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怎么樣才能在武漢落戶呢?武漢人才落戶優惠政策,武漢人才落戶買房補貼標準相關政策又有哪些?高考升學網整理以下文章,讓我們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符合以下條件的人才即可申請
對符合國家""、湖北省""、武漢"城市合伙人""黃鶴英才計劃"(含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3551"光谷人才計劃和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高端人才聚集工程")人選的,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及父母(符合投靠條件),可申請登記武漢市常住戶口。
對在漢就業創業非本市戶籍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含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海外學歷回國人員)、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和引進的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條件),可申請登記武漢市常住戶口。
對具有全日制大學?坪头侨罩票究萍耙陨蠈W歷,在漢就業創業,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年齡在30周歲以內,在漢連續參加城鎮社會保險1年以上,本人可申請登記武漢市常住戶口。
在漢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質等級建筑業、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限額以上商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的非本市戶籍高管班子成員,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連續參加城鎮社會保險1年以上,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條件),可申請登記武漢市常住戶口。
獲得國家、省、市勞動模范稱號、"五一"勞動獎章的外來務工人員及其他特殊貢獻者,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根據本人意愿,可在居住地申請登記武漢市常住戶口。
大學畢業證即可落戶
問:此次推出的《關于進一步放寬留漢大學畢業生落戶試行政策的通知》有何新突破?
答:今年來,我市一直在積極探索“門檻最低、手續最簡、機制最活”的系統化戶籍改革新模式。此次新突破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放寬年齡限制條件。博士、碩士研究生畢業不受年齡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畢業生由年齡不滿35周歲放寬至不滿40周歲;普通高校?茖W歷、非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畢業生由年齡不滿30周歲放寬至年齡不滿40周歲。
二是取消擇業期限制條件。不再按畢業3年內和超過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設置不同的限制條件。
三是取消就業創業限制條件。落戶與就業創業政策“全脫鉤”,就業的取消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創業的取消營業執照和半年以上繳稅證明等材料。
武漢連續三次發文推人才政策,落戶和購房者優惠眾多;非戶籍大學生持房票可買房,能打八折。從湖北省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獲悉,《武漢市房票(人才住房?)使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房票試行辦法》”)今日至12月28日公示,征求公眾意見。
根據意見,非本市戶籍個人憑房票可在我市范圍內購買首套住房。意見同時規定,使用房票所購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所謂房票,又稱人才住房券,是指政府對達到相應標準的企業以及各類創新創業人才發放的用于租購房屋的補貼憑證。
房票實行實名制,不得提現、轉讓、贈與;房票自發放之日起,有效期24個月。未在有效期限內使用的,房票自動失效。
企業或個人持房票在武漢市購買新建房屋(含廠房、經營用房、住房)時,可將房票交付房地產開發企業抵付等額購房款。也可先自行墊付相關費用后,再憑房票及相關資料至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門結算。
房地產開發企業需積極配合武漢市房票政策實施工作,優先安排持房票企業或個人購房,不得拒絕使用房票。
武漢最早提出“人才住房券”是在今年6月,武漢市下發的《關于支持百萬大學生留漢創業就業的若干政策措施》時,提出“建立“人才住房券”制度”。根據吸納大學生就業數量、繳納稅收等情況,由政府以獎勵形式發放“人才住房券”,用于企業人才和大學生購、租住房。
今年10月,武漢發布《關于加強大學畢業生安居保障的實施意見(試行)》《關于進一步放寬留漢大學畢業生落戶試行政策的通知》等文件,住房方面提出,爭取“讓更多留漢就業創業的大學畢業生以低于市場價20%買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場價20%租到租賃房”,
戶口方面,武漢將進一步放寬落戶年齡限制。文件規定,博士、碩士畢業生落戶不受年齡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由年齡不滿35周歲放寬至不滿40周歲;普通高校?茖W歷、非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由年齡不滿30周歲,放寬至年齡不滿40周歲。
武漢市房票(人才住房券)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全文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實施人才創新發展戰略,推進突破性發展民營經濟,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根據武漢市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房票(人才住房券)(以下簡稱“房票”)是指政府對達到相應標準的企業以及各類創新創業人才發放的用于租購房屋的補貼憑證。
