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又稱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是國家為救濟社會成員收入難以維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種社會救濟標準。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內容,也是區別于傳統社會救濟制度的重要標志。那么蘇州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呢?蘇州最低生活保障每月多少錢呢?本文為你介紹關于蘇州最低生活保障的相關知識。
7月1日起,蘇州將提高各類社會救助標準,包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特困人員生活供養標準、低保邊緣重病困難對象生活救助標準等。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蘇州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945元/月提高到995元/月。依據分類施保原則,低保中大重病患者按低保標準的120%(1194元/月)全額發放;老年人、未成年人、單身等特殊對象救助標準提高20%,按照1194元/月差額發放。
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蘇州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為低保標準的140%,即從1323元/月提高到1393元/月;本人無收入的全額發放,有收入的差額發放。
低保邊緣重病困難對象生活救助標準:蘇州低保邊緣重病困難對象生活救助標準,為低保標準的120%,從原來的1134元/月提高到1194元/月,按照本人收入低于救助標準的差額發放。
特殊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同步調整。無業重度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由945元/月提高到995元/月,按照本人收入低于生活補貼標準的差額發放;一戶多殘、依老養殘及無業三四級精(智)殘,按照低保標準的60%發放,由原來的567元/月提高到597元/月。
低保就業人員就業成本扣減標準:符合就業成本扣減的低保對象,可享受低保標準30%的就業成本扣減待遇,由原來的283.5元/月調整到298.5元/月,鼓勵和引導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參加就業。
上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職工生活補助標準:根據政策規定,蘇州上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職工生活補助標準由1520元/月調整為1640元/月。
此次標準調整,是自1996年蘇州建立低保制度以來第18次調整,將惠及我市各類救助(補貼)對象6.3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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