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整理了南京工程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條件和要求,以下整理來自互聯網,僅供參考!
為體現以人為本,維護教育公平,倡導學生自主學習,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升人才培養質量,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管理的指導意見》(蘇教學〔2010〕20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管理的通知》(蘇教學〔2014〕8號)精神,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 學生轉專業的基本原則
1、促進學生發展。促進學風建設,尊重學生意愿,發揮學生專長,培養個性化應用型人才。
2、遵循教育公平。凡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在校本科生都可以提出轉專業申請。
3、執行國家政策。學生轉專業必須在高考錄取同批次內進行,理、工類專業學生可以互轉;理工類專業學生可以轉入文科類專業;文科類專業中錄取的理工生源學生可以轉入理工類專業, 但錄取的文史生源學生不得轉入理工類專業。
4、保證教學秩序。原則上,只接受一年級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的轉專業申請,轉專業學生轉入專業二年級學習。專業轉入學生數根據轉入學院師資、教學條件以及專業發展等綜合因素確定。
5、規范操作程序。符合申請轉專業資格條件的學生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科目考試考核,根據考核成績排名和學校教育資源情況確定轉專業學生。
第二條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學生可以申請轉專業:
1、學生根據興趣愛好申請轉專業須學習成績優秀,第一學年所學課程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在同班級前30%。
2、學生患有某種疾病或心理、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醫療機構檢查,證明不適合在原專業學習者。
3、休學期滿的學生復學、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復學的新生、留級生、在校期間參軍退役復學的學生因專業停辦導致無法在原專業繼續學習者可申請轉入相近專業。學生在入伍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按照有關政策可以申請轉專業。
第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原則上不能轉專業:
1、招生時國家已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學生,含定向生、藝術類、國際合作辦學等學生。
2、對口單招學生、專轉本學生等。
3、休學期間學生。
4、在校期間因違反校規校紀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學生。
5、學生不能滿足申請轉入專業對心理、生理基本要求。
6、學生在校期間已經轉過一次專業。
7、其它有失公平、公正、公開等情況。
第四條 學生轉專業受理程序:
(一)符合第二條第1款的學生轉專業按下列程序辦理:
1、各學院向教務處上報該學院各專業擬接受轉專業計劃,并填報《南京工程學院本科生轉專業計劃申報審批表》。同時,各學院應根據專業人才培養實際情況提出對申請轉入學生的特殊考核要求,報教務處審核。
2、教務處與相關學院協商,對各專業擬接受轉專業計劃名額進行審理匯總,報學校批準后,向全校公布。
3、各學院接受學生轉專業申請。春學期暑假前,學生到所在學院遞交《南京工程學院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學生申請可報兩個轉入專業志愿(兩個專業志愿須為同一科類),在考核分數排序時,按照志愿級差5分計算。
4、各學院根據學校規定,對本院學生申請資格進行審查(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審查由教務處統一進行),在申請表上簽署推薦意見,并報送教務處。
5、學校組織考核。申請學生憑有效證件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轉專業考試考核(時間一般安排在秋學期開學前一周左右)。考試科目:申請轉入理工科類專業須考大學英語、高等數學、大學物理,申請轉入文科類專業須考大學英語、高等數學、大學計算機基礎。部分轉入專業還須參加加試科目測試。
6、學校根據考核結果和教育資源情況確定轉專業學生名單。并將結果在全校公示。
7、新學期第一周,批準轉專業的學生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轉入新專業學習,逾期不辦手續者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二)符合第二條第2、3款條件的學生轉專業,由學生提出轉專業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教務處審核后,報主管校長審批。
第五條 申請轉專業學生應參加原專業的學習及其一切活動,不得提出緩考申請,不得無故曠課、曠考及有其他違紀行為,否則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第六條 轉專業后學分和課程記載
學生在轉出專業已取得的學分按下列規定記載。
1、與轉入專業學時和學分相同的課程,或高于轉入專業的學時和學分要求的同類課程,學分仍然有效。
2、學生已修讀,而轉入專業教學計劃中沒有設置的課程,可作為公共選修課學分記載。
3、轉入專業要求修讀,而轉出專業未修讀,或雖已修讀但低于轉入專業的學時和學分要求的同類課程,經轉入專業認定不能滿足進一步學習要求的,需重新修讀。重新修讀的課程須繳納學分學費。
第七條 本辦法從印發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類別 | 專業名稱 |
---|---|
經濟與貿易類(本)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社會學類(本) | 社會工作 |
外國語言文學類(本) | 英語 商務英語 |
機械類(本)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機械電子工程 機械工程 車輛工程 汽車服務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智能制造工程 工業設計 |
儀器類(本)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材料類(本) | 材料科學與工程 焊接技術與工程 金屬材料工程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復合材料與工程 功能材料 |
能源動力類(本) | 能源與動力工程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
電氣類(本)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力系統繼電保護)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輸配電工程) 智能電網信息工程 電氣工程與智能控制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電氣與電子工程) |
電子信息類(本) | 通信工程 電子信息工程 信息工程 人工智能 |
自動化類(本) | 自動化 機器人工程 |
計算機類(本)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嵌入式培養) 軟件工程 網絡工程(嵌入式培養) 數字媒體技術(嵌入式培養)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嵌入式培養) 軟件工程(中外合作辦學) |
土木類(本) | 建筑電氣與智能化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土木工程 城市地下空間工程 |
化工與制藥類(本) | 能源化學工程 |
交通運輸類(本) | 交通設備與控制工程 交通運輸 |
核工程類(本) | 核工程與核技術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本) | 環境工程 水質科學與技術 |
建筑類(本) | 建筑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本)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工程造價 工程管理 |
工商管理類(本) | 會計學 市場營銷 財務管理 |
公共管理類(本) | 勞動與社會保障 |
物流管理與工程類(本) | 物流管理 |
工業工程類(本) | 工業工程 |
戲劇與影視學類(本) | 動畫 |
設計學類(本) | 產品設計 環境設計 視覺傳達設計 工藝美術 |
常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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