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政策的推動和大力的優惠補貼,我國的電動汽車銷售量一直在上升。但是買車容易充電難的情況卻讓車主哭笑不得。雖然說國家大力支持新能源車的發展,但“充電樁荒”的問題,讓不少車主頭疼。那么2022年包頭新能源汽車申請充電樁需要什么資料手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首先申請的車主須要填寫,新能源電動汽車自用充電樁安裝申請登記表。要注意如實填寫表格里面相關的內容。
2、當維修人員上門在住宅小區內安裝時,申請人需要在登記表上蓋章確認。
3、電動汽車生產企業在登記表上確認并審核,待審核通過之后,就為申請人建樁。
4、除此之外,申請人還需要拿著能源電動汽車自用充電樁安裝申請登記表、身份證明材料、車位現場環境照片、車位證明等等相關材料,向所在區域供電部門提出用電報裝申請。其中登記表要注意準備好五份,送給供電部門統一收取存檔,會由市建委、經信委、用戶、車企各存一份。
一、國家層面重點支持政策(39條)
(一)《關于印發加力幫扶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若干措施》(工信部企業函〔2022〕103號)
1. 2022年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力爭新增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1.6萬億元。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但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銀行根據自身風險管理能力和借款人實際情況,合理采用續貸、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避免出現抽貸、斷貸;其中,對2022年被列為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級行政區域內餐飲、零售、文化、旅游、交通運輸、制造業等困難行業,在2022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銀行如辦理貸款展期和調整還款安排,應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并免收罰息。進一步落實好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和盡職免責要求,支持銀行按規定加大不良貸款轉讓、處置、核銷力度。構建全國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加強涉企信用信息共享應用,擴大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規模。
2. 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擴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服務覆蓋面,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加大服務力度。進一步落實銀擔分險機制,擴大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省級融資再擔保機構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再擔保業務覆蓋面;對于確無還款能力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義務。
3. 開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集中化解存量拖欠,實現無分歧欠款應清盡清,確有支付困難的應明確還款計劃,對于有分歧欠款要加快協商解決或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加大對惡意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在合同中設置明顯不合理付款條件和付款期限等行為的整治力度。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協同治理和聯合懲戒機制,規范收費主體收費行為,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堅決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
4.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允許在6個月內補繳。制定出臺減并港口收費項目、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費等政策措施。
5. 加強生產要素保障,將處于產業鏈關鍵節點的中小微企業納入重點產業鏈供應鏈“白名單”,重點加強對企業人員到廠難、物料運輸難等阻礙復工達產突出問題的協調解決力度。各地方要綜合施策保持中小微企業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建立中小微企業人員、物流保障協調機制,引導企業在防疫措施落實到位的情況下采取閉環管理、封閉作業等方式穩定生產經營。
(二) 《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發改產業〔2022〕273號)
1.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按規定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扣除。適用政策的中小微企業范圍:一是信息傳輸業、建筑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標準為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2億元以下;二是房地產開發經營,標準為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億元以下;三是其他行業,標準為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
2.延長階段性稅費緩繳政策,將2021年四季度實施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政策,延續實施6個月;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充電設施獎補、車船稅減免優惠政策。
3.擴大地方“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適用主體范圍,加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力度。
4.降低企業社保負擔,2022年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
5.2022年繼續引導金融系統向實體經濟讓利;加強對銀行支持制造業發展的考核約束,2022年推動大型國有銀行優化經濟資本分配,向制造業企業傾斜,推動制造業中長期貸款繼續保持較快增長。
6.2022年人民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按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1%提供激勵資金;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發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可向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優惠資金支持。
