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那么江西很多二胎夫婦對二胎獎勵感到疑問,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江西二胎獎勵政策細則2018,最新江西二胎國家獎勵相關政策,僅供參考!
國家衛生計生委在江西省南昌市召開江西省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改革成果媒體溝通會。我省有更多舉措保障政策推進。
去年1月20日起,全面二孩政策的配套規定在我省正式實施,迎來了補償性生育高峰,出生人口數量集中釋放,我省每兩個新生兒當中就有一個二孩,高出全國平均值。
根據推測評估,我省二孩生育高峰期主要集中在2017年、2018年、三年。
江西二孩出生比例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通過推進鼓勵按政策生育的制度體系建設,讓全面二孩配套政策更好的惠及群眾。據統計,2016年江西省二孩出生比例達到48.42%,比2015年提升了4.39個百分點,高出全國平均值3.41個百分點。
網上服務方便你
推進“互聯網+”計劃生育服務改革,通過搭建“互聯網+”生育登記服務平臺、創新“互聯網+”多證合一綜合服務模式、建立“互聯網+”出生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實施“互聯網+”目標管理考核體系,讓智慧計生系統更好地方便群眾。
推進母嬰安全措施
推進一系列母嬰安全措施,建立了156個孕產婦危急重癥臨床救治中心,全省孕產婦死亡率11.03/10萬,嬰兒死亡率6.0‰,并逐步提高婚檢率到2020年達到95%以上。
免費婚檢
省衛生計生委制定了《江西省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實施方案》。該《方案》免費為全省城鄉政策內計劃懷孕夫妻孕前身體狀況檢查,提出科學孕育建議,減少出生缺陷發生風險,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省際政策不一致適用有利原則
我省提出省際間生育政策不一致時的適用辦法,即“夫妻有一方為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戶籍的,本省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與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還有哪些人可以再生育?
我省在充分考慮再婚、病殘兒、收養等各類家庭生育需求的基礎上,確定了可再生育的四類情形,即:已生育兩個子女的夫妻,其子女死亡的;已生育兩個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主管部門設立的技術鑒定組織確診患有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再婚前已生育一個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個子女的或者再婚前已合法生育兩個以上子女的;夫妻婚后滿五年未懷孕生育,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鑒定一方患不孕或者不育癥,依法收養一個孩子后又生育一個子女的或者依法收養了兩個孩子的。
除了這些
咱江西還有哪些福利?
福利1
每月至少拿到30元的“例假費”
經期
是每個女性永遠的痛
《江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文表示:用人單位應當對在職女職工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三十元的標準發放經期護理費或者護理用品,機關事業單位按照現行負擔政策列支,企業可以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
同時規定,經期護理費的標準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省經濟發展狀況和居民生水平適時作出調整。
福利2
產假最長可以休一年
現在,許多女性從孩子的健康角度考慮,紛紛采取母乳喂養的方式進行哺乳?墒牵a假期滿,這種母乳喂養方式往往隨著女職工恢復正常上班而被迫中止。
《規定》為打算堅持母乳喂養孩子滿一周年的廣大女性帶來了希望:女職工生育或者妊娠終止,用人單位應當給予下列勞動保護,正常分娩的,休產假九十八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十五天;
符合《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前項規定的假期外,增加產假六十天;難產或者實施剖宮產手術分娩的,增加產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懷孕不滿三個月流產的,休產假二十五天;懷孕滿三個月不滿七個月流產的,休產假四十二天;懷孕滿七個月以上妊娠終止的,休產假九十八天。
女職工產假期滿,經用人單位批準,可以請假至嬰兒滿一周歲,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對產假期滿上班的,給予一至二周的適應時間。嬰兒確診為體弱兒的,可以適當延長哺乳期。
福利3
孕婦可以爭取每天半小時休息
《規定》就保障女職工的孕期健康也作了明確規定。其中特別提出,“懷孕不滿三個月且妊娠反應嚴重”,或者“懷孕七個月以上的”,用人單位需根據其工作性質和勞動強度,安排每天不少于半個小時的工間休息時間。
這樣的話,許多“準媽媽”今后就可以根據自身情況,理直氣壯地向單位要求每天有至少30分鐘的休息時間了。
福利4
結婚、生育不受任何限制
部分育齡女性在求職中,往往會被用人單位在合同中特別附加諸如“兩年內不得生育”、“不得和同單位職工結婚”等等內容;特別是“二胎”政策放開后,有個別單位甚至會對所有女員工明確提出所謂“生育指標”的要求,要求女職工必須獲得“指標”才能請產假。
7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第五條對這些“不平等”條約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在合同中與女職工約定限制其結婚、生育等合法權益的內容。”也就是說,女職工的結婚、合法權益不容侵犯。如果再有類似這種強迫性規定,女職工可以以《規定》條款合法維權。
福利5
不得降低孕婦工資和福利待遇
新規明確,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對其實施降低其工資和福利待遇;限制其晉職晉級、評獎、評定專業技術(職業技能)職稱(資格);予以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等行為。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生育保險規定和標準支付。
福利6
更年期焦慮可以轉崗排解
女性的生理特征決定,當女性卵巢功能逐漸衰退至完全消失的過渡時期,部分女性可能會出現更年期綜合癥。嚴重的,還會對正常生活、工作帶來困擾。
《規定》也對有“更年期”癥狀的女職工作出了專門規定。提出如果女職工更年期綜合癥癥狀嚴重不能適應原崗位工作時,可以向用人單位申請,要求適當減輕其勞動量或者合理調整其工作崗位。
福利7
每兩年至少有一次婦科檢查
《規定》明確,“用人單位應當每一至二年安排女職工進行一次婦科疾病檢查,檢查時間計入勞動時間,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同時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定期組織女職工進行乳腺癌、宮頸癌篩查。”
將婦科疾病檢查明確納入法規,有助于糾正社會對婦科疾病的偏見,有利于保護女職工的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