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那2020最新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是怎樣的?具體哪些優惠呢?
為深入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推動企業降本減負各項決策部署,全面優化營商環境,推動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全面落實減稅降費政策
(一)落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國家調整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國家規定幅度上限即50%的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地方稅種及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確保主要行業稅負明顯降低。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二)落實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及簡化稅制。對符合增值稅優惠目錄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軟件產品、動漫企業按16%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安置殘疾人就業企業按照一定額度落實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對符合條件的生物制品等產品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三)落實支持企業創新發展稅收政策。提高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基礎上,2020年12月31日前,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提高享受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優惠的企業新購進研發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上限,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直接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按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對納稅人新設立的資金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征收的印花稅減半,對按件征收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四)降低小微企業稅費負擔。自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納稅不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按查賬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五)加大財稅優惠政策支持力度。2020年12月31日前,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的單戶授信額度上限,由100萬元提高到1000萬元。對納稅困難的企業,經有權限的稅務機關審批,可減征或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允許符合條件的財政性資金,準予作為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人民銀行白山市中心支行、市銀保監局
(六)進一步降低企業其他稅收負擔。統一下調全市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征收標準,工業企業采購環節按照購進貨物金額的40%計征,銷售環節按銷售收入70%計征。商業企業采購環節按購進金額70%計征,銷售環節按銷售收入的20%計征。對符合條件的市內跨縣(市、區)經營且實行統一核算的固定業戶總分支機構,經企業申請,報經省稅務局、省財政廳審批同意,可以在分支機構預征,并由總機構匯總申報繳納增值稅。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七)落實涉企收費減免政策。落實國家和我省各項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措施。將用人單位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標準上限從不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降至不超過2倍;將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標準在2017年降低25%的基礎上再降低25%;減繳專利申請費、發明專利實質審查費、自授權當年起6年的專利年費、專利復審費等。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殘聯
(八)規范中介服務收費。持續開展清理規范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實行目錄化管理,沒有法定依據的,不得要求企業提供中介服務評估評審報告。在政務服務大廳設立中介服務超市,規范中介服務機構在全市范圍內依法開展從業活動,自主參與競爭。規范社會團體涉企收費,不再要求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供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和注銷清算審計結果,改由審批部門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有關機構開展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注銷清算審計。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市民政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九)降低一批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項目。對新開辦的小微企業3年內委托檢測費用降低50%收取;對大學生創業的企業免收2年委托檢測費用;對全市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制造業創新中心提供的計量校準、測試服務費降低20%收取。支持電信企業加大提速降費力度,推動中小企業互聯網專線資費降低10%,針對進駐“雙創”基地、產業園區的企業專線寬帶給予優惠政策。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
二、切實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十)降低企業用能成本。擴大直購電交易規模,全面放開煤炭、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等行業進入電力直接交易市場,對高新技術企業和高端制造業等新興產業,可不受電量限制參與直購電交易。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降低電網環節收費和輸配電價格政策,清理電網企業不合理壟斷性服務收費項目,清理規范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加快落實已出臺的電網清費政策,降低全市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每千瓦時8.85分。精簡企業用電擴配套項目審批流程和時限,確保企業用戶平均接電時間壓減至80天以內。對具備電力承裝資質的企業所承建的電力建設項目,供電企業,均應盡早驗收及時供電。落實國家和省價格政策,加強管道燃氣輸配價格監管,從嚴核定天然氣管輸和配氣價格,抑制層層加價,減輕企業用氣負擔。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供電公司、市工信局
