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我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做好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2015〕40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自力更生和政府扶持相結合,科學規劃,精心組織,扎實推進,進一步健全農村住房保障體系,切實解決農村困難群眾安居問題,同時拉動投資、提升內需,促進社會經濟穩定協調發展。
(二)主要任務。,國家下達我省16.5萬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在此基礎上,為拉動投資、穩定經濟增長,省政府決定提前實施13萬戶任務。另外,國家追加下達我省1.7萬戶農房抗震改造任務,全省年度合計需實施31.2萬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任務安排在各地申報計劃任務要求的基礎上,向贛南等原中央蘇區、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傾斜。重點解決符合條件的因災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和農村特別困難戶的基本安居問題。各地要強化措施、科學組織,確保年底前保質保量完成全部31.2萬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
(三)基本原則
政府支持、農戶自愿。各級政府提供政策資金支持,充分整合資源推進此項工作。在住房困難群眾自愿的基礎上,調動其自主建房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自力更生建設安全新居。
科學規劃、節約用地。摸清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數量,區別輕重緩急,實行統籌規劃,分批實施。新建農房要符合村鎮規劃和農房設計要求,盡量利用村內空閑用地、閑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進行建設,嚴格執行“一戶一宅、拆舊建新”。
經濟適用、確保安全。從農村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充分考慮農戶的承受能力,嚴格控制建房面積和標準,引導和幫助農戶建設安全、經濟、美觀、適用房屋。
政策公開、陽光操作。規范操作程序,堅持政策公開、對象公開、補助標準公開,通過民主評議、張榜公示等方式,實行陽光操作,全過程接受農民群眾和社會監督。
二、主要政策
(一)補助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類型包含住房困難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贛南等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國家重點優撫對象、革命烈士家庭、因災倒損房戶、建檔立卡貧困戶、特別困難農戶和其他貧困戶。
(二)改造方式。擬改造的農村危房經鑒定為整棟D級危房的要拆除新建,為C級危房的可維修加固。新建房屋堅持就地就近建設,并以分散分戶改造和以農戶自建為主;農戶自建房屋確有困難并有代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發揮協調作用,組織農戶選擇技術可靠的施工隊伍代建。農村危房改造建房戶較多的地方可規劃集中建房和選擇在鄉鎮所在地建(購)房。進縣城或城市購買商品房的,不得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政策。
(三)補助標準。根據不同地區、不同標準、不同改造方式和補助對象自籌資金能力等不同情況,我省今年分類補助標準如下:
第一類,新建房屋的困難農戶:對屬于分散供養五保戶的對象,每戶補助1.65-1.95萬元;對屬于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原中央蘇區國家重點優撫對象、革命烈士家庭的對象,每戶補助1.45-1.65萬元;其他貧困戶的對象,每戶補助1.15-1.25萬元。第二類,維修加固房屋的困難農戶,每戶補助3500元。
具體補助標準由各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不得低于省規定的補助標準下限。針對居住在D級危房中且無經濟實力建房的農村特別困難戶,各地要結合各自實際出臺具體的特殊幫扶政策,將其列為重點幫扶對象,進一步提高補助標準,或采用“交鑰匙工程”等方式,切實解決其最基本住房安全問題。
各地可根據自身財力合理確定補助標準和所占比例;維修加固房屋的比例控制在危房改造任務的30%以內。確有特殊情況需提高維修加固房屋比例的,縣(市、區)可向上申報,并經省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
三、具體要求
(一)資金籌集。中央補助標準為每戶平均7500元,在此基礎上中央對我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7.5萬戶危房改造補助對象,每戶增加1000元,共安排我省農村危房改造中央補助資金13.125億元。我省配套資金將整合農村危房改造、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殘疾人危房改造、自然災害倒損農房恢復重建、深山區庫區移民搬遷等資金。我省配套資金標準為戶均5000元,配套資金由省、縣兩級財政共同負擔。具體為:西部政策延伸縣按省、縣兩級8:2比例分擔,即戶均省財政配套4000元、縣財政配套1000元。非西部政策延伸縣按省、縣兩級6:4比例分擔,即戶均省財政配套3000元、縣財政配套2000元。除國家和省配套補助資金外,各地要通過政府財政補助、銀行信貸、社會捐助和農戶自籌等多渠道籌措農村危房改造資金,嚴格按照標準落實配套資金。各地財政要把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任務順利實施。
省級提前安排實施的13萬戶任務,涉及中央補助資金部分由省財政按照上述標準先行墊付中央補助資金,剩余省、縣兩級財政配套要求不變。
(二)資金發放。地方政府要統籌規劃,整合資源,將各渠道籌措的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統一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建設部門要定期將核定的補助對象及補助資金發放金額報送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及時將補助資金撥付到補助對象“一卡通”賬戶(政府實施的“交鑰匙”工程也不例外)。各地要按照《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11〕88號)和《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管理辦法》(贛財社〔2011〕58號)等有關規定加強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完善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發放管理辦法,嚴禁截留、擠占、克扣和挪用補助資金,確保資金安全運行,并合理確定補助資金分階段發放比例,保證項目動工時先按審批補助額度撥付規定比例的補助資金,新建或維修的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后(由當地組織)付清全部余款。