7.落實煤電等行業綠色低碳轉型金融政策,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2000億元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推動金融機構加快信貸投放進度,支持碳減排和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大項目建設。
8.落實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政策;優化考核頻次,能耗強度目標在“十四五”規劃期內統籌考核,避免因能耗指標完成進度問題限制企業正常用能;落實好國家重大項目能耗單列政策,加快確定并組織實施“十四五”期間符合重大項目能耗單列要求的產業項目。
9.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分級分區管理,堅持精準實施企業生產調控措施;對大型風光電基地建設、節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項目,加快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進度,保障盡快開工建設。
(三)《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發改財金發改財金〔2022〕271號)
1.延續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2022年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
2.2022 年擴大“六稅兩費”適用范圍,將省級人民政府在50%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稅兩費”的適用主體,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以享受。
3.鼓勵各地可根據條例授權和本地實際,2022年對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給予減免。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以享受。
4.2022年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 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 500 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 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以享受。
5.2022年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在 2022 年度將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最高提至90%。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以享受。
6.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2022 年減免 6 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 3 個月租金。各地可統籌各類資金,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適當幫扶。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2022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鼓勵各地可根據條例授權和地方實際給予減免。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
7.2022 年引導銀行用好 2021 年兩次降低存款準備金率釋放的 2.2 萬億元資金,發揮好貨幣政策工具的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 優先支持困難行業特別是服務業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
8.2022年發揮好支持普惠小微的市場化工具引導作用,對地方法人銀行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 1%提供激勵資金,用好 4000 億元再貸款滾動額度,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困難行業特別是服務業領域的傾斜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續貸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按正常續貸業務辦理,不得盲目惜貸、抽貸、斷貸、壓貸, 保持合理流動性。
9.2022年繼續推動金融系統減費讓利,落實好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下行、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下調,推動實際貸款利率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礎上繼續下行,督促指導降低銀行賬戶服務收費、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減輕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壓力。
10.引導外賣等互聯網平臺企業進一步下調餐飲業商戶服務費標準,降低相關餐飲企業經營成本。引導互聯網平臺企業對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餐飲企業,給予階段性商戶服務費優惠。
11.允許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結余較多的省份對餐飲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具體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提出申請,經參保地人民政府批準可以緩繳,期限不超過一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12.引導金融機構加強與餐飲行業主管部門信息共享,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數據,提升風險定價能力,更多發放信用貸款。鼓勵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拓寬餐飲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
13.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餐飲業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責任,積極幫助受疫情影響企業續保續貸。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向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注資、提供融資擔保費用補貼。
