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29日表決通過了關于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根據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開。那么今年全國兩會有哪些熱點提案呢,一起來了解最近幾年全國兩會關于教師教齡津貼調整的提案最新消息,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政策內容以官方發布為準。
近日,全國人大代表、江西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校長張國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建立獨立的教育公務員制度,將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并獲得教師職位的公辦普通中小學教師的身份確認為教育公務員,出臺相應的管理制度。另外,現“教齡津貼”標準是按1985年文件執行,最高10元。設定“教齡津貼”是黨和國家尊師重教的重要舉措,當時“教齡津貼”約占工資總額的1∕10左右,已經不符合的實際,建議調整教師的教齡津貼。2018-03-16中國江西網
教齡津貼該提高了
教師的教齡津貼該不該調整?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還是先看看教齡津貼是什么。按照工齡或工作年限長短確定的勞動報酬,叫工齡津貼。工齡津貼屬于結構工資的一部分,分為一般工齡津貼和特殊工齡津貼。特殊工齡津貼分為兩種,一種是:教齡津貼,一種是護士工齡津貼。除此之外,為一般工齡津貼。國家規定特殊工齡津貼的目的,是為了吸引和鼓勵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和護士長期從事本職工作。這兩種特殊工齡津貼的具體數額是多少?
1985年,根據、國務院下達《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和國務院工資制度改革小組和勞動人事部聯合頒布《關于實施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若干問題的規定》。隨后,教育部部委規章《關于教師教齡津貼的若干規定》,對教齡津貼標準規定為:教齡滿5年不滿10年的,每月3元;滿10年不滿15年的,每月5元;滿15年不滿20年的,每月7元;滿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衛生部也制定來《衛生部關于護士工齡津貼的若干規定》,護士工齡津貼標準與老師的教齡津貼標準一樣。
以上情況說明,要讓教齡津貼起到“吸引和鼓勵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長期從事本職工作”的作用,就應該提高教齡貼標準。問題是,提高到多少才合理?據江西日報報道,去年,江西省人大代表聶仕雄建議,按照最初教齡津貼占工資總數的比例算,目前的教齡津貼應調整為每月200元至500元。可出臺地方性政策,制定新標準。
另外,2018年3月5日, 中國青年報刊登的《教齡津貼早該調整了》一文提出的建議是:國家將教齡津貼調整政策納入工作日程,不采取固定數額的方式,而是依據社會整體物價水平或教師基本工資的數額,建立一個按比例協調聯動的辦法,規定一個合適的百分比。例如:教齡滿5年不滿10年的,每月的教齡津貼發放標準為其本人基本工資的3%;滿10年不滿15年的,為5%;滿15年不滿20年的,為7%;滿20年以上的,為10%。
總之,國家1985年制定的教齡津貼標準,已經脫離了現在經濟社會的發展速度和物價增長的速度,也已經無法再起到最初確認的作用。按理說,有關部門應該會對一線教師和兩會代表提出的調整教齡津貼的建議做出回應。如果要調整,那么應該調整到多少才合適?也希望網友展開多方面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