第三條市區招才、經信、招商等主管部門負責其職責范圍內房票發放對象申請受理、發放工作,房票所需資金納入各主管部門財政專項預算。
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門負責協調房地產開發企業等接收房票,負責房票結算工作。
第四條房票發放標準由各主管部門根據行業管理實際情況另行制定。
第二章房票監制
第五條房票由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門、市財政部門聯合監制。
第六條房票實行實名制,不得提現、轉讓、贈與。
第七條房票自發放之日起,有效期24個月。未在有效期限內使用的,房票自動失效。
第八條房票遺失或損毀的,由企業或個人持相關材料到房票核發部門申請補辦。
第九條各主管部門依據房票年度專項預算至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門領取相應數量的房票,自行核發。
第三章受理發放
第十條各主管部門負責受理職責范圍內企業或個人的房票核發申請。
第十一條各主管部門根據各自制定的房票發放標準,對申請企業或個人進行審核,符合相應條件的,發放房票。
房票年度核發總額不得超過各部門本年度專項資金預算總額。
第十二條房票須完整載明領取企業或人才名稱和金額信息。
第四章房票使用
第十三條房票僅限于企業或個人在我市范圍內租購房屋(含廠房、經營用房和住房)。
第十四條企業或個人持房票在我市購買新建房屋(含廠房、經營用房、住房)時,可將房票交付房地產開發企業抵付等額購房款。也可先自行墊付相關費用后,再憑房票及相關資料至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門結算。
第十五條非本市戶籍個人憑房票可在我市范圍內購買首套住房。
第十六條使用房票所購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第十七條房票抵付購房款時,應全額使用。
第十八條持房票企業或個人在我市購買二手房屋(含廠房、經營用房、住房)或租賃房屋(含廠房、經營用房、住房)時,需先自行墊付相關費用,再憑房票及相關資料至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門結算。
第十九條房地產開發企業需積極配合武漢市房票政策實施工作,優先安排持房票企業或個人購房,不得拒絕使用房票。
第五章房票結算
第二十條各主管部門核發房票時,需在7個工作日內將等額房票結算資金劃撥至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門專用賬戶,供房票結算使用。
第二十一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憑接收的房票及購房合同、購房發票至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門結算。
企業或個人先行墊付的,由其持房票、購房合同及發票(購買二手房屋的,需提供不動產登記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區房管部門出具的該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證明至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門結算。
第二十二條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門應在1個月內將房票補貼經費劃撥至申請兌換企業或個人。
第六章信息平臺管理
第二十三條房票實行信息化管理,信息管理平臺由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門開發及維護。
第二十四條房票受理、發證、使用、結算均在房票信息管理平臺中完成,建立房票檔案,實行“一票一檔”制。
第二十五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接收房票時,可登錄房票管理信息平臺查驗真偽,查驗通過后將此房票在平臺內鎖定,不得二次使用。
第二十六條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門在進行房票結算工作時,需收回房票,在房票管理信息平臺中將其注銷,并將持票企業或個人租購房屋信息錄入房票管理信息平臺。
第二十七條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門應及時將房票管理信息平臺中持票企業或個人購房信息反饋至不動產登記部門,由房管交易管理部門和不動產登記部門分別在房屋交易管理系統和不動產登記管理系統中備注“房票補貼政策享受對象,該住房自×年×月起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第七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房票由各部門憑年度預算和發放標準,一次性申報領取。未制定發放標準和編制經費預算,或超過發放標準、人數限制、年度預算總額的,一律不予申報領取。
第二十九條房票資金實行?顚S茫鞑块T不得擠占、挪用、截留,不得將房票資金用于人員、辦公等與企業人才住房保障和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
第三十條獲得房票資金的企業收到資金后,領取、使用、結算房票,相關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資金,并自覺接受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企業采取變造、偽造稅收完稅憑證或財務報表、虛報投資規模等騙取房票的,由各行業主管部門責令收回,取消其本行業中享受的其他優惠政策支持,并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示。
第三十二條企業相關人員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騙取房票的,由各行業主管部門責令企業予以收回,并按規定使用,并將其行為納入征信系統。
第三十三條政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在資格審核和監督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天津落戶條件新規定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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