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日前通報稱,世界歷史專業博士于艷茹發表的論文存在嚴重抄襲行為,決定撤銷其博士學位,于艷茹承認抄襲事實。8月,學術期刊《國際新聞界》曝光曾為北大歷史系博士生的于艷茹所發論文大篇幅抄襲國外專著。
近年來,國內一些高校不時傳出學術抄襲丑聞,有涉及學生的,也有涉及教師的,有些當事人甚至還是知名教授或者高校領導,給大學這一學術圣地潑了臟水,一次次遭受大眾輿論的抨擊。于艷茹抄襲事件早在數月前就已曝光,日前北大終于給出了明確的處罰結果,撤銷其博士學位,這個決定不可謂不嚴厲。相對于此前“學術抄襲常有而處罰不常有”的現象,北大此舉引來不少支持聲音,不少人認為,對待學術抄襲就該像北大這樣旗幟鮮明地說“不”。
學術環境急需凈化,北大此舉理應獲得支持,不過在筆者看來,倒也沒有必要過分夸大其示范效應。與常見的抄襲糾紛相比,于艷茹事件有兩個明顯不同的特征。其一,于艷茹論文的大量內容系對國外論文的直接翻譯,抄襲手法太過明顯;其二,于艷茹抄襲事件首先是被其論文發表的學術期刊《國際新聞界》率先公開,并被給予包括通報所在單位等在內的三項處罰。換言之,在處理于艷茹抄襲問題上,北大必須回應。忽略了這些前提條件和個案因素而為其此次處理方式簡單叫好,多少有失嚴謹。
當然,這并不是說北大不重視對學術抄襲的處理,相反筆者相信每所正直的大學都會對抄襲深惡痛絕,但為何很多抄襲事件卻一拖再拖、最終不了了之呢?不排除某些大學存在“家丑不可外揚”的心理,因為擔心影響學校聲譽而不愿意承認抄襲,但更普遍的原因在于,鑒定抄襲本就是件學術層面的事情。且不說嚴謹的調查耗時耗力,需要眾多專家參與,一旦調查結論有利于涉事嫌疑人,更是很難讓舉報方乃至社會輿論信服。耗時耗力可能還得不到承認,面對抄襲舉報,大學選擇裝聾作啞也就不難理解了。
有鑒于此,要想真正凈化學術生態,剎住學術抄襲之風,最關鍵的是要對現行的學術不端鑒定機制進行改革。當相關舉報出現,要改變目前由大學或學術機構內部調查并給出處罰意見的常見做法,而應該把調查鑒定的權力轉移到權威獨立的第三方機構。某種程度上,這很類似醫療事故鑒定——鑒定過程不是由醫療機構自己主持,而是由醫學會組織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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