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學校所向的相關招生各。ㄗ灾螀^)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普猩ぷ。
第三條 學校全稱:南京旅游職業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4180,學校在各招生。ㄗ灾螀^)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大學城月華西路1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學院創辦于1978年,隸屬于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是全國最早、江蘇唯一的示范性旅游高職院校。全省旅游行業和全國旅游職業教育領域享有較高的聲譽,被業內譽為“中國旅游人才的搖籃”,受到了國家、省、市等相關部門的嘉獎與表彰。學院位于十朝都會南京,緊鄰地鐵;在占地426畝,現有在校生6300余人,教職工340人,設有七個教學院系22個專業。其中,聯合國世界旅游組織認證專業5個,全國職業院校旅游類示范專業1個、中央財政支持建設專業2個,省級A類品牌專業1個、省高水平骨干專業4個、省級特色專業2個、省重點建設專業群2個。
第五條 學校面向江蘇、山東、安徽、浙江等24個。ㄗ灾螀^)招收?粕。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南京旅游職業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破胀ó厴I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就業處。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ㄗ灾螀^)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ㄗ灾螀^)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ㄗ灾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其中:空中乘務專業報名條件:男生175-184厘米,女生163—174厘米,面部無嚴重痤瘡、痘印。無色盲、色弱、斜視、弱視,無紋身、狐臭,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胎記、自殘痕跡等,家中直系親屬無犯罪記錄,考生的身高等個人數據信息以《考生體格檢查表》為準。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四條 考核方式:學生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ㄗ灾螀^)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ㄗ灾螀^)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ㄊ小^)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照理工類、文史類和藝體類分代碼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將根據各。ㄗ灾螀^)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九條 對江蘇省普通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選測科目等級不作要求,普通類必測科目5個合格,藝術和體育類專業必測科目4個合格,按投檔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粚K省外普通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按文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二十條 普通類進檔考生的專業(專業類)錄取原則。對于進檔考生,我校將采用“分數優先(即分數清)或志愿優先(即志愿清)”的錄取方式。藝術、體育類專業的錄取原則: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總分均須達到省控制線,按照兩者相加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我校所有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 4700元,
工科類專業 5300元,
藝體類專業 6800元,
空中乘務專業 6800元,
中外合作專業:酒店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12000元,西餐工藝(中外合作辦學) 15000。
第二十四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200元-1500元。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以及各種助學金等獎、助學體系,詳見學校官網。
第二十七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大學城月華西路1號
郵政編碼:211000
招生咨詢電話:(025)58591228、58096853
招生傳真:58591229
電子信箱:800074180@b.qq.com.
招生監督電話:58096817
招生監督郵箱:JW@nith.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s://zs.nith.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南京旅游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南京旅游職業學院
2020年6月
常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24南京藝術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57江蘇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1西交利物浦大學轉專業政策
時間:2024-07-12 1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