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發展,在其前又開設了幼兒園。一般6-12歲為小學適齡兒童,現階段小學階段教育的年限為6年(少數地方仍是5年)。小學教育階段后為中學教育階段,小學包含在九年義務教育內,小學教育不收取任何費用。以下是小學入學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及入學條件。
為全面規范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秩序,促進教育公平,根據《長治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長教辦字﹝2020﹞34號)精神,特制定上黨區2020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打造宜學新上黨”為引領,以“高中教育品牌化、初中教育站前沿、小學教育均衡化、幼兒教育特色化”為發展目標,著眼招生入學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深化教育改革,壓實工作責任,促進教育公平,努力提高人民群眾對教育改革發展的獲得感、滿意感和幸福感。
二、組織機構
教育局成立2020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張慧軍(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楊華榮(黨委委員系統工會主席)
成員:基教股負責人、各聯校校長、學區主任、區直學校(園)校(園)長、民辦學校(園)校(園)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基教股。
辦公室主任:楊華榮(兼)
副主任:申增明
成員:侯成剛郭大虎
各學校、幼兒園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確保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
三、招生原則
(一)免試就近原則
按照“長教辦字〔2020〕34號”文件要求,堅持“免試、就近、劃片”原則。按照適齡兒童少年的戶籍與法定監護人常住地相對就近(戶籍優先)原則,到戶籍所在地片區學校就讀。
(二)規范招生原則
按照市教育局嚴格控制義務教育學校班容量的要求,小學一年級班容量控制在45人以內,初中一年級班容量控制在50人以內。
(三)信息公開原則
全面公開招生信息,實施“陽光招生”。各學校要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入學登記、咨詢方式、監督電話等。
四、招生入學對象
幼兒:具有上黨區戶籍或符合相關報名條件,年滿3周歲(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幼兒。
小學:具有上黨區戶籍或符合相關報名條件,年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初中:具有上黨區戶籍或符合相關報名條件的2020年小學六年級畢業生。
五、招生時間安排
2020年7月13日8﹕00-7月17日18﹕00,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開始網上報名。
2020年8月20日,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搖號派位。
2020年8月20日18﹕00-8月22日18﹕00,填報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志愿的學生可以登錄報名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2020年8月23日-25日,全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按所劃招生區域進行入學登記;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按電腦派位結果進行入學登記。
高中新生由市招考委統一錄取。
六、招生區域劃分
上黨區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服務區域規劃表見附件1。
上黨區2020年主城區小學招生劃片示意圖見附件3。
上黨區2020年主城區初中招生劃片示意圖見附件4。
七、招生計劃
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軌制和人數)見附件2。
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
(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
適齡兒童少年持本人及父母(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到所在片區學校報名登記。小學報名時應查驗兒童的預防接種證。初中報名時應持全國學籍系統下載打印并加蓋畢業學校公章的電子學籍登記表、小學義務教育證書。
主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辦法見附件4。
(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
1.規模軌制
根據省教育廳“堅持基礎教育公益性,統籌區域內公辦民辦教育協調發展,民辦中小學體量較大的縣(區)力爭在2020年前將區域內民辦中小學在校生占比降到全國平均水平”(晉教基〔2019〕9號)的要求,針對我區民辦初中在校生比例嚴重超標、2020年我區小學六年級畢業生人數比歷年大幅減少的局面,今年重新調整全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規模軌制。
學校 | 調整后招生軌制及人數 | |||
小學 | 初中 | |||
軌制 | 人數 | 軌制 | 人數 | |
翔宇學校 | 2 | 90 | 3 | 150 |
文昌學校 | 2 | 90 | 3 | 150 |
小博士學校 | 2 | 90 | 3 | 150 |
中元學校 | 12 | 600 | ||
英杰中學 | 4 | 200 | ||
黎都小學 | 2 | 60 |
2.招生范圍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原則上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在上黨區域內招生。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不得跨縣域招生;未超過招生計劃確需跨縣域招生的,由學校先提出申請,經區教育局報請市教育局書面審批,且不得跨市域招生。
3.招生方式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區教育局建立統一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信息化管理平臺。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實行注冊入學;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實行電腦搖號錄取,依搖號隨機產生的錄取序號一次性錄足。報名搖號由教育局統一組織,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自行組織。電腦搖號派位全程錄像,邀請紀檢監察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學生家長代表和新聞媒體全程監督。未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到原服務區域學校進行入學登記。
4.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辦法見附件5。
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科學編制招生計劃,優化辦學規模
區教育局按照省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根據區域內初中畢業生數量、高中學校布局結構和規模等因素編制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積極調整優化普通高中辦學規模。
