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各高等學校、省屬中職學校:
為切實做好2021-2022學年學生資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學生資助工作的領導
學生資助是一項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關教育公平,事關社會公平。省政府連續14年將其列入年度民生工程,2021年“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被列入“我為群眾辦實事”省級重點民生項目,學生資助政策落實情況已經列入對市、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及對高校發展考核。各地各校要將做好學生資助工作作為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進一步加強對學生資助工作的領導,采取得力措施,確保學生資助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精心組織,全面落實各項學生資助政策
1.加強資助政策宣傳和解讀。各地各校要持續加強資助政策宣傳和解讀,要牢牢把握招生時、報到時、畢業時三個關鍵時點,繼續開展“兩節課”“百千萬”走訪等資助宣傳主題活動,用好線上、線下兩條宣傳主線,開展簡潔明了、通俗易懂的資助政策宣傳。各地要組織指導轄區內義務教育和高中教育階段學校,在每間教室制作長期保留的資助政策宣傳畫或宣傳欄。
2.確保綠色通道暢通。開學期間,各高校要通過開設“綠色通道”等多種方式,簡化報到程序,提高辦事效率,保護學生隱私,確保提出申請且符合條件的新生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報到注冊手續,順利入學、安心學習、正常生活。各級各類學校對符合免學費政策條件的學生,入學時直接免收其學費,不得“先收后退”。
3.精準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各地各校要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按照規定程序審核學生的申請信息,實事求是地確定學生的困難等級。脫貧家庭學生、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低保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學生信息要全部納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
4.做好各類獎助項目評審。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要求,成立評審領導小組、評審委員會,負責本地、本校獎助項目評審工作,要確保評審材料齊全、完備,評審程序嚴格、規范。評審結果要在適當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長要符合相關文件要求。公示過程要特別注意尊重和保護學生個人隱私,不得公示學生身份證號碼、家庭困難原因等敏感信息。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各地各校評審領導小組、評審委員會要認真受理,及時核查、答復。
三、關注重點群體,做好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學生資助政策的有效銜接
1.對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要保持政策延續性。對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繼續按照“學段全覆蓋、對象無遺漏、標準最高檔、項目可疊加、結果可查詢”的原則落實資助政策,各項資助資金發放時間節點按皖財教〔2019〕914號文件要求執行。繼續使用“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資助管理系統”輔助各地各校確定省內戶籍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查詢、統計省內戶籍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資助信息。各級各類學校應于2021年11月30日前和2022年6月30日前,分別將省內戶籍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秋季學期、春季學期資助情況填入系統。
2.調整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補助范圍。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學生,全部納入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補助范圍。
3.對特殊群體學生要給予重點幫扶。各地教育局要加強與鄉村振興部門的聯系,配合做好易返貧致貧戶的動態監測,根據職責做好信息預警、數據比對和幫扶。各級各類學校在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國家獎助學金評選、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安排等方面,對特殊困難群體學生要按政策要求落實兜底保障;對受疫情或洪澇災害影響的家庭學生要摸清底數、主動資助。
四、用好信息系統,及時準確報送相關數據和材料
1.全面做好系統應用工作。各地各校要全面做好“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和“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資助管理系統”應用工作,要確保所有學校全面應用;確保系統人數、項目、金額與實際發放情況一致;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完整。系統數據將作為績效考核、資金預結算、監督檢查、審計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2.及時報送相關數據材料。新學年各項獎助評審材料多、時間緊、任務重,各地、各校務必按照《2021年秋季學期學生資助相關材料報送時間及方式》(詳見附件)規定的時間節點和要求,及時準確報送相關材料。
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皖政〔2007〕74號)、《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扶貧辦關于做好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6〕5號)、《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安徽省軍區動員局關于印發
一、主要目標與基本原則
(一)主要目標。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水平,加大財政投入,落實和完善各項助學政策,確保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部納入資助范圍。
(二)基本原則。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責任清晰。
