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曉莊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2020年學校所面向的相關招生。ㄊ、區)的招生政策,本著公平、公開、公正以及擇優錄取的工作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全日制普通類、藝體類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長、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南京曉莊學院。學校代碼:國家代碼11460。學校在各招生。ㄊ、區)的代碼以各。ㄊ、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地址:
方山校區(主校區):南京市江寧區弘景大道3601號,郵政編碼為211171。
莫愁校區:南京市建鄴區北圩路41號,郵政編碼為210017。
第五條 學校為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制公辦本科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
學校辦學歷史悠久,前身可追溯至陶行知先生于1927年3月在南京創辦的“曉莊試驗鄉村師范”,學校教師教育辦學特色鮮明。
九十多年來,學校秉承“教學做合一”的辦學理念,不斷提高辦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是一所擁有47個本科招生專業,涉及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等9大學科門類,全日制在籍本科學生超過18000人,在國內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
第六條 2020年學校面向江蘇、北京、河北、山西、遼寧、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共26個。▍^、市)招收公辦本科生。
學校分省(分專業或專業類)招生計劃由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考生也可以登錄學校招生網站“南京曉莊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njxzc.edu.cn)進行查詢。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掛靠在招生與就業工作處,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學校招生的各項工作。
第四章 報考條件
第十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ㄊ、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衛生部(現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二條 分類招生
為更好地貫徹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學校對2020級學生繼續實施分類招生與分流培養,對口單招、中外合作辦學、專轉本、現代職教體系試點項目、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和按專業招生等招生類型學生除外。
招生專業和招生專業類由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考生根據招生專業和招生專業類,按各。ㄊ、區)標示代碼填報高考志愿。學校依據學生的考試成績和高考志愿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 分流培養
(一)分流原則
學校依據“志愿+綜合考核”原則分流。學生根據學習興趣和綜合考核排序,在所屬招生專業類內選擇專業填報,錄取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順序錄取。
綜合考核排序依據“高考成績(權重30%)+第一學期學分績點(權重70%)”的原則。
高考成績換算辦法、學分績點計算辦法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二)分流流程
第一學期,學校按照招生專業類對分類招生入學的學生進行編班管理與組織教學。
第一學期末,學生在所在專業類內選擇專業,分流至各專業。
第二學期始,全部學生以專業進行編班管理與組織教學。
分類招生入學的學生若因休學等情況不能參加當年度專業分流,復學后由教務處按照入學年度分類招生與分流培養的工作方案妥善組織分流。
(三)分流計劃數
各專業分流計劃數按照學生預申請人數以及專業辦學條件等因素綜合考慮。具體分流計劃數由學校確定后在第一學期末予以公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和有關。ㄊ、區)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ㄊ小^)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將根據各。ㄊ小^)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六條 對江蘇省普通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等級級差法”,即將進檔考生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成等級級差分,將考生投檔分加上等級級差分后的折合分從高到低重新排序。若考生的折合分相同時,則按投檔分再次排序;若投檔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照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照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等級級差加分辦法為:選測科目中每取得一個A+、A、B+、B等級,分別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級級差分。
對江蘇省外各。▍^、市)普通類考生進行專業錄取時按考生的投檔分和專業志愿進行錄取。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即由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投檔規則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實際呈現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進行錄取。未提供投檔位次的,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成績,理工類、綜合改革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英語成績。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滿足填報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條 普通類進檔考生的專業(專業類)錄取原則。對于進檔考生,我校將采用“分數優先(即分數清)”的錄取方式。對考生所填招生專業類志愿的安排,先看其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未滿則錄取在第一志愿,若已滿則看下一個志愿,直到處理完該生所有志愿,再視其是否服從調劑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ㄊ、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九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0.5%,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ㄊ、區)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二十條 藝體類專業的錄取原則
1.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計劃投放省份考生需參加廣播電視編導或文學編導類專業統考,文化和專業成績均達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綜合分(即文化總分+專業總分)并按規定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檔。對進檔考生,由學校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再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體育類專業
計劃投放省份考生需參加體育類專業統考,對文化和專業成績均達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綜合分(即文化總分+專業總分)并按規定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檔;對進檔考生,由學校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分相同,則再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音樂類專業
計劃投放省份考生需參加音樂類專業統考,對文化和專業成績均達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專業分并按規定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檔。對進檔考生,由學校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分相同,則再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美術類專業
計劃投放省份考生需參加美術類專業統考,文化和專業成績均達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綜合分(即文化總分+專業總分)并按規定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檔。對進檔考生,由學校按總分(文化總分×30%+專業總分×7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總分相同,則再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對江蘇省外各。▍^、市)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進行專業錄取時,由學校按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投檔規則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實際呈現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一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8]127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我校公辦普通類本科學生學費每學年為:文科類專業5200元,理科類專業5500元,工科類專業5800元,藝術類專業6800元,體育類專業5300元。
納入分類招生與分流培養工作范疇的理工科專業第一學年按照工科類5800元/學年收費,分流后理科專業按5500元/學年、工科專業按5800元/學年收費;嵌入式培養專業在原科類學費基礎上增收2000元/學年。
與韓國又松大學合作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學生在國內期間學費每學年22000元,赴韓國期間學習費用標準按照合作學校學費標準收費。
學生公寓住宿費根據不同的公寓區,為每學年人民幣900-1200元。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為鼓勵學生全面發展,學校設有高分新生特別獎、各類專業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及各種助學金等獎、助學體系,具體詳情請登錄我校學生工作處工作網站(http://xsc.njxzc.edu.cn)進行查詢。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學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第二十六條學校在新疆投放的5個單列類計劃,2020年暫限為女生報考。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ㄊ、區)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則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條 學校招生咨詢常設電話:025-86178888。
電話傳真:025-86178288。
學校網址:http://www.njxzc.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25-86178111。
本章程由南京曉莊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南京曉莊學院
2020年6月
常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24南京藝術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57江蘇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1西交利物浦大學轉專業政策
時間:2024-07-12 1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