14.鼓勵保險機構優化產品和服務,擴大因疫情導致餐飲企業營業中斷損失保險的覆蓋面,提升理賠效率,提高對餐飲企業的保障程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給予保費補貼。
15.鼓勵餐飲企業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務,地方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對老年人助餐服務給予適當支持。不得強制餐飲企業給予配套優惠措施。
16.允許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結余較多的省份對零售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具體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符合條件的零售企業提出申請,經參保地人民政府批準可以緩繳,期限不超過一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17.對于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推薦的應急保供、重點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設等名單企業,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適當降低貸款利率,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給予貸款貼息。引導金融機構加強與零售行業主管部門信息共享,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數據,提升風險定價能力,更多發放信用貸款。鼓勵符合條件的零售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拓寬零售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
18.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零售業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責任,積極幫助受疫情影響企業續保續貸。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向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注資、提供融資擔保費用補貼。
19.2022年繼續實施旅行社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維持 80%的暫退比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進一步提高暫退比例。同時,加快推進保險代替保證金試點工作,擴大保險代替保證金試點范圍。
20.允許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結余較多的省份對旅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具體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提出申請,經參保地人民政府批準可以緩繳,期限不超過一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21.加強銀企合作,建立健全重點旅游企業項目融資需求庫, 引導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預期發展前景較好的 A 級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鄉村旅游經營單位、星級酒店、旅行社等重點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加大信貸投入,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22.政府采購住宿、會議、餐飲等服務項目時,嚴格執行經費支出額度規定,不得以星級、所有制等為門檻限制相關企業參與政府采購。
23.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增加旅游業有效信貸供給。建立重點企業融資風險防控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合理降低新發放貸款利率,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旅游企業主動讓利。鼓勵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拓寬旅游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
24.符合條件的、預期發展良好的旅行社、旅游演藝等領域中小微企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發揮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務中心的積極作用,建立中小微旅游企業融資需求庫。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旅游相關初創企業、中小微企業和主題民宿等個體工商戶分類予以小額貸款支持。
25.地方可根據實際需要,統籌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以及地方自有財力,支持航空公司和機場做好疫情防控。
二、自治區層面重點支持政策(28條)
(一)《內蒙古自治區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行動方案》(內發改產業〔2022〕678號)
1.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力度,促進中小微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升級,持續激發市場主體創新活力。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余50%按規定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企業選擇適用上述政策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彌補,享受其他延長虧損結轉年限政策的企業可按現行規定執行。適用政策的中小微企業范圍是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一是信息傳輸業、建筑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標準為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2億元以下;二是房地產開發經營,標準為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億元以下;三是其他行業,標準為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
