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補貼是為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無錫租房補貼申請指南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學人員)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
2、畢業2年內在我市納稅的各類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就業且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在寧自主創業,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
3、在本市戶籍住房困難或非本市戶籍在西安無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申請手續
1、大學生就業企業向所在地勞動就業管理局受理申請并初審;
2、人社行政部門審核;
3、財政部門抽查后,將租賃住房補貼資金撥付到勞動就業管理局設立的“就業專項資金支出戶”;
4、勞動就業管理局撥付到大學生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一)補貼對象
畢業后在本市市區就業創業的應屆畢業生,在本市市區范圍內自費租房并進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領租房補貼:
1. 在錫各類用人主體引進并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在錫科研院所引進并繳納社會保險)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含海外留學和港澳臺畢業生),或在校獲得技師(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應屆畢業生;
2. 在錫各類用人主體(不含實施或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單位)引進并繳納社會保險的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強或所學學科排名前20強的應屆畢業生(不含中外合作辦學)(每年根據QS和THE高校排名修訂學校名單)。
(二)補貼標準和期限
本科(技師)每年1萬元、碩士每年1.5萬元、博士每年2萬元,累計支持兩年。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強或所學學科排名前20強的應屆畢業生按上述標準累計支持三年。
貫徹國務院對湖北高校畢業生就業實施特殊支持政策精神,對2020屆湖北省普通高校畢業生按上述標準給予累計三年支持。
注:本細則中的應屆畢業生,是指畢業證書載明的發證日期至申報日之間的時長不超過2年的畢業生。
(三)補貼申領
申請人進入“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wuxi.gov.cn)首頁,點擊“人才服務和大學生就業”,并點擊“‘錫引’工程補貼”,在登錄界面注冊賬號并登錄后,根據要求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并上傳下列資料(均為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須清晰可讀):
(1)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境外學歷學位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下同),在校獲得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須提供職業資格證書;
(2)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在“無錫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 http://rent.pub.wxhouse.com登記備案生成);
(3)申請人本人親筆簽名的《來錫優秀大學生補貼申報誠信承諾書.DOCX》。
租房補貼自申請通過審核的當月起,按月核算、按季發放。每季度首月中旬,各區人社部門利用大數據對上一季度擬發名單進行核驗,將其中符合本細則規定的人員報表導出,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并向區財政申請用款,將補貼發放至申請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注意事項
1.租房補貼須在畢業2年內提出申請,并在初次申領4年內領取完畢,逾期不再發放。申請人如已經申領購房補貼或市級其他安居補貼支持,則不再領取租房補貼。
2.租房行為以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為依據確認,原享受租房補貼申請人租房發票到期之后無需續辦。
3.大學生房屋租賃備案期滿,如未能及時提供新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將暫停發放無租賃備案月份的租房補貼,待重新上傳新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并審核后續發。
4.本細則發布前已申請成功,但尚未領完租房補貼的畢業生,自2020年4月起按照本公告補貼標準及審核發放原則享受剩余補貼。
5.2019年7月1日前申領補貼的申請人,如因社保繳納單位變更而導致補貼停止,符合本公告條件的,可重新申領剩余補貼,并在2022年6月30日前領取完畢,逾期不予受理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