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那么吉林很多二胎夫婦對二胎獎勵感到疑問,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吉林二胎獎勵政策細則2018,最新吉林二胎國家獎勵相關政策,僅供參考!
2018年3月30日修訂的《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二胎政策
第二十八條達到法定婚齡決定不再結婚并無子女的婦女,可以采取合法的醫學輔助生育技術手段生育一個子女。
第二十九條 公民應當依法生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已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兩個以上子女,另一方無子女或者雙方各有一個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四)戶籍及居住地在邊境縣(市、區)的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的;
(五)因特殊情況要求再生育的。
婚假、產假、陪產假
第四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在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一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結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規定給予獎勵或者福利待遇:
(一)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職工,享受婚假十五天;
(二)女職工憑生育情況證明增加產假六十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五天;
(三)子女十六周歲以前入托(園)、入學、就醫等,其費用由父母所在單位根據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四)職工在享受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按其正常工作對待,工資、獎金照發,其他福利待遇不變。
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延長產假至一年,產假延長期間工資按原額的百分之七十五發放,不影響調整工資、晉升級別、計算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