1.加大財政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加大財政投入,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2.經費合理分擔。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出資。國家助學金、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和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雜費補助資金由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擔;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由省級財政統籌資金對高校給予資金支持。我省承擔部分的分擔原則是:分級分擔,職責明晰;結合財力,區別對待;鼓勵支持民辦教育。
3.政策導向明確。在努力讓貧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質量教育的同時,鼓勵學生刻苦學習,接受職業教育,學習國家最需要的專業,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鼓勵學校面向經濟欠發達地區擴大招生規模。
4.多元混合資助。統籌政府、社會等不同資助渠道,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采取獎、助、補、減、免、貸等多種方式進行資助。
5.各方責任清晰。中央與地方、各相關部門及學校明確分工、各司其職、落實責任、完善制度,操作辦法簡便易行,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確保各項政策措施順利實施。
二、實施范圍、對象、內容與資金保障
(一)高校研究生資助制度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萬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萬元。我省具體名額由財政部、教育部確定。
2.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由高校負責組織實施,獎勵我省高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省級財政按照碩士研究生在校生人數的40%,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在校生人數的70%,每生每年10000元的標準給予支持。學業獎學金標準不超過同階段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標準的60%。
3.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無固定收入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資助標準為博士每生每年13000元,碩士每生每年6000元。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出資設立,參照普通本?粕鷩屹Y助資金分擔辦法共同承擔。
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無固定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國家助學金。
4.資金分擔。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補助由省級財政承擔。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所需經費由中央、省級與市以下財政按比例分擔,其中,中央與我省的分擔比例為6:4,我省承擔的部分,根據財政供給渠道實行分級承擔,即省級財政供給的高校由省級財政承擔;市級財政供給的高校由市級財政承擔;民辦高校(含獨立學院)由省級財政承擔。
(二)高校本?茖W生資助制度
1.本?粕鷩要剬W金。用于獎勵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每生每年8000元。我省具體名額由財政部、教育部確定。
2.本?粕鷩覄钪惊剬W金。用于獎勵資助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全日制本?疲ê呗殹⒌诙䦟W士學位)生中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資助面約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圃谛I倲档3%。從2019年起,高職在校生資助面由3%提高到3.3%,每生每年5000元。
3.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全日制本?疲êA科、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約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預科)在校生總數的20%,其中:從2019年春季學期起,高職在校生資助面提高10%。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實行分檔資助,分檔標準為2000元、3000元、4000元,各高?山Y合實際分為2-3檔。
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高校本?茖W生享受最高檔國家助學金。
4.資金分擔。本?粕鷩要剬W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本?粕鷩抑鷮W金所需經費由中央、省級與市以下財政按比例分擔,其中,中央與我省的分擔比例為6:4,我省承擔的部分,根據財政供給渠道實行分級承擔,即省級財政供給的高校由省級財政承擔;市級財政供給的高校由市級財政承擔;民辦高校(含獨立學院)由省級財政承擔。
(三)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制度
1.中職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我省具體名額由財政部、教育部確定。
2.中職免學費補助。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含戲曲表演專業學生,藝術類其它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其中,涉農專業為2010年教育部發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和2018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的《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規定的農林牧漁類所有32個專業,以及輕紡食品類的糧油飼料加工技術、糧油儲運與檢驗技術專業和醫藥衛生類的農村醫學等3個專業。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在校城市學生的10%確定。
公辦學校的補助政策:對因免除學費導致學校收入減少的部分,由財政按照享受免學費政策學生人數和免學費標準補助學校,彌補學校運轉出現的經費缺口。
民辦學校的補助政策:對在經教育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批準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一、二、三年級符合免學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免除學費標準給予補助。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經批準的學費標準高于補助的部分,學?梢园匆幎ɡ^續向學生收取。
3.中職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2000元,我省實行分檔資助,分檔標準為1000元、2000元、3000元,各地可結合實際分為2-3檔。我省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確定。
