那么應該盡量為孩子選擇管理嚴格、學風優良的學校。
并不是重點高中、重點班就一定適合孩子,如果孩子比較容易受到優秀學生互相競爭的鼓舞,從而對自己嚴格要求,力爭上游,那么這種孩子可以選擇重點高中和重點班。如果孩子對自己不夠自信,承受不了學習競爭的巨大壓力,那么可以選擇去一般的高中和平行班,而且也會受到老師更多的重視,對孩子的成長和學習是很重要的。
在擇校的時候,各位家長還要需要注意,孩子的學習基礎是不是適合重點高中、實驗班,適合孩子基礎的,才是最好的!如果孩子基礎不扎實或欠缺的多,花太多的經歷或金錢,在擇校或擇班上,真的沒有多大的作用,甚至對孩子的終身發展不利(如:自信心)……
達州小升初擇校政策,可
時間:2023-11-25 01:0:50廣安小升初擇校政策,可
時間:2023-11-25 01:0:59宜賓小升初擇校政策,可
時間:2023-11-25 01:0:11南充小升初擇校政策,可
時間:2023-11-25 0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