2.延長階段性稅費緩繳政策,將2021年四季度實施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政策,延續實施6個月。符合規定條件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在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后,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公告規定的稅費金額的50%,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公告規定的全部稅費。
3.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按50%征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繼續推進“非接觸式”辦稅,進一步減流程、減材料、簡方式,高效便捷服務市場主體。在自治區稅收權限內,按規定對確有困難的納稅人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5.降低企業社保負擔,2022年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4月30日。失業保險費率繼續按1%執行,用人單位和個人分別執行0.5%,有效幫助企業降本減負,紓難解困。
6.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車船稅減免優惠政策,落實國家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全面推進新能源汽車充換電模式推廣應用,適度超前開展充換電站建設布局,在公共領域率先應用的基礎上逐步向私人領域拓展延伸。
7.引導金融系統向實體經濟讓利,落實好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任務,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用好再貸款再貼現低成本資金,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對符合條件且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通過續貸、展期等方式紓困解難,降低綜合融資成本。
8.鼓勵銀行機構合理制定支持制造業發展的考核約束,將更多信貸資源向工業領域傾斜。督促指導銀行機構擴大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投放,支持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通過增信核心企業,開展產業鏈上下游一體化金融服務。
9.2022年人民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按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1%提供激勵資金。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發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可向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優惠資金支持。指導金融機構落實跨境貿易便利化和支持貿易新業態政策措施,為企業跨境貿易和新業態發展提供跨境資金結算便利!
10.落實煤電等行業綠色低碳轉型金融政策,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國家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支持碳減排和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大項目建設。
11.開展金融機構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等資源共享機制,組織商業銀行開展融資對接,加大信貸投放力度。
12.引導商業銀行擴大綠色信貸投放規模,創新綠色金融產品,拓寬綠色企業和項目抵(質)押范圍。
13.鼓勵商業銀行實行內部資金價格優惠,用好增量貸款由總行承擔一定比例撥備等政策。督促商業銀行完善制造業信貸投放考核權重設置,向制造業傾斜。引導商業銀行結合制造業企業生產周期確定融資期限,增加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主動對接制造業小微企業續貸需求,對符合續貸條件的小微企業給予支持,合理降低企業貸款周轉成本。
14.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注冊發行企業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定向工具等債務融資工具,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
15.引導金融機構定期梳理穩增長重點企業和項目融資需求清單,實施金融“保項目、入園區、進企業、下鄉村”行動。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擴大擔保規模,降低擔保費率。推進實施“天駿服務計劃”,引導自治區非上市股份公司做好股權登記托管,推動合格主體利用資本市場融資。
16.推進自治區“信易貸”平臺建設,納入全國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推動各盟市自建平臺納入自治區平臺體系,共享平臺數據信息、產品和客戶資源,提升信用貸款規模和質量。
17.推動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舊家電、廢塑料、廢舊輪胎、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等再生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循環化、規范化發展。支持大型家電生產、銷售、回收企業和電商平臺,發展逆向物流和回收服務。支持再生資源利用項目,提升廢舊汽車、家電等拆解利用能力,提高拆解處理的機械化、自動化和智能化水平。組織申報國家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行業規范企業。
18.實施光伏產業創新發展專項行動,加快建設我區納入國家第一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新能源項目,力爭2023年底建成并網。落實國家大型風電光伏基地規劃布局方案,開展蒙西沙漠、戈壁、荒漠地區大型風電光伏基地規劃工作。
19.推進“光伏+生態治理”模式,鼓勵利用露天礦排土場、采煤沉陷區土地發展風光發電項目。
20.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健康發展,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引導有關企業積極參與申報基礎設施REITs項目。加強交通、能源、生態環保、倉儲物流等基礎設施領域效益好、市場接受度高的項目策劃儲備。
21.鼓勵具備條件的金融機構加大對跨境電商企業、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大型骨干外貿企業和物流企業支持。
22.便利外籍人員及其家屬來華,為制造業引進外籍人才及配偶提供綠色通道辦證服務,簡化主體資格證明,推動制造業重大外資項目早簽約、早投產、早達產。