(十一)降低企業用地成本。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平等享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平等享受差別化土地政策,凡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均可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民營企業轉產為國家鼓勵發展的生產性服務業的,允許以5年為限繼續按原土地用途和權利類型使用土地;不涉及改變土地用途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建設容積率可不再增收土地價款。民營企業發展國家支持的新產業新業態項目,屬于產品加工制造、高端裝備修理的,按工業用途供地,比照工業用地價格制定出讓底價。靈活運用彈性出讓政策。鼓勵企業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方式取得經營性旅游和避暑休閑設施及附屬服務設施用地的土地使用權,降低企業土地取得成本。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十二)降低企業用工成本。貫徹落實國家統籌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相關部署安排,對經營困難的企業,依據法定程序辦理緩繳手續。對歷史形成的社會保險費征繳參差不齊等問題,嚴禁自行集中清繳,確保企業社保繳費實際負擔有實質性下降;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繳費費率政策執行期限。對用人單位和職工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總和降至1%的現行政策,4月到期后繼續延續實施;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執行期延長至2020年4月30日;考慮收支政策和基金運行情況,在確保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前提下,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臨時性降低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1個百分點;全市企業工會經費按一定比例用于中小企業貼息貸款、技能培訓和幫扶救助;嚴格執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12%和下限5%的規定,允許繳存單位在規定繳存比例上下限范圍內,自主確定比例,不再履行報批手續;對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申請緩繳的,審批工作做到即來即辦。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總工會、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十三)降低企業物流成本。鼓勵國家級、省級甩掛運輸試點企業加入吉林省甩掛運輸聯盟,擴大甩掛運輸應用范圍和規模,全面提升干線運輸組織效率。支持“互聯網+”物流發展,開展無車承運人試點,降低貨車空駛率,提高物流運作效率。大力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加快物流基礎設施和物流智能平臺建設,推動實施散改集、公改鐵結構調整,實施普通營運貨物運輸車輛“三檢合一”(即貨運車輛年審、年檢、尾氣排放檢測合一)和網上年審等措施,有效降低物流成本。
責任單位:市交運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緩解企業融資困難
(十四)大力推進產融合作。建立產融信息對接服務平臺,制訂重點項目融資對接清單,完善產融合作對接機制。推動銀團貸款、產業鏈融資、金融租賃,擴大“銀稅互動”貸款范圍。推動金融機構和企業共建“供應商+核心企業+經銷商”全供應鏈融資體系。鼓勵金融機構穩妥開展并購貸款業務。支持符合條件民間資本設立消費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探索組建信用增進投資公司,為企業債券融資提供增信服務。
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民銀行白山市中心支行、市銀保監局
(十五)落實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政策。落實再貸款、再貼現的利率優惠政策。金融機構借用再貸款發放的貸款加權平均利率不高于其運用自有資金發放的貸款加權平均利率。支持金融機構制定專門普惠信貸計劃,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自主確定小微企業貸款資金支付方式。將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納入再貸款合格抵押品范圍。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白山市中心支行、市銀保監局
(十六)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加強對困難企業分類幫扶,對重點幫扶企業實行降低貸款利率等措施。大力發展應收賬款融資,進一步擴大應收賬款質押融資規模。支持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信貸資產證券化、同業存單、大額存單等金融產品,利用成本更低、期限更長的主動負債工具,替代高成本負債產品。大力發展設備融資租賃。推進“銀稅互動”貸款,鼓勵銀行機構和稅務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在商業可持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已有納稅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并已達到一定納稅信用級別的納稅人發放“銀稅互動”貸款。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鼓勵經辦銀行發放信用貸款,并給予利率優惠。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白山市中心支行、市銀保監局、市金融辦、市稅務局
(十七)加強擔保體系建設。對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的設立、合并、增資開設綠色通道,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與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合作,積極爭取國家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加大對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力度。鼓勵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降低擔保費率,全市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平均擔保費率下調至1.5%以內。
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民銀行白山市中心支行、市銀保監局、市財政局
(十八)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推動“上市驅動”工程,強化對后備上市主板企業的引導和培育,對列入后備上市企業按股改、輔導備案、審核通過、成功發行等環節實行分階段獎勵,累計獎勵不超過500萬元;企業在“新三板”掛牌成功后,一次性獎100萬元,企業轉主板上市后、再獎勵400萬元。非上市股份公司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不含展示)成功后,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大力實施“引金入白”計劃,并圍繞礦產新材料、旅游、礦泉水、醫藥健康、現代服務等產業,引導民間資本參股或組建綠色產業投資基金、綠色產業引導基金。積極鼓勵民營企業按照央行推出的民營企業債券融資和股權融資政策,開展債券融資,按融資金額5‰給予獎勵,上限不超過50萬元,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緩解民營企業債券、股權融資難問題。
