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對每個父母來說,孩子的教育問題,一定是他們最關心和擔憂的一點。很多在外地打工生活的家長想要自己的孩子就近上學,卻不知道有什么樣的條件和流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關于外地戶口上學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是什么
1、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務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另一方為非本地戶籍的;
(3)在本地有穩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規定的入學政策年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二、異地入學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戶口簿或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父母與務工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
3、父母住所證明材料;
4、經商人員須出示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材料;
5、一年級入學需提供兒童預防接種卡,七年級入學需提供小學畢業證。
隨著我市經濟的不斷發展,進城務工就業的農民逐漸增加。為依法保障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根據國辦發[2003]78號文件和晉政辦發[2004]4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作如下規定,請遵照執行。
一、責任和原則
1、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國發[2003]19號)、推進城鄉協調發展以及社會穩定的需要,是各級人民政府及管理部門和公辦中小學的共同責任。
2、解決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要堅持以“由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的原則,使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能夠“進得來,讀得起,學得好”。
二、入學條件
3、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參照太原、陽泉等地市做法,我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入學需具備以下五種證明(件):
(1)市(縣、區)公安局簽發的暫住證(居住1年以上);
(2)計劃生育證;
(3)夫妻雙方所在務工單位出具的就業證明;
(4)流出地鄉鎮政府出具的夫妻雙方同時進城務工的證明;
(5)流出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讀證明。
三、安排辦法:
4、由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在相對就近、班額不滿的學校就讀,學校辦理入班手續。
四、就學手續
5、就學的學生須持以上五種證件以及原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檔案,于每學期開學前兩周,到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審核入學手續。自行到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由學校在每學期開學后的一個月內,持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因特殊原困,經就讀學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學期中途也可插班學習。因家長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其子女要離開我市的,可到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轉學手續。
五、收費標準
6、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在我市公辦中小學(含企業中小學)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學校收取費用應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不得隨意提高收費標準。自行選擇到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民辦學校要按照有關部門批準的民辦學校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7、根據學生家長務工就業不穩定、住所不固定的特點,收費實行一學期收取一次的辦法,嚴禁跨學期跨年度收費。
8、對違規收費的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要及時予以查處。
六、畢業和升學
9、各公辦中小學(含企業中小學),在評優獎勵、入隊入團、課外活動、畢業鑒定、升學考試等方面,要做到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與城市學生一視同仁。要加強與其家庭聯系,及時了解學生思想、學習、生活等情況,幫助他們克服心理障礙,盡快適應新的學習環境。對完成學業、經考試合格的學生,發給相應的義務教育證書。
10、在我市完成義務教育小學、初中階段學業的進城務工農民子女,自愿在我市升入普通中學或職業高中就學的,與當地學生享有相同權利,可免試、就近升入初中或報名參加中考。其交費、體檢、考試、錄取等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
七、組織保障
11、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協調有關部門以及城市的社區,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統籌管理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要研究制訂本區域內此項工作的具體規劃,組織安排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入學且建立學籍檔案,加強教育教學管理,切實保證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12、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所需經費由流入地政府籌措解決。財政部門要將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就學的有關經費列入本地教育經費預算,切實予以保證。流入、流出地各有關部門不得借進城務工農民子女辦理轉學手續、入學手續、學籍檔案管理之名,收取任何費用。義務教育保學金制度要涵蓋家庭困難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城市學校要在助學金發放、雜費減免及提供免費教科書等方面向家庭困難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傾斜。積極鼓勵機關團體、積極鼓勵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個人捐款、捐物,資助家庭困難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就學。
13、公安部門應在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進城務工就業適齡農民子女名單提供給教育部門。
14、發展改革部門要將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市社會事業發展計劃,將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就學學校建設列入城市基礎教育設施建設規劃。
15、機構編制部門要根據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的數量,合理核定接收學校的教職工編制。
16、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大對用人單位使用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童工的查處力度。
17、物價部門要嚴格審核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收費標準,并督促學校認真執行。
18、城市人民政府的社區派出機構負責動員、組織、督促本社區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入學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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