(三)房屋面積。農村危房改造新建房屋要加強引導和規范運作,執行最低建設要求,改造后住房須質量合格、結構安全和基本功能齊全,同時重點控制新建房屋面積,引導農戶分步建房,禁止建面積嚴重超標的住房。原則上,改造后每戶住房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3人以上農戶(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積不得超過18平方米,每戶住房占地面積不得超過省里和地方的相關規定。凡屬于建房層數超三層、房屋占地面積超標等嚴重超面積情況的,補助對象不能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
(四)風貌管理。各地應推廣符合當地實際的農房設計圖集,并出臺農村危房改造方面的風貌管理要求。風貌管理要求應包括規劃選址、建筑朝向、外觀結構、層數面積等方面內容,并納入村莊建設規劃要求。各地要針對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履行規劃審批職能,并落實《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登記發放管理措施。在此環節要體現風貌管理內容,規劃建設部門要在開工前將農房設計圖及風貌管理要求送達危房改造農戶,加強現場指導,并將建筑風貌作為竣工驗收的內容,確保改造后農房能體現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時代風貌,注重保持田園和傳統特色。各地實施風貌管理的危房改造農戶比例和出臺具體措施等情況,將列為農村危房改造年度績效評價的內容。
(五)質量安全。農村危房改造要嚴格執行建筑工程相關技術規范,房屋進行維修加固的,要找準危險部位,針對性地采取有效加固措施,避免短時間內重新變成危房;房屋進行拆除重建的,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農村建筑工匠或有資質的施工隊伍承擔,承攬農村危房改造建房項目的農村建筑工匠或者施工單位要對質量安全負責,并對所建房屋承擔保修和返修責任。各地要建立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設部門和鄉鎮村鎮建設管理機構要在新建房屋的規范選址、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樓面等關鍵施工階段,及時到現場逐戶進行技術指導和檢查,發現質量安全問題要當即告知建房戶,并提出處理意見和做好現場記錄,填寫《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建房質量檢查表》。各級建設部門要組織技術力量,開展質量安全巡查與指導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新建房屋竣工驗收合格。
抗震設防烈度較高地區、特別是7度以上地區,要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試行)》(建村〔2011〕115號)。縣級建設主管部門要組織編印和發放農房抗震設防手冊或掛圖,向廣大農民宣傳和普及抗震設防常識,編印和發放農房抗震鑒定及加固技術操作手冊,引導和指導符合條件的貧困農戶,按抗震設防要求科學實施農房抗震改造。
(六)檔案管理。要按照國家有關部委和省里的要求,完善農村危房改造農戶紙質檔案,實行一戶一檔,批準一戶、建檔一戶,檔案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農戶危房改造申請書、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建房審批表(附件1)或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房屋維修審批表(附件2)、農村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附件3)、農村危房改造農戶紙質檔案表(附件4)、農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設要求驗收表、農戶(夫妻)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農村五保供養證或低保金領取證復印件、殘疾人證書復印件、國家重點優撫對象證書復印件、革命烈士證書復印件、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貧困戶(或無房戶)情況登記表、農村危房改造協議(含信息公開、拆舊還基等條款)、危房改造前、中、后對比照片,《鄉村規劃建設許可證》復印件等有關資料。要做到專人管理、資料齊全、制度規范。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農戶紙質檔案表信息化錄入制度,確保農戶檔案及時、真實、完整、準確錄入信息系統。實施自然災害倒房重建和深山區庫區移民搬遷的民政、扶貧部門,也要嚴格按照國家三部委的要求,做好農村危房改造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時錄入國家農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統,之后再移交建設部門存檔備查。各地要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績效評價和農戶檔案信息公開的要求,加快農戶檔案錄入進度,提高錄入數據質量,加強對已錄入農戶檔案信息的審核與抽驗。
四、操作程序
(一)個人申請。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的農戶,由戶主自愿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戶籍、農村五保供養證、低保金領取證、貧困殘疾人證明、國家重點優撫對象證明、革命烈士證明、貧困戶證明等材料。對居住在D級危房中且無經濟實力建房的農村特別困難戶,鄉村干部要主動上門做工作,宣傳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在個人申請的基礎上優先安排。
(二)集體評議。村委會接到農戶的申請后,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議定是否屬補助對象,并予以公示;經評議認為符合補助對象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填寫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建房申請審批表(附件1)或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維修申請審批表(附件2);確定為貧困戶或無房戶的,還要按照《關于做好農村危房改造貧困戶和無房戶認定工作的通知》(贛農房辦字〔2010〕10號)要求,填寫《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貧困戶情況登記表》或《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無房戶情況登記表》,并上報鄉(鎮)政府。對經評議或公示存在異議、經復核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要及時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三)入戶審核。鄉(鎮)政府接到村委會的申報材料后,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入戶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鄉(鎮)政府簽署意見報縣(市、區)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符合條件的,鄉(鎮)政府將材料退回所在村委會,并說明原因。鄉(鎮)政府審核結果要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四)審批和公示。縣(市、區)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鄉(鎮)上報的材料后,進行實地復核,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予以審批,并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對住房危險程度作出的鑒定意見,核定補助方式及標準。對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不予審批,并說明原因。審批結果要在村委會和村小組進行張榜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況、家庭住房情況。同時,縣(市、區)政府要組織做好與經批準的危房改造農戶簽訂合同或協議工作,協議中要有同意公開其有關信息的條款。
