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類型。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線也即貧困線。對達到貧困線的人口給予相應補助以保證其基本生活的做法。那么2018年徐州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什么?徐州最低生活保障申請條件流程有哪些?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江蘇省新型城鎮化與城鄉發展一體化規劃(2014-2020年)》和市政府《關于加強社會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有關救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要求,從7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558元提高到586元,月增28元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490元,月增60元。記者了解到,低保申請以家庭為單位、以戶主為申請人、向戶籍地鎮(街道)民政辦提出申請。最低生活保障金額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收入與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之間的差額確定;居嬎愎綖椋杭彝ピ伦畹蜕畋U辖痤~=(當地月低保標準-家庭月人均收入)X保障人數。
徐州市民政局救災與社會救助處處長 魏忠剛:不是按照低保標準來發放的,是以補差的形式發放的,而且是縣民政將低保發放金額發送到銀行部門,由銀行部門直接打卡發放。
記者還了解到,從本月開始,徐州市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也有所提高。
徐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處長 張永全: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市機構養育的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1760元,提高到1936元,月增176元,社會散居孤兒由每人每月1045元提高到1150元,月增105元。
在我國,困難兒童分為孤兒,監護缺失兒童,無監護能力兒童,重殘、重病、流浪兒童和其他需要幫助的兒童共五類,孤兒基本生活標準的提高,會對其他困難兒童帶來哪些好處呢?
徐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處長 張永全:其中監護缺失兒童按照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的80%以上發放生活補助費,無監護能力兒童以及重殘、重病和流浪兒童按照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的50%以上發放生活補助費 ,因此,孤兒提標后,監護缺失兒童、無監護能力兒童、重殘、重病、流浪兒童的基本生活費,也相應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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