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那位監考老師給我說的是:嚴把監考關,更多的是保障實現對其他考生的公平。如果一個考生平時不學習,憑借作弊就可以得獎學金,那么考風就會不正,考風不正學風就會不良。而我并不反對這樣的觀點,記得當時我說的是:關于考試作弊就要上升到刑法問題的層次了,而法律真正的價值并不是懲罰那些違法的人,而是保護那些違法的人所侵犯的守法的人的利益,也就是說法律是用來為我們服務的,并不是制約我們的枷鎖或鐐鏈。法律之所以如此規定考試作弊問題,到底是為了誰,或許這個問題真的應該引起我們的深思。
可笑的是下了考場,很多學生都圍著對那位監考老師說“您監考太嚴了”,不過也有監考老師對我說“聽說你監考也挺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