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目標管理意見十、建立各級領導與民營企業的聯系制度
建立由五大機關領導和民營經濟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處級以上領導聯系重點企業制度。加大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的支持力度。各級領導及部門要定期聯系對口企業,了解企業運行動態、需求及建議,傾聽企業呼聲,有針對性的開展幫扶。
十一、發揮工商聯和工、青、婦等組織的作用
充分發揮區工商聯在組織民營經濟人士參與政治和社會事務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民營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民營經濟方面的助手作用。充分發揮工會、青團、婦聯組織在發展民營經濟中的創業引導和依法維權等作用。要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和民營企業聯系作用,加強對成員企業的自律和服務。
規范發展社會化中介服務體系。按照“自發組建、自愿入會、自主辦會”的市場化原則,發展民間商會、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強化服務功能和自律協調作用,積極幫助企業解決創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
十二、加強對民營經濟工作的領導
切實加強領導,建立統一協調高效的管理機制。強化對全區民營經濟工作的統一領導,要充分發揮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加強對民營經濟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綜合管理。完善民營經濟發展工作機制。完善以區民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民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成員單位決策指導、指揮協調、工作聯動、督查落實“四位一體”的工作機制。加大成員單位之間在政策引導、扶持民營經濟發展、服務于市場主體上的聯動。
加強民營經濟管理部門力量。目前,市政府正在就民營經濟管理體制進行調研,對機構、人員設置將有安排。從我區實際出發,充實民營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在不增加編制的條件下,通過整合政府相關部門力量,抽調相關部門的干部充實民營經濟辦公室工作,授權民營經濟辦公室作為協調民營經濟、企業發展的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協調解決民營經濟發展中遇到的問題。
十三、建立民營經濟工作考核機制
將發展民營經濟納入各有關考核體系。按照全區發展民營經濟的目標任務,建立目標責任制度。各部門制訂目標責任制,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層層分解并切實完成任務。按照全區各相關部門的職能分工,建立工作通報制度。民營經濟辦公室負責及時將區領導批示意見反饋有關單位,并根據領導批示做好督促落實工作。按照全區民營經濟發展情況,建立統計分析制度。科學分析民營經濟發展總量、速度、結構和區域性發展等情況,為制定有關政策和計劃提供依據。搞好對民營經濟發展成果的評價考核和動態監測,掌握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十四、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要加大對民營經濟、企業、經營者的宣傳,區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黨和政府鼓勵、支持和引導民營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宣傳民營經濟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傳民營經濟發展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積極倡導全民創業。區政府每兩表彰一批優秀民營企業、優秀民營經營者,努力營造創業光榮和創業者光榮、支持創業和尊重創業者的良好社會氛圍。
本《意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本《意見》,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制定出具體的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