23.支持企業利用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RCEP)等國際規則,用好關稅減讓、原產地證等政策,擴大優勢和有競爭力產品出口。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外貿企業融資支持力度,向符合條件的中小外貿企業提供普惠金融和信用融資。支持跨境電商、外貿綜合服務平臺、市場采購貿易和公共海外倉等外貿新業態,支持綜合保稅區開展報稅檢測、保稅維修等。鼓勵外貿企業與航運企業簽訂長期訂單,引導各類商協會、外貿中小企業聯合與航運企業直客對接,提高議價能力。
24.抓好國家穩外貿政策落實,制定我區外貿發展支持措施,加強出口信用保險宣傳指導,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鼓勵企業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險擴大出口。
25.進一步暢通國際運輸,提升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水平。在公路口岸部署應用“不停車查驗智能通關系統”,實現交通運輸部門口岸通道查驗信息化、網絡化、無感化,提高口岸通關速度和綜合服務水平。
26.保障納入規劃的重大項目土地供應。支持產業用地實行“標準地”出讓,提高配置效率。支持不同產業用地類型按程序合理轉換,完善土地用途變更、整合、置換等政策。鼓勵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供應等方式供應產業用地,涉及占用林地草原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征占林地草原手續。
27.落實國家優化考核頻次,能耗強度目標在“十四五”規劃期內統籌考核,避免因能耗指標完成進度問題限制企業正常用能。落實好國家重大項目能耗單列政策,積極爭取煤制烯烴、煤制燃料等現代煤化工原料用煤項目及符合重大項目能耗單列的產業項目列入國家重大項目能耗單列范圍。落實好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納入能耗雙控考核政策。
28.強化工業企業用工服務,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招聘方式,搭建用工企業和求職者供需對接服務平臺,促進人崗精準對接,滿足企業用工需求。
三、市級層面重點支持政策(41條)
(一)《包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包頭市疫情期間促進困難企業恢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包府辦發〔2022〕23號)
1.加快落實國家發改委等12部委《關于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發改產業〔2022〕273號)、國家發改委等14部委《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發改財金〔2022〕271號),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制定完善實施細則,面向社會廣泛宣傳,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企、落實到位。
2.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2022年堅持穩中求進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的通知》(內政發〔2022〕7號)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對年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9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由納稅人提出免稅申請)。
3.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中小微企業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依據《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對2022年以來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人數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中小微企業,按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返還,對2022年6月底前中小微企業新吸納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農牧民工等重點群體,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每吸納1人給予企業一次性就業補貼1000元。
4.落實國家關于對餐飲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政府采購住宿、會議、餐飲等服務項目時,不得以星級、所有制等為門檻限制相關企業參與,并加快采購費用支付進度。
5.2022年6月30日前,受疫情影響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可申請不作逾期處理。
6.對疫情期間受影響較大的批零住餐企業,不能按時繳納水電氣費的,可以向供應企業申請延期繳納費用,緩交期最長3個月,在緩交期內不收取滯納金。
7.對疫情期間持續經營的大型商場、超市、住宿、餐飲企業,給予企業疫情防控物資、消毒消殺支出30%的支持,最高支持10萬元。
8.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旗縣區內的,2022年減免6個月租金;在其他旗縣區的,2022年減免3個月租金,并確保減免租金惠及最終承租人。
9.引導金融機構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等信用信息數據,加大信用貸款投放力度。對有續貸需求的,按正常續貸業務辦理,不得盲目惜貸、抽貸、斷貸、壓貸,確保2022年融資成本不高于2021年同期水平。
10.指導企業利用線上會展、跨境電商拓展業務。引導外賣等互聯網平臺企業進一步下調餐飲業商戶服務費標準,給予階段性商戶服務費優惠。支持生活服務類電商平臺放寬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入駐條件,引導平臺企業降低服務、推廣和宣傳費用,對優質小微商戶給予一定流量扶持。
11.激活消費市場氛圍,2022年持續開展“約惠鹿城禮享夠購”主題消費促進活動,籌措安排市級促消費資金,鼓勵各旗縣區匹配資金開展促消費活動。引導服務業行業采取發放惠民消費券、打折、滿減等方式開展促銷活動。
12.繼續優化營商環境, 審批部門要開辟重點項目網上集中審批綠色通道,通過召開專家視頻評審、委托第三方現場調研、采樣等方式,確保各項手續片刻不延緩、片刻不耽誤,全部按時限辦結。屬地政府(管委會)幫助企業解決好“返崗難”問題,安排車輛“點對點”進行接送。根據實際,對不能按期交工的政府投資項目進行順延。
(二)《包頭市關于進一步釋放消費潛促進消費恢復增長的若干措施》
1.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2022年堅持穩中求進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的通知》(內政發〔2022〕7號)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對年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9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由納稅人提出免稅申請)。
