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專業簡單來說就是學生由原專業轉入另一專業學習。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結束的時候,會給一部分學生轉專業的機會。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會對學生設置一些門檻,這些門檻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學校的規定會有很大的差別。如果你想大學轉專業,志愿填報時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報考學校轉專業的門檻!以下是湖南第一師范學院轉專業政策規定及條件,供考生參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充分體現“以生為本”的育人理念,給學生提供更多選擇專業的機會和更好的個性發展空間,進一步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與主動性,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和《湖南第一師范學院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為保證正常教學管理秩序,學校、院部根據現有的教學資源和教學條件對轉專業人數進行適當控制。由各學院確定各專業每次擬轉入、轉出學生控制數,控制數應在該專業該年級在校學生總數的15%以內。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三條 教務處和各學院負責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教務處職責為:組織各學院開展轉專業工作,確定轉專業工作日程,審核各學院轉專業工作方案,審批各學院擬轉出和轉入學生名單等。
(二)各學院職責為:制定本學院轉專業工作細則和實施方案,確定各專業轉入控制數,制定轉專業考核、面試要求;接受學生咨詢與報名;報送并公示轉專業考核、面試方案,提出擬轉出和擬接收學生名單等。
第三章 轉專業條件
第四條 學生有一次申請轉專業機會。學生滿足以下條件,可以在其本科學習年限內的第三學期初向相關院部提出轉專業申請:
(一)在學習期間,對擬轉入專業有興趣和專長,且在擬轉入專業或專業大類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
(1)在省級及以上政府部門舉辦的學科競賽中獲獎(國家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省級一等獎排前5名、二等獎、三等獎排前3名)。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般本科院校學報、“211”院校主辦的非學報類期刊、國家級專業委員會舉辦的專業期刊、新華文摘索引等省級以上期刊發表與擬轉入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需提供期刊原件,不含會議論文)。
(3)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在省級及以上正式刊物發表與擬轉入專業相關的作品;蛟谌珖、國際作品展中展覽作品。
(4)在擬轉入專業相關領域自主創業、成立技術公司,并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有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
(1)退役復學的學生需要轉專業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2)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病癥或生理缺陷(不包括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的新生和休學學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由學校根據其身體狀況,確定轉入專業;
(3)學生休學或保留入學資格后復學,學校已無學生原所學專業或無原錄取專業,可申請轉入相關或相近專業。
(三)表現良好且已修課程學習成績在本專業本年級排名前20%。
第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轉專業:
(一)從外校轉入我校學習;
(二)新生入學未滿1學年,本科三年級及以上;
(三)在校期間尚有所修公共課、基礎課不及格;
(四)已在所轉專業學習;
(五)受記過(含)以上處分,且尚未解除處分;
(六)正在休學、保留學籍或需作退學處理;
(七)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培養或屬于提前批招生(以當年招生計劃為準);
(八)單獨考試、單獨錄取的特殊招生類專業;
(九)為轉專業提供虛假材料,徇私舞弊。
第六條 藝術類、體育類等特殊專業不能與其他普通專業互轉;文、理科專業間原則上不得互轉(文理兼招專業除外)。
第四章 轉專業程序
第七條 學生轉專業工作每學年組織1次,一般安排在秋季學期開學初,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每年6月,學院根據各專業學生人數、教學資源和教學條件,向教務處報送各年級各專業的轉入、轉出控制數(見附件1)、提出轉專業工作方案(含對轉出學生的審核辦法和對轉入學生的考核要求與考核方式)。轉專業工作方案經教務處審核后在校園網公布。
(二)開學第1周,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向所在院部教務辦提出轉專業申請,填報《湖南第一師范學院專業調整申請表》(見附件2)。院部轉專業工作小組對申請轉出學生的轉專業申請進行審核,并將擬同意轉出學生名單匯總報送教務處(附件3),教務處審核、匯總后將名單發給各院部。各院部轉出學生人數不得超過該專業轉出控制數。
(三)開學第2周,申請轉專業的學生要主動到申請轉入學院教務辦咨詢相關工作安排。擬轉入學院對申請轉入學生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考核、面試,擇優確定轉入學生名單,并將擬同意轉入學生名單分專業報送教務處,各專業轉入學生人數不得超過該專業轉入控制數。對于以第四條第二款作為轉專業條件者,由教務處組織相關部門確定其轉入專業。
(四)開學第3周,教務處匯總、審核各院部轉專業學生名單(附件4),報主管校領導審批后,在校園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學校發文公布轉專業結果,并辦理相關手續。公示有異議者,查實相關情況后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五)開學第5周,轉專業學生憑學籍異動通知單到轉入學院報到、調整宿舍,并報學生工作部(處)、招生就業處和財務處備案。