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民銀行白山市中心支行、市銀保監局、市財政局
(十九)完善續貸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建立健全續貸機制,對企業融資到期需要續貸且符合續貸條件的,按續貸政策辦理,續貸情形不單獨作為下調貸款風險分類的因素。推動金融機構挖掘市內企業資金需求特點,積極開發循環貸款、年審制貸款、分期還本付息等貸款產品和服務方式。
責任單位:市銀保監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白山市中心支行
(二十)拓寬貸款抵(質)押物范圍。對于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權屬明晰、取得產權證書或證明權證的各類不動產、動產、知識產權、商標權及其他財產權利,用于向銀行、保險、融資擔保、小額貸款、民間融資等機構進行抵(質)押擔;虻(質)押反擔保時,各登記部門應給予辦理抵押權、質押權登記。
責任單位:市銀保監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白山市中心支行、市法院、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林業局
(二十一)改進不動產抵押登記辦理方式。對于金融機構與企業達成續貸協議的,可將前一筆貸款已經設立的抵押權注銷登記和新一筆貸款需要辦理的抵押權設立登記一并受理、同步審核、分別登簿,實現不動產抵押權注銷登記與抵押權設立登記無縫對接。對以抵押貸款購買不動產的民營企業,將轉移登記(或預告登記)與抵押登記同步受理、分別辦理。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二十二)推進企業“無籍房”登記。開展民營企業“無籍房”梳理排查,對因歷史遺留問題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的,自然資源、住建、消防等部門要主動了解企業存在的問題,建立工作臺帳,提請政府研究解決。加快不動產登記工作,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推進“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資本”。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二十三)積極化解債務風險。支持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積極運作重組、追償、核銷、轉讓等多種手段,加快處置不良資產。支持金融機構通過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地方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打包轉讓不良資產等方式,多渠道處置不良資產。支持金融機構面向發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推動金融機構用足用好現有核銷政策,做到應核盡核。
責任單位:市銀保監局、市公安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白山市中心支行、市財政局
(二十四)幫助企業紓困。設立總額為5000萬元的中小企業周轉基金,致力于緩解中小企業臨時性融資接續困難,緩釋企業資金鏈斷裂風險,切實保障符合產業政策、運營健康良好、具有發展潛力的企業臨時性融資接續需求。
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四、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壯大
(二十五)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制和兼并重組。支持民間投資主體對國有企業進行產權收購、股權收購、可轉債認購、出資入股、股權置換,或與國有企業合資新設企業等,鼓勵民間資本控股經營。民營企業并購國有企業,參與分離辦社會職能和企業改制的,按有關規定執行企業改革的相關優惠政策;被兼并重組企業原享受的其他優惠政策,符合相關規定的可繼續執行。支持企業間戰略合作和跨行業、跨區域兼并重組,提高規;、集約化經營水平。對企業在進行兼并重組過程中,所發生的涉及房產和土地資產過戶形成的地方貢獻給予適當獎勵。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二十六)實施“大企業培育”“小升規”和“個轉企”專項行動。強化項目、資金、人才等方面扶持,對年銷售收入首次超過 10 億元、20 億元、50 億元的民營工業企業,給予年度新增貸款利息不超過 50%比例貼息支持。支持發展總部經濟,對國內外知名企業在我市落戶的地區總部、研發中心、采購中心等給予適當補助。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培育計劃,對“限下變限上”“資質以下變資質以上”的企業每戶獎勵3萬元;對首次升規工業企業,在每戶獎勵10萬元的基礎上,再通過“小升規”工業企業培育專項資金給予一次性10萬元無償補助。符合條件的“個轉企”企業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稅費減免。對符合減免稅條件且納稅確有困難的“個轉企”企業,報經稅務機關批準后可減免其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各縣(市、區)政府要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二十七)支持民營企業技術改造和創新發展。實施新一輪技術改造行動,運用技改貼息、綜合獎補、智能制造、機器人應用、節能降耗等專項扶持政策,對規上企業普遍開展技術改造。實施創新型企業快速增長行動,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小巨人企業。起,對當年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補貼扶持。鼓勵民營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達到3%的,按其新增研發投入的5%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二十八)完善創業創新服務體系。加強中小企業綜合服務機構建設,搭建白山中小企業服務云平臺,到2020年實現省、市、縣中小企業服務網絡全覆蓋。推動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提檔升級,提升專業化服務能力。加快創業創新基地建設,對創建為國家級、省級孵化器和“雙創”基地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補助。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認定的眾創空間,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補助。對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二十九)加大民營企業引才育才支持力度。實施領軍企業家五年培育計劃,每年選派50名市內優秀民營企業家到珠三角、長三角等發達地區考察學習。每年遴選10名左右40周歲以下的全市規模以上企業接班人,到浙江湖州相關企業掛職鍛煉。對創新創業團隊中的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和特殊人才,可放寬學歷、專業技術職稱等條件限制聘用,已有專業工作經歷、學術或專業技術貢獻,可作為職稱評聘的依據。每三年評選一次市級優秀項目研發人才團隊,每個人才團隊由市級財政一次性給予30萬元資助資金。5年內,幫助企業實現累計新增銷售收入5億元以上的科技創新人才團隊,同級財政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的再獎勵。對當年設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生導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并開展工作的企事業單位,給予10萬元的建站經費;在白山重點產業關鍵領域、共性技術研發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院士專家團隊,根據研發成果市場前景、經濟效益等情況,一次性給予10-30萬元的創新研發扶持資金。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五、著力優化營商環境