為切實減輕貧困地區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家庭經濟負擔,根據《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有關精神,我省大別山區連片特困地區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學生(不含縣城)全部納入享受助學金范圍。
中等職業學校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受最高檔國家助學金資助。
4.資金分擔。中職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承擔,中職免學費補助和中職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省級與市以下財政按比例分擔。免學費補助資金和國家助學金由中央財政統一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標準與我省財政按比例分擔。其中:中央與我省的分擔比例為6:4,我省承擔的部分,根據財政供給渠道實行分級承擔,即省管中等職業學校由省級財政承擔;市級財政供給的中等職業學校由市級財政承擔,市管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由省級與市級財政按7:3比例分擔;縣(市、區)管中等職業學校由省級與縣(市、區)級財政按7:3比例分擔。
(四)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制度
1.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雜費。對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免除學雜費。免學雜費標準按照省級人民政府及其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公辦學校學費標準執行(不含住宿費)。對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的民辦普通高中就讀并取得正式學籍、符合免學雜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標準給予補助。民辦學校學雜費標準高于補助的部分,學?梢园匆幎ɡ^續向學生收取。各市、縣(市、區)普通高中免學雜費政策范圍寬于或標準高于本辦法的,按照原政策繼續實施。
對因免學雜費導致學校收入減少的部分,由財政按照免學雜費學生人數和免學雜費標準補助學校,以保證學校正常運轉。
2.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學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在1000元-3000元范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
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受最高檔國家助學金資助。
3.資金分擔。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雜費和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省級與市以下財政按比例分擔。其中:中央與我省的分擔比例為6:4,我省承擔的部分,根據財政供給渠道實行分級承擔,即市級財政供給的普通高中(含中央和省屬高校附屬學校高中部)由市級財政承擔,市管民辦普通高中由省級與市級財政按7:3比例分擔;縣(市、區)管普通高中由省級與縣(市、區)級財政按7:3比例分擔。
(五)校內學生資助制度
公辦普通高校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業收入中提取4%-6%的經費,用于學費減免、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勤工助學、校內無息借款、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公辦普通高中要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3%-5%的經費用于勤工助學、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支出;中等職業學校應從事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資助學生。
民辦學校應從學費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資金,用于獎勵和資助學生。
各級各類學校要繼續執行并不斷完善現有的校內資助政策,不得因政府加大資助經費投入抵減校內資助。要進一步落實、完善鼓勵捐資助學的相關優惠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各級政府、企業和社會團體等面向各級各類學校設立獎學金、助學金等資助項目。
三、實施程序
年初制訂全省民生工程目標任務,各地各校按照下達的指標和資金,合理制定分配方案。
廣泛開展政策宣傳,讓資助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使廣大學生知曉受助的權利。
加強部門間數據共享,精準鎖定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特殊困難群體。
按照組織學生申請、評議和認定;開展各類項目評審;評審結果公示;逐級上報材料;發放資助資金;資助信息歸檔等程序,認真組織實施各資助項目。
四、監督管理
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經費安排使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學校收費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提高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各級教育、財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設立舉報投訴電話,受理群眾的舉報投訴,廣泛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要切實加強督查考核,對于日常調度、審計監督、媒體曝光等發現的各類問題,建立任務清單,加強約談跟蹤逐項整改到位。對虛報學生人數,騙取國家專項資金等違規行為,要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學校領導的責任。
各類獎、助學金實行專款專用、專賬核算,并接受審計、監察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的監督。對弄虛作假、套取財政專項資金或擠占、挪用、延壓發放國家助學金的行為,以及不能按時、足額發放學生資助資金的地方和學校,將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五、工作要求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針對性強,涉及面廣,資金投入大,受益人數多,工作層面多,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各學校要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扎扎實實地把這件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大事抓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
