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那2020最新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是怎樣的?具體哪些優惠呢?
一系列稅費優惠政策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批12項政策主要聚焦疫情防控和支持醫療救治工作,目的是直接支持一線防控工作。
第二批2項政策主要聚焦減輕企業社保費負擔,目的是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增強其復工復產信心。
第三批3項政策主要聚焦幫助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目的是增強其抗風險能力,幫助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
第四批4項政策主要聚焦穩外貿穩外資,目的是降低疫情對外貿外資的負面影響。
最近,國家還陸續出臺了擴大汽車消費、延續實施普惠金融和西部大開發優惠等稅收政策,多措并舉幫助各類市場主體尤其是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
上述稅費優惠政策,從作用和功能看,這些政策有不同指向,也各有側重,具體上,可以分為支持防護救治、支持物資供應、鼓勵公益捐贈、支持復工復產和經濟恢復、促進消費五個方面:
(一)在支持防護救治方面,有2項優惠政策
第一項,對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取得政府規定標準的疫情防治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第二項,對個人取得單位發放的預防新冠肺炎的醫藥防護用品等實物(包括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不包括現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在支持物資供應方面,有5項優惠政策
第一項,為了支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加快生產、加快保供,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由省級及省級以上的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
第二項,為了支持重點保障物資及時投送到防疫一線,對納稅人提供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同時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重點保障物資實施清單管理,具體內容由省級及省級以上的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
第三項,為保證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交通、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正常運轉,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免征增值稅,同時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項,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上述4項政策自2020年1月1日實施,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第五項,防控疫情物資免征關稅,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資免征關稅,解決疫情防控物資國內短缺的問題。這一政策實施時間,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三)在鼓勵公益捐贈方面,有4項優惠政策
第一項,為鼓勵和動員社會力量,將更多的資源投入到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中去,對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于應對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時全額扣除。
第二項,允許對企業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于應對疫情的物品,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時全額扣除。這一政策,要注意的是,捐贈人須取得受贈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
第三項,對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于應對疫情的,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上述3項政策自2020年1月1日實施,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第四項,對境外捐贈用于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這一政策實施時間,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四)在支持復工復產和經濟恢復方面,有10項優惠政策
第一項,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旅游景區管理)四大類困難行業企業,在企業所得稅上,允許其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這一政策自2020年1月1日實施,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第二項,對除湖北省以外的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由3%降至1%。這一政策實施時間,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三項,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即第二批政策的三項社保的“免、減、緩”政策,減輕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社保負擔,降低其生產經營成本,促進其復工復產。其中,“免”,就是自2020年2月起,對除湖北外各省份中小微企業,可免征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三項社保的單位繳費部分,免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皽p”,就是自2020年2月起,對湖北以外全國其他省份的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保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征收,減征期限不超過3個月!熬彙,就是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第四項,減免個體工商戶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即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免征三項社會保險2-6月期間不超過5個月的單位繳費部分。
第五項,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即自2020年2月起,各地根據本地情況(確保醫;鹗罩е虚L期平衡的前提下),可對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征收,減征期不超過5個月。
第六項,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各地出臺的通過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方式、支持出租方減免物業租金的。
第七至九項,提高出口退稅率等政策,對除“兩高一資”外所有未足額退稅的出口產品及時足額退稅。擴大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使更多領域的外商投資能夠享受稅收等有關優惠政策。對近期出臺的減稅減費等助企紓困政策,要確保內外資企業同等享受,支持穩外資穩外貿工作。
第十項,延續實施普惠金融稅收政策。對《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4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小額貸款公司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8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中規定于12月31日執行到期的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五)在促進消費方面,有2項優惠政策
第一項,降低二手車經銷增值稅征收率。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業務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第二項,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發布的《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實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