(二)嚴格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普通高中學校在市招考委統一組織下,實行招生計劃公開、考生網上自主填報志愿、網上統一錄取,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按照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2020年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到校分配比例不低于70%,進一步提高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學生升入優質高中比例。
(三)規范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范圍
原則上不得跨市招生。確需跨市招生的,由學校申請,經學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雙方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共同協商提出跨市招生計劃,并報請省教育廳納入生源地招生計劃總數,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招生。
十、幼兒園招生工作
(一)農村適齡幼兒持本人及父母(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到所在片區幼兒園報名登記,報名時應查驗兒童預防接種證。
主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辦法參照主城區公辦中小學招生辦法執行。
(二)幼兒園招生時要嚴格按照《幼兒園工作規程》,保證幼兒就近入園的需要,提高幼兒入園率。幼兒園小班不超25人,中班不超30人,大班不超35人,混合班不超30人,寄宿制幼兒園每班幼兒人數酌減。
(三)幼兒入園除進行健康檢查外,嚴禁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查。
十一、上黨區特殊教育學校招生工作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聽力、視力、智力障礙學生:6-14周歲
凡是上黨區區域內無傳染性疾病及不影響學習、生活的其它疾病的聽力、視力、智力障礙兒童少年均可報名。
(二)報名辦法、時間及地點
凡符合條件的殘障兒童少年,由家長持戶口本、殘疾證,于2020年8月23日-25日到上黨區特殊教育學校報名。
十二、做好特殊群體、特殊類型學生招生入學工作
1.實行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隨遷子女(小學一年級、初中七年級)持公安局頒發的居住證向實際居住地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審核后安排入學。
2.確保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各學校依據教育局(另文下發)的應該入學殘疾兒童少年信息進行認真核實,堅持“輕度殘疾兒童少年優先隨班就讀、中度殘疾兒童少年特殊教育學校集中教育、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的安置原則,逐一提出教育安置意見,所有殘疾兒童少年建立“一人一案”。對經過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鑒定評估為“無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可以免除接受義務教育責任。
因身體原因確需推遲就學者,經片區學校、聯校(學區)、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后,可延遲入學,并報區教科局備案。身體康復具備學習能力后隨時入學。
3.做好留守兒童、困境兒童、貧困家庭兒童的入學工作。各校要摸清片區內留守兒童的情況,按照就近的原則,保證不讓一名兒童失學。對于缺乏走讀條件的學生可綜合考慮安排到具有寄宿制條件的學校就讀。寄宿制學校要優先保障留守兒童住宿。
4.落實優待對象入學政策。落實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抗擊疫情醫務人員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的教育優待政策。
十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學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系教育公平公正,關系社會和諧穩定,是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組,制定應急預案,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和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
(二)強化監督問責。
1.教育局將加強對全區招生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強化對招生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專項督查,對不按規定、不按程序違規的招生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2.加強對屬地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管理。督促民辦學校規范辦學行為,認真執行招生計劃,嚴格招生程序。杜絕虛假宣傳,招生宣傳須經教育局審批后方可發布。
3.堅決杜絕任何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以選拔或測試方式招收學生。嚴禁以各種名義分設重點班、實驗班和快慢班,嚴禁擅自超范圍招生,嚴禁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殘疾適齡兒童等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將對學校校長及有關責任人員依照規定嚴肅處理。
4.堅決杜絕刁難阻撓學生入學登記。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對電腦派位確定的學生必須全部進行入學登記,堅決杜絕以任何理由刁難阻撓學生進行入學登記,由此引起的糾紛、上訪,教育局將予以嚴肅查處。
5.堅決抵制招生過程中的不正之風。堅決制止違規提前招生和采取考試選拔方式遴選義務教育學校生源;堅決拒絕打招呼、遞條子、說情請托、權學交易、錢學交易等“以權入學”“以錢入學”行為;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追究校外培訓機構和中小學校雙方責任,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保障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順利入學,維護社會穩定,實現“陽光招生”。
(三)實行均衡編班。全區均衡編班儀式于8月28日進行,編班儀式應邀請家長、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人士代表參加監督,編班結果要在校內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四)嚴格學籍管理。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堅決禁止學?諕鞂W生學籍套取公用經費的行為。對于學校擅自招收、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辦理錄取手續的學生不予注冊,并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學生錄取后,學校在15天之內為其建立學籍檔案。
(五)提高服務質量。各學校要高度重視義務教育階段的招生工作,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所有工作人員要明確職責,嚴守紀律,熟悉教育法規政策,熱情接待前來咨詢的家長和學生,做好耐心細致的宣傳、解釋工作,以積極認真的態度維護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確保招生工作健康順利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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