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切實加強工作領導,建立健全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確保各項資助政策全面落實到位。
各級教育、財政、民政、扶貧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物價和殘疾人聯合會等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相關管理辦法,結合各自分工,加強領導,不斷完善我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配套政策。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情況納入對所屬學校的督導考核內容和辦學水平評估指標體系。
各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要把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擺在突出位置,明確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實行學校法人代表負責制。校長是學生資助工作第一責任人,校長應切實把好政策落實關,全面落實國家各項資助政策;把好資助程序關,學校資助工作程序要符合國家要求和各項規定;把好受助學生名單審核關,對受助學生名單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把好資金發放關,按照要求及時、足額發放各類資助資金;把好信息報送關,及時準確維護好資助系統信息、及時按照要求報送相關資助信息;把好信息安全關,確保受助學生敏感信息不泄露;把好資料歸檔關,要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受助學生信息檔案,并保證其完整和準確。
(二)確保資金落實,強化預算管理
各級政府要足額安排、及時撥付應當負擔(含超出中央和省級財政分擔定額的部分)的資金,確保各級政府應當負擔的資金落實到位。
各高校和普通高中學校應按規定比例及時、足額從事業收入中提取經費;中等職業學校按一定比例從事業收入中提取經費;民辦學校從學費收入中提取經費,用于校內資助。要完善制度,嚴格程序,細化管理,確保助學資金及時發放、?顚S。各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必須建立嚴格的預決算制度,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按部門預算要求,編制綜合預算;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與標準支出;加強內部控制和審計制度,確保各類獎、助學金和免學費補助資金使用的規范和有效。
各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要按照規定建立專門檔案,將學生申請表、受理結果、資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切實加強學生資助檔案管理。
(三)嚴格界定資助范圍,規范資助對象認定行為
各市、縣(市、區)和學校要認真對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嚴格界定資助范圍,規范資助對象認定行為。各學校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建立科學可行的資助對象認定工作機制,加強資助對象認定與公示工作,保證資助資金真正用到符合條件的學生身上。要定期、不定期地抽查核實受助學生名單及資助資金發放信息,堅決杜絕虛報名單、套取國家資助資金現象發生,確保讓所有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都能及時享受到國家資助。對于因資助對象變動等情況而結余的資助資金一律不得挪用。學校要及時將發放情況逐級上報,凡隱瞞不報的、違反政策規定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要規范各類學生信息系統數據填報,切實做好學生資助信息的月報和年度報告工作。
(四)按時足額發放資助資金
研究生和高校本?茖W生的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采取銀行卡形式發放。各中等職業學校對于符合國家免學費政策條件的農村(含縣鎮)學生和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入學時應直接免收其學費,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通過學生資助卡發放給受助學生,原則上按學期發放,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按月發放。普通高中學校對符合國家免學雜費政策條件的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時應直接免除學雜費,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通過學生資助卡發放給受助學生,原則上按學期發放。各類獎、助學金不得發放現金,不得打入飯卡或校園卡,更不得以實物或服務形式抵頂或扣減。同時,按照脫貧攻堅要求,及時足額發放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
(五)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管理,做好基礎工作
各地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要對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資質進行全面清查,尤其要加強對民辦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資質的核查,并定期公布有資質中等職業學校名單。同時,要利用全國中職學校學生信息管理系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中職資助子系統、技工院校電子注冊和統計信息管理系統做好學籍管理、電子注冊和資助對象的認定工作,保證學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準確。
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及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普通高中資助子系統,加強學籍管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信息庫,并與中等職業學校受助學生名單比對,避免重復注冊申請資助資金,確保學生資助信息真實、可靠。
(六)加大政策宣傳力度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各學校要制訂宣傳方案,廣泛利用各種媒介、采取多種形式,向全社會進行廣泛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重要作用,加強輿論引導和監督,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各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認真組織各學校對學生進行政策宣傳,使廣大學生及其家長及時知曉受助的權利。要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各學校資助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推動資助政策全面貫徹和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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