(五)竣工驗收。農村危房改造竣工后,各縣(市、區)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民政、扶貧等相關部門,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制定的《農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設要求(試行)》,組織對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填寫《農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設要求驗收表》。
(六)設置標識牌。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驗收合格后,縣(市、區)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辦公室應在補助對象翻建新建、修繕加固房屋的顯著位置懸掛有“政府援建”字樣和“民心圖案”的長方體標識牌。標識牌尺寸為28cmx20cm,材料為銅質或鈦金,字體及圖案為紅色,在標識牌右下方標注“二○一五年”。掛牌所需費用由縣(市、區)財政承擔。
五、實施步驟和時間節點
(一)調查摸底、登記造冊階段。各縣(市、區)組織相關部門和鄉(鎮)人員深入村組,對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國家重點優撫對象、革命烈士和其他貧困戶的住房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并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工作要在8月中旬完成。
(二)明確任務、分解落實階段。省里下達危房改造計劃任務和實施方案后,各地要及時制定農村危房改造實施細則,并將任務分解到各鄉(鎮)和村組。
(三)危房鑒定、組織實施階段。計劃任務分解后,各縣(市、區)建設、民政、扶貧等部門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按照《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農村危險房屋進行技術鑒定,確定危房等級,填寫《江西省農村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附件3)。各地要摸清需新建、維修加固的危房數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定建房對象和改造方式。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各環節審查結果要進行“三榜公示”。危房鑒定和補助對象確定工作要求在8月底以前完成,9月底要全面開工,12月底要全面竣工。
(四)檢查驗收、總結工作階段。各縣(市、區)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完工后,要進行自查驗收。一季度,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對各縣(市、區)危房改造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省級檢查驗收和績效評價。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辦公室要配備工作人員與辦公設備,落實工作經費。要強化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的責任,縣(市、區)、鄉(鎮)、村三級要層層簽訂責任狀,采取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辦法,落實責任制。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要通過組織鄰里相幫、結對幫扶、投工投勞等措施幫助困難農戶改造危房。
(二)落實管理措施。農村危房改造過程中,凡涉及到的收費項目,除國家明令不能減免的外,一律予以減免。要嚴格執行農村“一戶一宅”政策,新房建成后原有舊房應無條件拆除。要組織好建筑材料的生產、供應和調度,防止發生建材亂漲價現象,并為農民提供建筑材料質量檢測服務,嚴把建材質量關。
(三)抓好進度調度。各縣(市、區)要建立工程進度報送制度,有效掌握農村危房改造進度情況,并進行科學調度。各地要按照統一時間節點要求,認真組織實施,狠抓工程進度,確保完成省里下達的任務。從9月份起,省里將根據農戶檔案信息系統中的有關數據,對各地工作推進的情況進行全省排名通報。4次進度排名情況將計入年度績效評價得分。
(四)嚴格績效評價。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會同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制定全省農村危房改造省級驗收和績效評價方案。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完成后,省農房辦將在各地自查自驗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年度省級驗收和績效評價工作,全面考核評價各地工作完成情況。績效評價結果將通報全省,并與下一年度任務資金的安排相掛鉤。
在省級驗收和績效評價過程中,將專門對補助資金的配套落實、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重點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撥付情況檢查,堅決查處冒領、克扣、拖欠補助資金和向享受補助農戶索要“回扣”、“手續費”等行為。一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肅處理。問題嚴重的要公開曝光,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確保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
附件:1.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建房審批表
2.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房屋維修審批表
3.江西省農村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
4.農村危房改造農戶紙質檔案表
附件1:
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建房審批表
縣(市、區)名稱:
戶主姓名 |
| 性別 |
| 年齡 |
| 家庭人口 |
| 家庭月人均收入 |
| ||
身份證號 |
| 是否為殘疾人 |
| 殘疾證號碼 |
| ||||||
