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強化完善稅務系統針對信息商務交易平臺及經營者的稅收管理實施方案。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盡快修改和補充有關信息電子商務活動適用的稅收條文,明確信息電子商務活動的納稅義務、納稅期限、納稅地點、稅率、納稅資料申報、網絡發票的使用等等,以使其法律化、明確化、規范化。
3、在政策上改變用稅收扶持的方式,以提高全體納稅人的納稅遵從度。國家對于信息電子商務這一日趨發展的經濟活動形式和新生事物需要支持和扶植,但在稅收問題上,一定要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即:對信息電子商務可以通過透明、公平的法案給予支持;而在稅負及稅收管理上一定要使其與傳統交易保持一致,只有這樣,才能做到公平稅負,以提高全體納稅人的納稅遵從度。
4、在支持新生事物同時,要在稅收方式上轉變征管思維。目前由于我國目前現行的各種稅收法律法規,還沒有專門針對網絡交易行為征稅的條例和規定,和實體公司和實體店的稅收管理制度相比,還沒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稅收征管方法及產品質量管理辦法。建議成立專門針對電子商務的稅收管理機構,建立專門的電子商務活動稅務登記制度和稅收監督和征收管理制度,建立基礎信息采集機制,并根據網絡信息交易這一新事物調整征稅方式及征稅節點,在支持新生事物同時,加強和完善我國稅收制度及法律體系。(文章轉自:新華汽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