2.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中小微企業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依據《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對2022年以來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人數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中小微企業,按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返還。對2022年6月底前中小微企業新吸納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農牧民工等重點群體,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每吸納1人給予企業一次性就業補貼1000元。
3.對疫情期間持續經營的大型商場、超市、住宿、餐飲企業,給予企業疫情防控物資、消毒消殺支出30%的支持,最高支持10萬元。
4.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旗縣區內的,2022年減免6個月租金;在其他旗縣區的,2022年減免3個月租金,并確保減免租金惠及最終承租人。
5.引導金融機構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等信用信息數據,加大信用貸款投放力度。對有續貸需求的,按正常續貸業務辦理,不得盲目惜貸、抽貸、斷貸、壓貸,確保2022年融資成本不高于2021年同期水平。
6.發放各類惠民消費券。2022年,全市組織舉辦線上線下各類消費促進活動500場以上。圍繞百貨、超市、餐飲、家電、加油站5大板塊,持續開展“約惠鹿城 禮享夠購”消費券發放活動,擬安排2000萬元惠民消費券發放資金,持續釋放消費潛力,推動消費增長,全面促進我市零售業發展、餐飲業品牌建立、家電等大宗耐消品消費升級。為推動文化旅游與體育商業深度融合,發展體育運動和冰雪消費,擬發放體育惠民消費券400萬元,提振市民消費信心,激發消費增長動能。
7.培育擴大網絡消費、數字消費。支持電商企業為本土產品帶貨,增加網絡銷售額。鼓勵旗縣區與阿里巴巴、京東、美團等知名電商企業、平臺進行深度合作,打造、運營“農業區域公用品牌”,依托數據和科技力量助力本地傳統商貿企業和農牧企業轉型升級。發揮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對傳統產業的賦能和效益倍增作用,推進“云逛街”“云購物”等新型消費業態發展。組織開展以“品牌品質·惠享生活”為主題的直播電商活動,推進消費數字化轉型,從吃、穿、用等實物消費領域加快向醫療、教育、文娛等更多服務領域滲透,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
8.培育電子商務示范體系。以盤活閑置資產為基礎,培育孵化以直播電商為主的電商產業集聚區。著力提升昆區包頭金屬深加工園區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載體功能,培育白云“飛地經濟”雙創園、東河區數字產業園區申報國家級、自治區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
9.推進餐飲業創新發展。支持餐飲企業創新服務方式、支持中央廚房改造升級、創新經營模式,鼓勵餐飲企業研發預制菜、豐富菜品供應、提供團餐、特色配餐等服務。擬于7-8月份,舉辦第七屆包頭市牛羊肉產業大會,預計邀請采購商100多家、500多人,參展商(企業、合作社)300多家、900多人,全面提升我市牛羊肉及農牧產品知名度,帶動草原特色農產品消費增長。
10.鼓勵汽車消費升級。舉辦青山區會展中心車展等促銷活動,鼓勵開展在線看車、網上車展等消費服務,拓展線上線下購車渠道,推動汽車消費擴容提質。支持我市二手車交易市場進行升級改造,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
11.支持打造特色商業街區。鼓勵包百步行街南段“潮盒”街區、青山區正翔夜經濟特色街、九原區橫豎街、東河區喬家金街、高新區稀土路汽車4S店一條街特色街區升級改造。
12.大力繁榮夜間經濟。依托現有商圈、商業中心區、步行街、百貨商場(購物中心)、體育館等文體娛樂載體,通過延長營業時間、增加智能消費、服務業態等方式推動夜間消費集聚區發展,打造青山區正翔夜經濟特色街、九原區橫豎街等不夜城項目。對當年成功創建國家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的主體給予一定獎勵。
13.鼓勵支持住房消費。為促進房地產行業持續回暖,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支持職工合理住房消費,更大限度用好用足住房公積金政策,按照《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及使用政策的通知》,從優化公積金繳存、放寬提取、放寬貸款、紓困等政策方面調整繳存及使用政策,進一步助企惠民。
14.促進家政服務業發展。促進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支持開展線上線下供需對接,鼓勵企業通過連鎖經營、“互聯網+家政”下沉服務。加快推動“物業+家政服務”融合發展,推動更多洗衣、保姆、保潔等便民家政服務業態注入物業服務。開展家政服務技能培訓,提高從業人員技能水平。通過創業就業“以獎代補”資金,對提供家政創業服務的自治區創業園(孵化基地)和職業技能實訓基地給予資金支持。健全家政服務標準,推廣完善家政信用平臺,培育發展私人管家、金牌月嫂、高級保姆等高端家政服務,提高服務品質,更好滿足中高端服務消費需求。
15.發展健康養老托育等服務消費。深入發展多層次多樣化醫療健康服務,積極發展中醫醫療和養生保健等服務,促進醫療健康消費和防護用品消費提質升級。進一步拓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內容,豐富“鹿城健康365”微信小程序“健康小商城”欄目中的服務;拓展“咨詢問診”欄目中健康教育咨詢內容和學科專業,方便市民線上看病就醫需求。探索SPD處方流轉服務模式,利用供應、加工、配送的一體化服務開展送藥上門等便民服務;進一步擴大心理咨詢服務半徑,在“社會心理”欄目中增加心理線上咨詢、干預及治療服務。實施智慧助老行動,加快推進適老化改造和智能化產品開發,發展適合老年人消費的旅游、養生、健康咨詢、生活照護、慢性病管理等產品和服務。加快構建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元化、規范化托育服務。
16.大力支持文旅消費。舉辦“感悟中華文化·享受美好旅程—2022年‘中國旅游日’包頭市分會場”主題活動,啟動發布“一鍵游包頭”智慧文旅綜合服務平臺,開展包頭市文旅宣傳推廣視頻圖片征集活動,開啟2022年“網紅打卡包頭”公益活動,開通“包頭旅游直通車”,簽訂“旅游+金融”戰略合作協議等活動。開展文旅商品伴手禮評選活動,舉辦黃河幾字彎內蒙古文旅商品大賽,組織企業參加國家、自治區文化旅游產業博覽會,鼓勵文旅企業申報國家、自治區級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A級景區、星級酒店等品牌,支持文創企業進景區開設品牌店和參加各類文旅商品大賽。扶持企業發展數字文旅產業新業態,提升企業競爭力。扶持旅行社發展旅游專列、旅游包機業務,吸引游客來包旅游。按照《包頭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扶持文化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獎勵辦法的通知》給予獎勵支持。
