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那么寧夏很多二胎夫婦對二胎獎勵感到疑問,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寧夏二胎獎勵政策細則2018,最新寧夏二胎國家獎勵相關政策,僅供參考!
1月2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修正案正式頒布!稐l例》明確了我區生育和再生育政策、完善了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增加了產假和護理假、延續了計劃生育獎扶政策、強化了計劃生育監督措施。25日,自治區衛計委相關負責人就市民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了解讀。
按照新修改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
2017年1月1日以后登記結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
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可以按照《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晚婚假待遇。即: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15天,晚育增加產假14天。
2017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公民,不再享受晚育假待遇。
按照新修改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25條的規定,2017年1月1日以后符合規定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長生育假的待遇。有關延長生育假具體規定,見新修改的《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即增加產假60天。
2017年1月1 日以后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自治區戶籍公民,自治區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只生育一個子女、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自治區戶籍公民,在國家出臺具體指導意見前,可以在2017年6月30日前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按規定的條件、標準、年限繼續給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已經享受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或特別扶助的,按有關規定繼續給予相應的獎勵扶助;已有的獨生子女父母,將來符合條件的,繼續納入相應的獎勵扶助制度。
2017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孩子的夫妻,不再給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將來也不再納入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特別扶助制度;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018年以后又生育的,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享受的獎勵不再退還。繼續實施少生快富工程。重點在南部山區八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