(三十)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全面落實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積極引導支持民間資本進入交通運輸、基礎設施、油氣、電信、養老、醫療、教育等社會文化事業領域。加快推進“證照分離”改革,疏解“堵點”,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和民間資本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股權置換等方式,參與市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
(三十一)完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落實招標采購項目招標文件及相關附件上網工作,降低企業獲得有效信息的成本。創新保證金模式,在招標活動中,推進保證金由第三方銀行全流程電子化統一收取及退繳制度,并推進保證金保函制度。推動公共資源交易“互聯網+”模式,在招標采購活動中廣泛采用電子招投標方式,推動電子化交易平臺全覆蓋。對于直接采用協議轉讓方式轉讓國有資產項目的交易費予以全額減免。
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
(三十二)推進“政務一網通”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事項、減要件、減環節、減證照、減時限,公布“政務一網通”事項目錄,建成全市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實現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達到90%以上。
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
(三十三)簡化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加快推進市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制定公布市“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審批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優化審批流程,實行各類投資審批在線并聯辦理。大幅壓縮投資項目落地時間,對國家鼓勵類企業投資項目探索不再審批。對不新增用地的技改項目,推行承諾備案制。政府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委托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必須通過競爭方式選擇服務機構,服務費用一律由部門支付并納入部門預算。依托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全面實行網上并聯審批,實現“一口進出、信息共享、并聯辦理、限時辦結”。企業一般項目開工前的審批時間壓縮至50個工作日,有特殊條件要求項目開工前的審批時間壓縮至80個工作日。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市商務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
(三十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圍內對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大幅削減涉企證照事項,常態化企業開辦3個工作日內辦結;實現高頻辦事事項“一證通辦、一網通辦、一窗通辦、一城通辦”全覆蓋。推廣使用電子營業執照,全面推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制度,強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進一步整合雙隨機抽查事項,推行多部門聯合抽查,實現“一次抽查、全面體檢”。推動產品檢驗檢測結果和產品認證實現互認,采信第三方認證結果。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
(三十五)推進“照后減證”。公眾聚集場所僅變更名稱或者法定代表人的,無法提供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手續的,可以提供原《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代替,消防部門應當依法受理。2009年5月1日以后已取得消防審批手續的建設工程,申請人在辦理《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時,無需向消防部門提供整體建筑消防審批手續。對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取消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責任單位:市應急管理局
(三十六)嚴格執行涉企保證金清單管理制度。國家和我省公布的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之外的涉企保證金項目(完全市場化行為產生的保證金,以及金融機構繳納的保險、保障基金除外)一律取消,各級行政機關新設立涉企保證金項目必須依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經國務院批準。推廣以銀行保函或保險公司保單的形式繳納保證金。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
(三十七)建立政企聯系溝通機制。認真落實激勵廣大干部新擔當新作為的有關規定,把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建立市、縣領導和相關經濟部門定點聯系民營企業工作制度;健全政府職能部門和企業家溝通交流機制,開展“百名干部進百企”活動,選派百名政治素質高、專業能力強的干部進入企業服務,支持引導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協調解決民菅企業遇到困難和問題;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作出涉及企業重大利益的決策時,要廣泛征求工商聯、行業協會、商會和相關企業的意見建議;定期開展“進園區、進企業、送政策、送服務”等活動,讓企業從政策和服務中增強獲得感。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委組織部、市工商聯、市財政局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建立和完善政策信息發布制度,擴大政策知曉面,提高政策可及性。要細化制定具體措施,建立健全降本減負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和跟蹤服務,確保不折不扣執行到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負責政策落實情況的常態化督查。將各地、各部門落實執行政策情況納入績效考核。對政策措施落實不力的地區和部門予以通報,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典型案例,要嚴肅追責問責并及時曝光,對問題嚴重的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責任。
本《實施意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意見中涉及國家和省有關意見,遵照國家和省政策期限施行)。《關于突出發展民營經濟的實施意見》(白山發〔2013〕6號)和《關于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穩定經濟增長的若干意見》(白山發〔2015〕8號)同時廢止。本《實施意見》所列獎補資金由稅收受益區域政府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