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政策實行后便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獎勵政策,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各個省市補貼政策不同,補貼多少錢也不一樣,本文小編為你整理了關于遼陽獨生子女補貼的最新政策和補貼新規定。
為做好我市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以下簡稱補助費)發放工作,根據省政府第141次省長辦公會議和省人口計生委等4部門《關于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遼人口發〔2010〕58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正常運行單位退休職工補助費發放
正常運行單位(含民營企業)要認真執行《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關于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發放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退休職工按時足額發放補助費(標準為每月發給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2000元)。
二、市屬關停企業退休職工補助費發放
(一)發放對象及條件
納入此類發放范圍的對象為市屬破產、解體清算、長期停產企業的職工及因企業改制等原因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并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達到國家法定退休(職)年齡,已辦理退休手續,并在社保經辦機構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人員另需提供《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
2.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由現居住地社區出具《獨生子女家庭證明》;
3.未曾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
(二)資格確認程序
1.企業認定。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提供全市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名單,由市解決獨生子女退休補助費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認定,確定納入此類發放范圍的市屬企業。
2.人員基本情況認定。對屬于此類發放范圍的企業,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負責提供退休人員名單,由原企業主管部門進行退休職工子女情況及是否在本單位已領取補助費情況調查,對符合發放條件的人員,統一匯總后,抄送市財政局和市人口計生委審核。
3.獨生子女父母身份復核。市人口計生委組織縣(市)區人口計生部門負責對各部門抄送的名冊進行復核審查,審查合格后,進行匯總,抄送市財政局和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并將符合條件人員名單返回原企業主管部門。4.不在此類發放范圍內的企業退休人員,由原企業主管部門審查,報市解決獨生子女退休補助費工作領導小組確認。
(三)發放標準和方式
2012年1月開始,按照每人每月10元標準,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代發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
2011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從本人退休之月起,按照每月10元標準,兌現拖欠的補助費,由原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發放。
(四)資金安排
所需資金由市財政部門統籌安排解決,資金來源為:
1.原企業改制時有預留資金的,從預留資金中解決;
2.原企業改制時,沒有預留資金的,資金暫由財政墊付解決,待資產處置后償還財政墊付資金;
3.原企業改制時,既沒有預留資金,也沒有資產的,先由系統內調劑解決,系統內無法調劑解決的,資金由市財力列支。
三、縣(市)區屬企業退休職工補助費發放
縣(市)區屬(含以下)企業單位補助費發放工作,由各縣(市)區政府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資金由各縣(市)區自行解決,2012年6月底前完成發放工作。
四、中省直關停企業退休職工補助費發放
原中省直關停企業職工退休補助費發放工作,按照本方案有關規定,由市人口計生委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相關企業、人員資格確認及補助費發放等工作,并將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報省。
五、補助費發放工作的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由市人口計生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市發改委、市監察局、市信訪局等有關部門組成的市解決獨生子女退休補助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組織實施補助費發放工作。各有關單位職責分工如下:
市人口計生委:負責計劃生育政策解釋、獨生子女父母身份認定和信息匯總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籌集撥付市屬關停企業職工退休補助費資金;每年初將市屬關停企業應兌現(含新增人員)退休人員補助費納入財政預算,足額予以保障。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負責提供市屬關停企業退休人員相關數據信息及2012年后補助費發放工作。
市發改委、市國資委等市直各相關部門:負責企業資格認定、退休人員基本情況調查及市屬關停企業2011年12月31日以前補助費補發工作。
市監察局:負責補助費發放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
市信訪局:負責做好相關信訪穩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