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寧夏回族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寧夏醫科大學(國際代碼:10752),是國家教育部、衛健委、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寧夏唯一的醫學高等教育學府。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寧夏醫科大學普通本(專)科學歷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普通本?普猩ぷ魑瘑T會”,研究和制定學校普通全日制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和決定普通全日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寧夏醫科大學招生就業處在學校普通本?普猩ぷ魑瘑T會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五條學校監察專員辦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并真誠接受考生及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六條學校面向全國2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收普通全日制本、?萍吧贁得褡孱A科生,具體根據本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審核后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詳細計劃可在寧夏醫科大學本?普猩鷪罂贾改,或寧夏醫科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zs.nxmu.edu.cn)和寧夏醫科大學招生就業服務微信公眾號(微信號:nyzj1160)上查閱。
第七條按教育部規定,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八條招生錄取工作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九條學校招生錄取全部實行網上遠程錄取,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做招生“中介”。
第十條對于施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省份,學校在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次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原則上按1:1的比例確定調檔比例。
第十一條對于施行梯度志愿投檔錄取的省份,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后沒有完成全部招生計劃時,錄取下一級志愿考生。
第十二條專業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滿足考生專業志愿;對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專業要求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對于按照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做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考生身體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除“意見”中規定的六類疾病學校不予錄取外,我校醫藥類各專業不錄取色盲、色弱的考生。
特別提示:患有下列疾病的考生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1.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2.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3.斜視、嗅覺遲鈍、口吃。
第十四條學校認可經教育部同意的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績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少數民族預科學生的錄取,學校按照國家、寧夏回族自治區有關文件執行。我校少數民族預科班均為一本批次,轉段專業全部為所屬省份一本批次各專業,因此少數民族預科班只招錄符合醫學專業身體條件的考生。
第十六條所有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各專業外語語種一律為英語。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學校嚴格按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文件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
學費:本科層次:5800元/年/生(含臨床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口腔醫學、護理學、兒科學6個專業)、5300元/年/生(含基礎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臨床醫學、藥學、中藥學、臨床藥學、康復治療學、醫學檢驗技術10個專業); 4400元/年/生(含生物技術、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公共事業管理3個專業);高職(?疲⿲哟胃鲗I學費均為4600元/年/生。
住宿費:雁湖校區800-1300元/年,雙怡校區500-1300元/年。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八條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及寧夏回族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和體檢復查。經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學校設立學生綜合獎學金、各類助學金、勤工助學等,積極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幫助。獎勵、獎學、助學措施的詳細情況可在寧夏醫科大學本?普猩鷪罂贾改希驅幭尼t科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zs.nxmu.edu.cn)和寧夏醫科大學招生就業服務微信公眾號(微信號:nyzj1160)上查閱。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本、?普猩ぷ,由寧夏醫科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寧夏醫科大學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勝利街1160號
寧夏醫科大學雁湖校區
郵 編:750004
咨詢電話:0951-6980061 6980678
監督電話:0951- 6980034
傳真:0951-6980061
寧夏醫科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www.zs.nxmu.edu.cn
微信公眾號:寧夏醫科大學招生就業服務(nyzj1160)
青海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0 11:0:47青海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0 10:0:00青海高考往年征集志愿的院
時間:2024-07-02 15:0:23青海高考錄取結果什
時間:2024-07-02 1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