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關政策法規,結合北方民族大學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以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有效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第二條學校全稱北方民族大學,院校國標代碼11407,直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民委”)。學校坐落于寧夏回族自治區首府銀川市西夏區文昌北街204號。
第三條學校為公辦全日制多學科綜合性大學,擁有博士、碩士、學士三級學位授予權。本科學制為四年,預科學制為一年。
第四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本科和預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五條北方民族大學設立由校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本預科招生工作,制定學校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本預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條北方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預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預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招生工作自覺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共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按照教育部和國家民委的招生工作相關要求,學校綜合考慮各。ㄊ小⒆灾螀^)民族比例、考生數量、生源質量、區域發展及就業需求等因素,科學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九條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我校部分本科專業按專業類招生,按同一專業類招收的本科生入學時不分專業,在完成專業類學科基礎學習后,可根據自身的發展目標、興趣特長和能力素質等,按學校有關規定,選擇修讀本專業類中的某個專業。
第十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學校按教育部與國家民委的規定預留少量計劃,預留計劃數不超過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省統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較少民族生源等問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我校招生工作全面貫徹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要求,堅持公平競爭、公開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二條學校面向全國招收各民族考生。根據國家民委有關政策和學校辦學宗旨,學校普通本科類專業主要招收少數民族考生,各專業少數民族招生計劃或少數民族比例以各省(市、自治區)公布數據為準。預科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
第十三條調檔比例:我校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
第十四條考生身體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及有關部門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五條男女比例: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條外語要求:我校公共外語課程開設英語、阿拉伯語、日語、德語、俄語、法語、西班牙語7個語種,以其他語種報考我校的考生應慎重;報考英語、商務英語、日語、阿拉伯語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一般為英語,但如果高考外語考試語種與其所報外語專業語種相一致,也可報考。
第十七條非平行志愿投檔時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條學校認可經教育部同意的各。ㄊ小⒆灾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檔成績進行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非高考改革省份的非藝術體育本科專業(類)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分數優先(無專業級差)。如果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少數民族考生;如果同為漢族或同為少數民族的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則對比相關考試科目后擇優錄取,理工類依次對比理綜、數學、語文、外語成績;文史類依次對比文綜、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外語類依次對比外語、語文、數學和外語口試成績。進檔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若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調劑到有剩余計劃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江蘇省考生的學業水平選測科目等級須達BC以上,進檔后按“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擇優錄;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的非藝術、體育類本科專業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高考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浙江、上海、山東、海南)非藝術體育本科專業(類)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學校執行高考改革省份明確的投檔規則,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進檔高分考生并安排專業,無專業級差,但考生填報志愿須符合學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進檔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若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同專業組有剩余計劃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音樂類、舞蹈類、美術及設計類專業錄取規則及報考要求
(1)我校音樂類、舞蹈類、美術及設計類專業以生源省份的統(聯)考成績招生,優先執行各。ㄊ小⒆灾螀^)的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并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若生源省份未明確投檔規則時我校按藝術統(聯)考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進檔,專業成績相同時高考文化課成績高的優先錄取。對所有進檔考生以統(聯)考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安排專業,同分時,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的優先安排(內蒙古按照專業志愿清的原則錄取)。
(2)音樂表演專業分為聲樂和器樂方向。音樂表演專業器樂方向考生的器樂種類須為:鋼琴、手風琴、小提琴、大提琴、小號、長笛、二胡、琵琶、揚琴、薩克斯(單簧管)、古箏、竹笛、笙,其它器樂不能報考。
(3)報考我校舞蹈類專業,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2.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錄取規則及報考要求
(1)寧夏地區。①文化課控制線。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在寧夏的高考文化課最低投檔線以2020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本科戲劇與影視學類填報志愿資格線為準。②錄取規則。在符合報考條件的投檔考生中,按照高考文化課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英語成績高的優先錄取。
(2)寧夏以外省份。①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在山西、甘肅省招生時,我校承認生源省份的專業統(聯)考成績,執行生源省份投檔規則。②該專業在遼寧、山東省招生時,我校承認沈陽航空航天大學組織的專業測試,使用其校考合格成績,文化課考試成績需達到考生生源省份確定的藝術類本科控制線,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高考文化課成績×40%+專業?汲煽儯ò纯偡750分折算)×60%)。考生綜合分相同時,文化課成績高的優先錄取。③該專業在內蒙古招生時,按照高考文化課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英語成績高的優先錄取。
(3)報考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的藝術類考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考生須為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
②男生身高172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
③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身體無異常,全身無紋身;非“O”型或“X”型腿;著夏裝時身體裸露部位無疤痕,無色素異常、無皮膚;
④聽力及語言功能正常?忌阊垡暳虺C正視力不低于E字表4.7;無斜視、無色盲、無弱視,無影響視功能的疾病、手術或創傷后遺癥;
⑤高考體檢表中內、外科體檢項目全部合格或正常,無精神病、癲癇病、心臟病等病史。
注: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招生就業參考體檢標準為《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CCAR-67FS-R4)以及《空勤人員和空中交通管制員體檢鑒定醫學標準》(AC-67FS-001)IV類標準相關規定,請考生對照自檢后慎重報考。學生入校后,學校按有關規定對學生進行復查復檢,且不能轉入學校普通類或其它藝術類專業。
第二十二條與合肥工業大學聯合培養的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制藥工程和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由本校負責招生和學籍學歷電子注冊(注明與合肥工業大學聯合培養);培養方案由雙方聯合制定和實施;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由本校頒發,注明由兩校聯合培養,合肥工業大學予以認可。
第五章收 費
第二十三條學校嚴格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學費、住宿費每生按學年收取。普通本科類每學年學費標準按專業分為4000元、4400元、4800元;藝術類動畫專業每學年學費8800元,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每學年學費12000元,其他藝術類專業每學年學費8000元;預科教育每學年學費2500元;住宿費每生每學年收費標準為:8人普通間500元、6人公寓800元、4人公寓1200元。
第六章其 他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并組織專家對藝術類專業新生進行專業復測。經復查或復測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錄取結果公布:考生可通過省級招生部門的招生信息網和北方民族大學招生網查詢錄取情況,被錄取考生由學校通過郵政EMS寄送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報名時,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綠色通道”。入學之后,學校通過各類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社會資助等方式,積極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二十七條學歷學位證書種類: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八條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學校名稱:北方民族大學
聯系地址:寧夏銀川市西夏區文昌北街204號
北方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750021
聯系電話:(0951)2066992、2066335
傳真:(0951)2066992
電子信箱:bfmdzs@nun.edu.cn
北方民族大學招生網址:http://zb.nun.edu.cn/
青海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0 11:0:47青海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0 10:0:00青海高考往年征集志愿的院
時間:2024-07-02 15:0:23青海高考錄取結果什
時間:2024-07-02 1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