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高考的加分政策是由考生所在省份的具體政策來決定的,不同的省份對于少數民族加的分數是不一樣的,例如湖北省的具體加分政策就是土家族考生加10分。
只要是少數民族,高考都能加分,但是具體的加分各地有差異。
浙江:少數民族考生,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1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一項。
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在規定的降分范圍內(其中少數民族預科班本科為80分、?茷60分,民族班為40分),對本批次分數線下考生的“平行志愿”,逐校逐專業逐分檢索投檔。
黑龍江:對蒙古、達斡爾、鄂溫克、鄂倫春、赫哲、柯爾克孜、錫伯等民族考生,在所報省屬院校調檔分數線下降低20分投檔;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所報省屬院校調檔分數線下降低5分投檔,由院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河南:少數民族考生報考高等學校,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5分投檔。省外學校是否認可,由學校審檔決定。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民族學校,在控制分數線以上報考考生不足時,經省招辦批準,適當降分投檔,由學校審檔錄取。
廣東: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符合該省招生委員會、該省民委《關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招收廣東省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的,可提供檔案由高等學校審查錄取。少數民族地區漢族考生在部(省)、市屬大?其浫r,可在該省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降低20分投檔給高等學校照顧錄取。
內蒙古: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考生,可以在院校調檔分數線下降低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若其有多項增加或降低分數的條件,只能取最高一項分值與少數民族政策性照顧分累計,累計照顧分不得超過30分;上述5個民族以外的考生,如有多項增加或降低分數的條件,則不可累計照顧分,只能取得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照顧分,最高的一項照顧分值不得超過20分。上述5個民族以外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云南:邊疆及執行邊疆政策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加20分,漢族考生加20分(指土生土長或隨父母到邊疆,戶口、上學逆推連續十年以上,現仍在邊疆的考生)。上述考生,高中階段在內地上學的相對減少10分。該省除白族、回族、納西族、彝族、壯族、滿族和外省進入該省的少數民族以外的十九種少數民族在內地的考生加10分;內地農村戶口的彝族、壯族考生加10分;各州、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內地高寒貧困山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20分;在各州、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內地高寒貧困山區工作十年以上,并且現仍在這些地區工作的教師子女,第一志愿報考師范院校的加20分。
內地白族、回族、納西族、滿族考生和內地彝族、壯族的城鎮考生及外省進入該省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青海:少數民族考生,在向中央部門院校投檔時都按增加20分加分條件投檔,在向各省屬高等學校投檔時,給六個自治州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按35分加分條件投檔,給其余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按20分加分條件投檔。
湖南:少數民族聚居州、縣、鄉的少數民族考生,可以降低20分;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漢族考生,可以降低10分;散居在漢族地區的農村少數民族考生可以降低10分;散居在城鎮的少數民族考生可以降低5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降分要求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數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福建: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享受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照顧。寧德市、羅源縣、連江縣、福州市晉安區的北峰山區(日溪鄉、宦溪鎮)、漳浦縣湖西鄉、赤嶺鄉,龍海市隆教鄉,永安市青水鄉,上杭縣官莊鄉、廬豐鄉,寧化縣治平鄉的畬族考生;晉江市陳埭鎮、惠安縣百崎鄉的回族考生;華安縣高山族聚居點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補貼)、海島(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少數民族考生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顧,由學校擇優錄取。
山東:山區、湖區、海島、少數民族聚居地等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安徽:少數民族考生(以戶口簿、身份證為準)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認可和錄取。
北京:對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可以在原有分數的基礎上增加10分,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錄取。對有多種照顧因素身份的考生,錄取時,其照顧對象提高分數不累計,只選擇其中加分最高的一項。
吉林省: 考生參加高考當年所獲取的體育比賽名次或成績不再作為認定其體育加分資格時的有效依據。
為鼓勵吉林省考生報考外地高校,對一批、二批、三批中第一、第二志愿填報外地高校的考生,在對其填報的外地高校投檔時,進行加分投檔(零志愿、提前批、藝術體育的外地院校除外)。其中第一志愿加20分投檔,第二志愿加10分投檔。
在校學習期間獲得省市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稱號者,享受高考成績總分加12分的政策。
在校期間兩次以上或畢業學年期間一次獲得區縣、主管局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在校期間獲得全國中等職業學校技能競賽三等獎(含三等獎)以上,或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技能競賽個人全能獎的技能特長生,享受高考成績總分加6分的政策。
少數民族3分
歸僑及其子女3分
臺灣省籍青年3分
烈士子女10分 現在都是平行志愿了 一般都沒問題。
國內統考碩士和中外合作辦
時間:2023-09-14 20:0:32中外合作辦學碩士有用嗎
時間:2023-09-19 12:0:16中外合作辦學碩士國家認可
時間:2023-09-14 04:0:17想當醫生需要什么學歷 學
時間:2023-09-20 04: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