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訴人:xxx,男,漢族,19xx年 xx 月 10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5 現住址:xxx市xx路xx大廈1309 聯系電話:xx28xx7
被訴人: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市xx號小區xx大廈xx室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董事長
聯系電話:1xx8
仲裁請求:
1、裁決被訴人向反訴人支付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22日的工資及加班工資,計8459.63元;
2、裁決被訴人向反訴人支付20xx年3月9日至20xx年7月30日加班工資17287.07元;
3、裁決被訴人向反訴人支付20xx年4月9日至20xx年8月22日期間不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37149.32元;
4、裁決被訴人向反訴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4000元;
5、裁決被訴人向反訴人支付所克扣的20xx年3月9日至20xx年7月30日部分工資共計5600元,及所克扣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1400元;
6、裁決被訴人為反訴人補交20xx年3月9日至20xx年8月22日的社保。
以上1-5項合計:68296.02元。
事實和理由:
反訴人于20xx年3月9日入職,擔任投資發展部經理職務。入職時雙方約定每月工資為人民幣8000元。自入職以來,被訴人未與反訴人簽訂勞動合同,未為反訴人購買社保,強行要求反訴人法定節假日及周六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資。因被訴人具有上述違法行為,反訴人于20xx年8月22日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并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向法定代表人xxx送達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因被訴人上述違法行為嚴重侵害了反訴人的合法權益,特依法提起反訴,請貴委依法裁判支持反訴人的仲裁請求!
此致
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反訴人:xxx
20xx年11月16日
附:反訴請求計算依據
1、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22日的工資計8459.63元。此期間正常上班時間15天,休息日加班(即周六加班)4天,休息3天。正常上班時間的工資為158000/21.75=5517.15元,休息日加班工資為:8000/21.754天2倍=2942.48,兩項合計:8459.63元。
2、20xx年3月9日至7月30日的加班情況如下:法定節假日加班3天(五一節加班一天,清明節加班一天,端午節加班一天),休息日(周六)加班19天(3月份3天,4月份至7月份每月4天,共計19天)。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如下:(1)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38000/21.753=3310.29元,(2)休息日加班工資:198000/21.752=13976.78元,兩項合計:3310.29元+13976.78元=17287.07元。
3、反訴人自20xx年3月9日入職,被反訴人應自20xx年4月9日起支付不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未支付的另一倍工資為:自20xx年4月9日至20xx年8月9日共4個月,計算為8000元4=32000元,自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8月22日期間,屬于正常上班時間為10天,休息日加班2天,休息1天。故正常上班的工資為108000/21.75=3678.10元,休息日加班工資為28000/21.752=1471.24元,故20xx年8月10日至22日的工資為:3678.10+1471.24=5149.34元。綜上,20xx年4月9日至20xx年8月22日不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共計:37149.34元。
4、反訴人自入職至離職工作年限為半年,故被反訴人應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000元;
5、從20xx年3月9日至20xx年5月30日期間,每月克扣工資總額的10%,共計2400元,20xx年6月1日至7月30日期間,每月克扣工資總額的20%,共計3200元,合計:2400+3200=5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