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我院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實現招生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教育部和公安部的相關文件精神和有關招生政策、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招生工作要認真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西警察學院(Jiangxi Police Institute)。
第四條 學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梅嶺大道1666號。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大學本科,學制四年。
第七條 開設專業:
(一)公安專業9個:偵查學、經濟犯罪偵查、治安學、刑事科學技術、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網絡安全與執法、公安管理學、警務指揮與戰術。
(二)普通專業4個:法學、英語、信息安全、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第三章 招生組織
第八條 江西省公安廳成立“江西省公安廳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學院招生工作。
第九條 招生工作紀律:
(一)招生人員要嚴格遵守公安部、教育部頒發的有關文件及政策規定,遵守各省、市、自治區有關招生工作的各項規定,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二)招生人員要嚴格遵守招生紀律,不得接受考生及家長的饋贈、宴請,不得收受紅包、禮金。
(三)招生工作將認真履行本章程公布的各項承諾,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堅決杜絕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現象,嚴禁違規錄取學生。凡違反錄取原則和招生工作紀律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違法者移送司法機關。
第十條 學院網址:http://www.jxga.edu.cn;學院招生咨詢聯系電話:(0791)88673333、88673068、88673069;學院紀委(監察室)監督舉報電話:(0791)88673028、88673029。
第四章 招生對象及計劃
第十一條 學院2020年度面向江西、江蘇、安徽、福建、廣東、貴州、重慶、海南、四川等9個省、市、自治區招收普通專業本科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計劃數為準,不預留招生計劃。招生對象為:參加2020年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
第十二條 公安專業招生對象為:江西省生源且年齡為十六周歲以上、二十二周歲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的未婚青年。其中女生名額控制在總數的10%左右 ,學院各公安專業均按此比例控制女生名額。
我院公安專業中經濟犯罪偵查專業被公安部確定為部級重點專業,經公安部和教育部批準可以跨省招收委托培養學生,招生計劃數以公安部核定跨省委托培養計劃數為準。
公安專業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計劃數為準。
第五章 公安專業招生條件
第十三條 報考公安專業考生,必須參加“江西省公安廳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的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疾、面試、體檢或體能測評結論不合格的,不得錄取為公安專業學生。
第十四條 報考資格條件。報考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的考生,應參加當年高考報名,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
(四)遵規守紀,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熱愛公安事業,立志為國家的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刻苦學習、拼搏奉獻;
(六)普通高級中學畢業;
(七)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八) 思想政治素質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條件;
(九)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檢標準。
第十五條 考察
考察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面試
面試主要從報考動機、言語表達、身體協調性等方面,辨識考生是否適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從事公安工作。
第十七條 體檢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詳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體重:男性體重指數(單位:千克/平方米)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三)視力:單側裸眼視力均為4.8及以上。
(四)色覺:無色盲、色弱。
(五)外觀:五官端正,頭面頸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等),無雞胸、無腋臭,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無重度平跖足(平腳板),無紋身、少白頭、駝背,無各種殘疾。
(六)其他:血壓正常;嗅覺不遲鈍,兩耳無重聽,無口吃,直系血親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肝功化驗指標必須在正常范圍內,無甲肝、乙肝、澳抗陽性。
第十八條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一)50米跑。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遠?蓽y次數:3次,合格標準: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蓽y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蓽y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次/分鐘,女性≥25次/分鐘。
以上4個項目中有3個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
(注:本章內容各項目和標準均為公安部規定,如公安部2020年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第六章 招生錄取
第十九條 錄取工作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考生必須在各省統一規定的志愿填報時間內填報志愿。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當地第二批本科錄取線,公安專業為提前批次二本。
第二十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一)公安類專業的錄。
1、省內公安類專業的錄取
①向省教育考試院提供面試、體檢、體能測評、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名單,按各設區市分配的文、理科計劃數,根據遵循志愿、從高分至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出現缺額情況的,優先在缺額設區市內進行文、理科招生計劃調整,在生源充足科類的考生中,根據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至低分進行順延調劑錄取;再出現缺額的,在全省范圍內分文理科,根據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至低分進行補充投檔錄。蝗猿霈F缺額的,將按照省考試院相關規定進行網上征集志愿或降分錄取,我院通過網站發布相關公告,組織面試和體能測評。
②考生文化總分出現同分情況的,按文、理科不同的單科順序排序:文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文科綜合,理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理科綜合;仍出現同分情況的,報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排序。
③省內公安類專業女生錄取比例為10%左右,且每個公安類專業女生錄取比例均控制在10%左右。
④考生錄取后專業分配依據考生高考分數和填報志愿情況,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分,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專業。對所報專業已滿且不愿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2、省外公安類專業的錄取:經過面試、體檢、體能測評、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普通專業的錄。
1、法學、英語、信息安全專業考生,由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根據我院各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男女比例不限。錄取時堅持從高分至低分、兼顧考生第一志愿優先權,對于所報專業已滿且又不愿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2、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屬體育類專業,專業、文化均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依據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一條 錄取結束后,考生可在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主管部門指定的網站或撥打公布的電話查詢錄取結果。錄取通知書按考生高考報名時所填寫的通信地址統一郵寄。
第二十二條 錄取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新生入學須知》的要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1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并完成公安專業學生的檔案審核、考察復審和體檢復查。復審復查合格的,予以注冊學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學員管理與獎(助/貸)學金
第二十四條 各專業學生統一住校,在校著公安學員制服,根據《公安院校警務化管理規定》實行警務化管理。
第二十五條 學生按照國家政策可申辦生源地貸款、申辦政府資助和困難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咨詢電話:0791-88673296);在校學習期間,按國家政策和學院有關規定評定發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學院人民獎學金。
第八章 畢業、就業政策
第二十六條 學生在學院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警察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偵查學、治安學、經濟犯罪偵查、公安管理學、警務指揮與戰術、法學授法學學士學位;刑事科學技術、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網絡安全與執法、信息安全授工學學士學位;英語授予文學學士學位;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授教育學學士學位。
第二十七條公安專業畢業生的就業政策: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和中央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財政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文件精神,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實行按需培養,學生畢業時參加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應屆畢業生的公開招警考試,經考試、體能測評、體檢、面試、政治考察均合格的畢業生,原則上回生源地公安機關工作。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應屆畢業生入警比例,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省級公安機關,根據公安院校教學質量評估情況和招警計劃總量確定。
第二十八條 普通專業畢業生的就業政策:普通專業畢業生主要是通過學校推薦、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及創業實現就業。
第九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九條偵查學、經濟犯罪偵查、治安學、刑事科學技術、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網絡安全與執法、公安管理學、警務指揮與戰術、信息安全、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等11個專業學費為4350元/年;法學專業為3880元/年,英語專業為3650元/年。
第三十條 學員住宿費均為1000元/年。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院2020年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
南昌航空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39華東交通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37南昌航空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10:0:05華東交通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