保障類別 | □散居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特別困難農戶□國家重點優撫對象□革命烈士□一般貧困戶 | 保障證號碼 (革命烈士證號) |
| 優撫對象 類別及證 書號碼 |
| ||||||
家庭詳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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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性質 | □私房□租房□借住房 □其它 | 房屋結構 | □磚混□磚木□土坯□其它 | ||||||||
房屋狀況 | □無房□危房□嚴重破損房□部分嚴重破損房□一般破損房□因災倒塌住房 | 房屋面積(平方米) |
| 需建造面積(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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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意愿 | □新建□重建 | 自籌資金 (萬元) |
| 動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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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賬戶名稱 |
| 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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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評議意見 | 經調查,上述情況屬實。根據其本人意愿和實際情況,建議補助其新建(重建)住房,如作為補助對象,我們將督促其按質按時完成施工任務。 單位(蓋章) 調查人:村主任:年月日 | ||||||||||
鄉鎮審核意見 | 經調查和評審,上述情況屬實,建議補助其新建(重建)住房。 單位(蓋章) 調查人:鄉鎮領導:年月日 | ||||||||||
縣級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審批意見 | 經調查、審核,上述情況屬實。經研究同意其對房屋進行新建(重建),共安排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元。 單位(蓋章) 調查人:縣級領導:年月日 |
附件2:
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房屋維修審批表
縣(市、區)名稱:
戶主姓名 |
| 性別 |
| 年齡 |
| 家庭人口 |
| 家庭月 人均收入 |
| ||
身份證號 |
| 是否為殘疾人 |
| 殘疾證 號碼 |
| ||||||
保障類別 | □散居五保戶□低保戶 □貧困殘疾人家庭□國家重點優撫對象□革命烈士 □一般貧困戶 | 保障證號碼 (革命烈士證號) |
| 優撫對象類別及證書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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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詳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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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性質 | □私房□租房□借住房□其它 | 房屋結構 | □磚混□磚木□土坯□其它 | ||||||||
房屋狀況 | □嚴重破損房□部分嚴重破損房□一般破損房 | 房屋面積(平方米) |
| 需維修面積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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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賬戶名稱 |
| 賬號 | |||||||||
村委會評議意見 | 經調查和村委會評議,上述情況屬實。根據其本人意愿和實際情況,建議資助其維修住房,如作為補助對象,我們將督促其按質按時完成施工任務。 單位(蓋章) 調查人:村主任:年月日 | ||||||||||
鄉鎮審核意見 | 經調查和評審,上述情況屬實,建議補助其維修住房。 單位(蓋章) 調查人:鄉鎮領導:年月日 | ||||||||||
縣級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審批意見 | 經調查、審核,上述情況屬實。經研究同意其對房屋進行維修,共安排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元。 單位(蓋章) 調查人:縣級領導:年月日 |
附件3:
江西省農村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
縣(市、區)名稱:
房主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號 | |||||
房屋性質 | 房屋面積 | ? | 建成時間 | ||||
鑒定單位 | |||||||
房屋地址 | |||||||
聯系人 | 電話 | ||||||
用途 | 住宅其他 | ||||||
規模 | 總長m總寬m總高m共層 | ||||||
結構形式 | 混凝土結構砌體結構木結構鋼結構石結構 生土結構其他() | ||||||
結構組成部分檢查結果a完好b輕微c中等d嚴重 | |||||||
1場地安全程度() 2地基基礎() 3房屋整體傾斜() 4上部承重結構() 5圍護結構() | |||||||
房屋綜合評定 | |||||||
評定等級 | ABCD | ||||||
處理建議 |
鑒定人員:審核人:鑒定時間:年月日
附件4:
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農戶紙質檔案表 | ||||||||
地 址 情 況 | 農戶情況 | |||||||
省 | 設區市 | 縣(市、區) | 鄉(鎮) | 村民委員會 | 村民小組 | 戶主姓名 | 身份證號 | |
農 戶 情 況 | ||||||||
家庭人數 | 民族 | 農戶貧困類型 | 上年家庭 | 舊住房 | 舊住房 | 舊住房結構類型 | 農戶聯系電話 | |
改 造 情 況 | 進度情況 | |||||||
改造原因 | 改造方式 | 建設方式 | 改造后房屋 | 改造后 | 改造后 | 批準日期 | 開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資 金 情 況 | ||||||||
總投資 | 各級政府補助 資金 | 農戶危房 | 農戶其它 | |||||
改造前照片 | 改造中照片 | 改造后照片 |
達州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7 08:0:15廣安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8 06:0:08宜賓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7 07:0:09南充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8 07: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