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兩會召開時間,兩會北京代表名單及政府工作報告精神解讀
□數說北京大氣污染治理
北京市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昨天通過了市人代會召開時間,將于1月23日召開,大會除了“常規動作”外,還將審議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草案。
每年1月舉行的北京市“兩會”備受關注。
根據慣例,市人代會有一些“常規動作”,如將聽取和審議北京市政府工作報告;審議、審查和批準北京市上一年度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下一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書面報告;審議、審查和批準北京市上一年度的預算執行情況和下一年度預算草案的書面報告;聽取和審議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以及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等。
此外,一些重要的、已經過多次審議的地方條例也會上會進行審議。記者從此次召開的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上獲悉,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草案經過市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后,將提交明年人代會的大會審議。
昨天舉行的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還初次審議《北京市水土保持條例(草案)》,草案規定小區、公園、綠地、道路等未建設集雨式綠地、透水鋪裝、雨水集蓄利用等設施的,將最高可被處以50萬元的罰款。
焦點1工程建設
交房不給說明書擬最高罰5萬
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昨天審議《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草案)》。草案規定建設單位交房不提供房屋建筑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的,將面臨最高5萬元的罰款。
禁止施工單位掛靠借名攬工程
據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建筑市場“供需失衡”的局面長期存在,部分領域存在過度競爭和惡意壓價,陰陽合同、轉包、違法分包等擾亂市場的行為時有出現。針對工程領域存在的問題,市和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近3年來對質量問題實施處罰共計1100余起,罰款5000余萬,行政處罰的數量和金額在全國建設行業一直排名前3位。
市人大城建環保委員會主任委員郭普金介紹,審議意見認為,在當前工程建設實踐中,建設單位出于經濟利益等目的指定分包單位或者指定建材供應單位的問題比較突出,既是造成施工單位違法轉包、分包的原因之一,也會導致質量責任難以認定,引發多方利益糾紛。因此,建議對于轉包和違法分包增加條款規定:禁止施工單位通過掛靠方式,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通過掛靠方式,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建筑擬設永久標識記錄建設者信息
草案規定,本市推行房屋建筑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交付使用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房屋建筑所有權人提供房屋建筑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使用說明書應當寫明房屋建筑基本情況、設計使用壽命、性能指標、承重結構位置、管線布置、附屬設備、配套設施及使用維護保養要求等,并明確禁止事項。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提供房屋建筑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的,將被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相關負責人表示,草案“設定了較重的處罰條款”,比如,施工單位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或者有不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或者施工技術強制性標準施工的其他行為的,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專業工程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草案還規定,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設置永久性標識,載明工程名稱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及項目負責人姓名等內容。
焦點2大氣治理
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昨天聽取了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及《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市環保局透露,本市大氣PM2.5污染狀況已厘清。
市人大建議推動區域立法治大氣污染
市環保局透露,《北京市大氣環境PM2.5污染現狀及成因研究》今年已經完成,厘清了本市PM2.5及其組分的濃度水平、時間變化規律、空間分布特征,被認為是迄今為止全國最清晰、最系統、最科學的一次源解析結果。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梁偉介紹,為進一步全面貫徹實施《大氣法》和《條例》,執法檢查組提出,建議市政府盡快制定《北京市環境總體規劃》,結合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合理設定城市規模、結構和布局,并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交通規劃等有機銜接。建議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明年新的環保法實施后,要用好“按日計罰”、行政拘留等手段。
同時,深化區域聯防聯控,加強大氣污染協同治理。盡快實現區域大氣污染治理的統一規劃、統一監測、統一監管、統一評估、統一協調;繼續深入開展區域污染物傳輸規律、周邊與北京大氣環境質量之間量化關系等科學研究,為區域大氣污染治理提供技術支持;積極推動區域立法或爭取中央授權,統一區域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標準、罰則。
焦點3居家養老
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聽取并審議《北京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草案)》。草案擬規定,市和區、縣政府按照每個社區建筑面積不低于800平方米和200平方米的標準建設配置社區托老所和老年活動場站。
社區配建托老所擬設下限800平方米
為了解決社區養老設施不足的問題,草案規定了應當按標準配建社區養老設施的內容。有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政協委員提出,應明確規定社區養老設施配置的具體標準、建設資金來源、政府各部門的責任、移交程序和如何運營管理。
法制委員會建議條例對居住區養老設施的配置標準作出量化規定。因此,草案規定為,市和區、縣政府應當按照每個社區建筑面積不低于800平方米和200平方米的標準建設配置社區托老所和老年活動場站。
長期護理對失能老年人是不可或缺的養老照料方式。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應當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草案稱,市政府應當建立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障制度,為需要長期照顧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醫療護理服務保障。老年人因長期居家醫療護理產生的、符合本市統一醫療服務收費標準的部分費用,通過完善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承擔。
此外,草案規定市政府應當制定政策,支持、引導商業保險機構開發長期護理保險等滿足多層次、多樣化需求的醫療健康保險產品;鼓勵居民購買相關保險產品。
焦點4文創產業
記者昨天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獲悉,本市上一年度18.3億元文創資金閑置,常務副市長李士祥表示,之后,北京將研究制定“以事定錢”的專項資金支持方式。
文化創新專項資金將“以事定錢”
市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王琪在會上提出,目前沒有制定首都文化創新發展的具體規劃,文化創新發展專項資金的設立有單純追求文化產業GDP的傾向,造成實際上“先有錢、再找事”的現狀。此外,實際上有超過10個部門(單位)參與資金分配,導致多頭管理、交叉重復。
常務副市長李士祥表示,目前,文化創新發展專項資金匯集的存量資金近60億元,是將原來分散在各部門的基本建設、部門預算和體育、旅游、文物等專項資金簡單歸并,從源頭上導致了文化創新專項資金管理體制不順、定位不清。
李士祥提出,將研究制定之后“以事定錢”的專項資金支持方式,推動文化改革和發展領導小組由統籌管“錢”向統籌管“事”轉變。
王琪在會上提出,建議對報告中反映的違規項目,應責成市監察部門開展行政監察,要查清責任主體,予以必要的處理和問責,以杜絕此類問題重復發生。建議文化創新發展專項資金預算的編制將原屬于部門正常經費、事業經費項目,回歸各自預算管理范疇。對10月底仍未安排的資金,連同以前累計未能實施的資金一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