17.創新文旅消費載體。創建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推進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新發展,新建和改建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秦長城國家文化公園、黃河濕地國家文化公園、土右旗曲藝非物質文化遺產展演廳。開展大型文旅活動,打造網紅城市,推出“一鍵游包頭”,加大對外宣傳力度,提升包頭知名度,推動文旅消費。
18.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2022年,全市推行綠色出行,推廣新能源汽車2000輛、建成換電站40座。在黨政機關、環衛車、快遞物流、城市公共領域新能源車輛新增和更新比例不低于10%,鼓勵購置新能源汽車實現本土采購。
19.完善充電基礎設施。支持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燃料電池加氫站建設。2022年擬在市區新建充電樁370個,不斷滿足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
20.促進綠色家電消費。為響應國家“碳達峰、碳中和”在商貿領域落實相關要求,進一步提振大宗商品消費信心,激發消費需求,引導綠色消費理念,促進市民家電更新換代,擬于6-8月在全市范圍開展“綠色消費·以舊換新”家電惠民活動,進一步帶動我市家電消費規模的擴大和結構升級;顒訉⑼度胙a貼資金300萬元,對10000臺家電以舊換新產品予以補貼。
21.推進綠色商場創建。對積極開展節能降耗技術改造、開設綠色產品銷售專區(柜)等工作且經自治區商務廳審核確定并在商務部備案的綠色商場創建企業給予一定支持。指導華聯購物中心、東河吾悅廣場開展綠色商場創建認定。鼓勵增設綠色產品區,擴大綠色產品銷售。支持大型連鎖超市設立我市農畜產品龍頭企業綠色農畜產品銷售專區。
22.打造鄉村旅游重點村示范建設。為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扎實推進鄉村文化旅游融合發展,我市通過加強規劃政策引領、加大基礎設施投入、樹立優秀發展典型等方式,提升鄉村旅游、休閑農業、文化體驗、健康養老、民宿經濟、戶外運動等服務環境和品質。重點打造青山區東達溝村、九原區新河村、石拐區青山村、土右旗西灣村、達茂旗套馬溝村五個鄉村旅游重點村,給予一定資金獎補。
23.加強縣域商業體系建設。鼓勵建設縣域商貿物流配送中心,支持商貿流通企業下沉供應鏈,在縣、鄉、村設立網點,建設縣鄉村三級物流配送體系,滿足村民消費服務需求。
24.推進便民生活圈建設。支持市五區12個“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形成多業態集聚的社會商圈。支持我市品牌連鎖企業下沉供應鏈,在社區增設網點,拓展直營店、建設信息系統、開展線上線下融合業務等。
25.推進消費平臺健康持續發展。鼓勵各旗縣區圍繞商業、文化、旅游、體育等主題有序建設一批設施完善、業態豐富、健康綠色的消費集聚區,穩妥有序推進現有步行街設施改造和業態升級,積極發展智慧商圈。推進萬科印象城建成運營,完善升級神華、娜玲等商圈服務業態,為群眾購物、娛樂、休閑、餐飲。住宿提供高品質服務。圍繞節日消費特點和消費結構升級方向,舉辦“包頭購物節”“鹿城八月歡樂游購”等促消費活動,開展“包頭雪鹿啤酒節”“歲末歡樂購”“包頭人游包頭”等主題促銷活動,營造市場氛圍,釋放消費潛力,助力市場復蘇。鼓勵旅游行業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提供優惠旅游產品,制作包頭旅游消費地圖,舉辦大型旅游優惠促消費活動。開展消費扶貧系列活動,擴大扶貧產品銷售。依托農畜食品產業基地和大型批發市場,建設特色農畜產品冷鏈物流基地,創新“生鮮電商+冷鏈宅配”“中央廚房+食材冷鏈配送”等冷鏈物流模式。提供專業化包裝、倉儲、運輸服務,開展生鮮農畜產品寄遞業務。召開2022中國包頭第二屆商品房網上展示交易會,搭建購房者與開發企業之間的橋梁紐帶,支持百姓合理購房需求,不斷活躍房地產市場交易,助推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6.加快健全消費品流通體系。進一步完善電子商務體系和快遞物流配送體系,加強疫情防控措施跨區域相互銜接,暢通物流大通道,加快構建覆蓋全市、安全可靠、高效暢通的流通網絡。支持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快遞服務站進社區,加強末端環節及配套設施建設。加快發展冷鏈物流,培育一批專業化生鮮冷鏈物流龍頭企業。大力推廣標準化冷藏車,鼓勵企業研發應用適合果蔬等農產品的單元化包裝,推動實現全程“不倒托”、“不倒箱”。健全進口冷鏈食品檢驗檢疫制度,加快區塊鏈技術在冷鏈物流智慧監測追溯系統建設中的應用,推動全鏈條閉環追溯管理,提高食品藥品流通效率和安全水平。針對進口物品等可能引發的輸入性疫情,嚴格排查入境、倉儲、加工、運輸、銷售等環節,建立健全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制度,筑牢疫情外防輸入防線。
27.破除限制消費障礙壁壘。嚴格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防疫政策“五個不得”的要求,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落實服務業行業提出精準防疫要求。不得突破疫情防控相應規定進行封城、封區,不得非必要、不報批中斷公共交通;不得非經流調、無政策依據對餐廳、商超、景區景點、電影院及相關服務業場所等實施關停措施、延長關停時間;不得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政策要求基礎上擅自增加對服務業的疫情防控措施。有序破除一些重點服務消費領域的體制機制障礙和隱性壁壘,促進不同地區和行業標準、規則、政策協調統一,簡化優化相關證照或證明辦理流程手續。對皮卡車進城實施精細化管理,研究進一步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
28.繼續優化營商環境。審批部門要開辟重點項目網上集中審批綠色通道,通過召開專家視頻評審、委托第三方現場調研、采樣等方式,確保各項手續片刻不延緩、片刻不耽誤,全部按時限辦結。屬地政府(管委會)幫助企業解決好“返崗難”問題,安排車輛“點對點”進行接送。根據實際,對不能按期交工的政府投資項目進行順延。
29.全面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大力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完善平臺經濟消費者權益保護規則。持續優化完善12315平臺,充分發揮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作用,進一步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渠道。建立完善消費投訴信息公示制度。進一步優化消費爭議多元化解機制,不斷提升在線消費糾紛解決機制效能。完善公益訴訟制度,探索建立消費者集體訴訟制度,全面推行消費爭議先行賠付。廣泛引導線下實體店積極開展無理由退貨承諾。
達州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7 08:0:15廣安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8 06:0:08宜賓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7 07:0:09南充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8 07: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