第五章 轉專業學生的管理
第八條 在學校批準轉入新專業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參加原專業的學習及其一切活動。無故曠課、曠考或有其他違紀行為者,除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外,同時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第九條 批準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在按新專業的有關要求辦理手續、繳納學費后,方能注冊進入新專業學習。
第十條 學生轉專業后的管理:
(一)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原進校時編制的學號保持不變,學生證等證件應作相應變更。
(二)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按轉入專業調整宿舍。
(三)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其檔案與黨、團組織關系在辦理完學籍異動手續后1個月內以轉出學院為單位與轉入學院辦理交接手續。
(四)學生轉專業后,嚴格按照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審核畢業資格。轉入新專業后,課程學分按如下規定認定:
(1)在原專業已修讀通過,并列入新專業培養方案的同名或相近課程可免修,按新專業該課程的學分和原考核成績記入成績檔案;
(2)在原專業已修讀通過,但新專業不開設的課程,符合新專業培養方案關于選修課規定的,學生可申請作為選修課成績記入其成績檔案;
(3)在原專業未修讀,但新專業已開設的必修課,學生需隨該專業低年級學生修讀。
(五)各接收學院應及時做好所有轉入學生學籍資料的接收、建檔和相關管理工作,確保轉入學生學籍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規范性。
湖南第一師范學院素有“千年學府、百年師范”的美譽,是湖湘文化的發祥地和中國現代師范教育的搖籃之一,是中國共產主義運動和新民主主義革命的策源地之一,更是毛澤東思想的萌芽地和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發源地之一。學校前身為南宋著名理學家張栻于公元1161年創辦的長沙城南書院,1903年始立為湖南師范館,舉辦現代師范教育,1912年更名湖南公立第一師范學校,1949年改名湖南省第一師范學校,2008年升格為本科,2018年批準為湖南省立項建設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19年列為湖南省本科第一批招生高校,2021年教育部設立專項計劃支持我校與湖南師范大學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F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全國紅色旅游經典景區、全國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單位、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師隊伍建設試點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師培養計劃改革承擔單位。
學,F有城南書院、東方紅和黃花三個校區,現有在校生2.2萬余人,設有15個教學科研學院、2所產業學院、2所附屬小學。現有教職工近1600人,其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500余人,博士近600人,擁有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人選、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新世紀121人才工程人選等60余人,教育部“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1個。
學校紅色文化積淀深厚,教師教育特色鮮明。一代偉人毛澤東在此求學、工作八個春秋,并在此從事中國共產黨的創建等一系列革命活動,實現了由青年學生到職業革命家的轉變、由激進的民主主義者到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的轉變。此外,還培養了何叔衡、蔡和森、李維漢、任弼時、張國基等一批國家棟梁,涌現了段德昌、劉疇西、袁國平、郭亮等280余名革命烈士。歷史上匯聚了徐特立、楊昌濟、謝覺哉、李達、易培基、周谷城、田漢、黎錦熙、楊樹達、辛樹幟等一批教育名師大家,涌現了曾國藩、左宗棠、胡林翼、郭嵩燾、張百熙、陳天華、黃興等湖湘英才。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領導十分關心學校的建設和發展。毛澤東稱贊“一師是個好學!,親筆題寫了“第一師范”校名,并題詞“要做人民的先生,先做人民的學生”作為校訓。徐特立題詞“實事求是,不自以為是”作為校風。近年來,黨和栗戰書、趙樂際等來校視察。
1、了解轉專業的限制與信息
各高校轉專業都有一定的條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轉入冷門專業相對容易,轉入一些比較熱門的院系對學生的成績要求很高,而且轉專業的名額也少。
同時,各高校對轉專業的名額都有規定。所以在轉專業之前一定要提前找專業老師進行詢問允許轉專業所具備的條件。因為不同的學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樣。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準備。
2、努力取得優異成績
成績在轉專業的條件當中是十分重要的,因為有些熱門專業對名額限制較高,每個專業的限制名額只有幾名。
在實際操作中,都是以成績的排列來決定誰能成功轉專業,所以在大學期間一定不能掛科,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優異的成績。
3、辦好申請程序
教務根據轉入專業的辦學條件,向全校公布轉入專業的接受名額。在這之前,要根據學校的規定提交相關材料。
湖南第一師范學院轉專業政
時間:2024-07-15 11:0:31湖南第一師范學院本科招生
時間:2024-07-15 09:0:21中南林業科技大學轉專業政
時間:2024-07-12 11:0:36湖南工業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