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寧夏大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寧夏大學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我校全稱為寧夏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與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部區合建”高校,國家“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注冊地址為寧夏銀川市西夏區賀蘭山西路489號。我校主要辦學地點為賀蘭山校區、懷遠校區、文萃校區、金鳳校區和中衛校區等,其中我校文化旅游學院、商學院、智能工程與技術學院辦學地點在中衛校區,地址為寧夏中衛市沙坡頭區平安西路。
我校面向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或“省份”)招生,培養包括普通本科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各層次的國際學生等在內的各類人才。學校培養的本科生,畢業時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均為寧夏大學,證書種類均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近年來,我校高度重視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工作,畢業生就業率一直保持較高水平,學校被教育部評為全國普通高等學!爱厴I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
第三條寧夏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寧夏大學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確定招生錄取規則、審定招生計劃,決定招生中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寧夏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機構,具體負責招生錄取和日常工作。
第六條寧夏大學紀檢委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按照教育部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根據各省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制定。我校2020年本科生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含各專業選考科目和報考要求),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發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出檔比例調檔。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該省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錄取;對于有特殊錄取要求的省份,執行該省錄取政策;對于實行梯度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原則錄取,即根據考生志愿順序,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當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第九條我校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按照專業級差(級差分為1分)分配專業。即檔已投到我校的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愿的順序依次遞減1分后按分數排序錄取。國際教育學院相關專業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90分(含)以上。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可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有特殊要求的專業除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第十條特殊類型專業招生錄。
一、藝術類專業招生錄。
(一)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藝術類考生,高考總分分別達到寧夏藝術各類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藝術統考成績合格,按綜合分成績排序錄取。綜合分成績按全國統一高考總分占30%、自治區藝術專業統考成績(按總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計算?忌C合分成績相同時,按自治區藝術專業統考成績排序,藝術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總分、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順序排序。
(二)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以外省份的藝術類考生,遵循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規則。對于實行梯度志愿投檔的省份,根據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藝術類文化課控制分數線,結合生源情況確定我校錄取文化課資格線,并按所在省統考或聯考專業課成績排序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文化課成績均相同時,按考生所在省相關政策執行;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相關政策執行;對實行“一檔多投”政策的省份,按所在省統考或聯考專業課成績進行錄取排序,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并按該省相關政策錄取。
二、體育教育(教師教育)專業招生錄。
凡參加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術科成績最低控制線,且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文化課成績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照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出檔比例調檔,我校按術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時綜合考慮考生的身體條件和專項水平。
三、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錄取:
(一)在我校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擇優錄取。
(二)在我校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要求為不低于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該類考生數不超過我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30%。
(三)在我校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的一級(含)以上運動員考生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我校將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擬錄取考生按照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辦理錄取手續。該類考生數不超過我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0%。
(四)在我校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的一級(含)以上運動員考生如未被列為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錄取辦法中的第3類,也可以選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該類考生則按錄取辦法中第1類、第2類考生對待。
四、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錄。
(一)我校劃定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體育專項考試最低錄取控制線,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二)在文化課考試成績和體育專項考試成績均達到我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文化課考試成績÷6)×30%+體育專項考試成績×70%。
(三)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計劃未完成,再按項目錄取第二志愿考生。
(四)考生若已報名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志愿并被錄取,則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第十一條其他特殊招生類型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和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二條我校認可經教育部同意的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績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我校葡萄酒學院的專業只錄取英語或法語語種的考生;俄語專業只錄取英語或俄語語種的考生;其他學院的專業只錄取英語語種的考生。
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如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組織外語口試,考生須參加口試且成績合格。
第十四條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及身體復檢,凡不符合招生規定者,一經核實,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標準和其他
第十五條我校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收取學費等。學費標準:文史類專業一般每學年4400元(其中旅游管理、行政管理專業每學年4800元),理工農類專業每學年4800元,藝術類專業每學年8800元;小學教育(教師教育)、學前教育(教師教育)等文理兼招專業每學年4400元,其他文理兼招專業每學年4800元;體育學院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每學年8000元,葡萄酒學院專業每學年7200元,信息工程學院專業每學年9800元,國際教育學院專業每學年23800元。住宿費標準: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一般為每學年800—1200元。
第十六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感恩中國近現代科學家獎學金、寶鋼教育獎、校級綜合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等多項獎助學金。
第十七條新生可在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校還將積極聯系,創造條件,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本章程未盡事宜,由寧夏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進行補充。
第十九條本章程解釋權歸寧夏大學招生辦公室。
第二十條寧夏大學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951-2061897
監督電話:0951-2061117
學校官網:http://www.nx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nxu.edu.cn
通訊地址:寧夏銀川西夏區賀蘭山西路489號
郵政編碼:750021
青海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0 11:0:47青海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0 10:0:00青海高考往年征集志愿的院
時間:2024-07-02 15:0:23青海高考錄取結果什
時間:2024-07-02 1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