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
15.省教育考試院承擔全省普通高考和技能高考的命題與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有關考務規定按《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務工作手冊》執行。
16.普通高考考試時間為6月7日、8日,考試具體時間安排按教育部規定執行。全省技能高考的文化綜合考試時間與普通高考同步。
17.考試必須在標準化考點舉行?键c一般應設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關考試規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增設考點,須報經省教育考試院批準。
18.全國統考試題(包括帶試題內容的答題卡、副題,下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
我省技能高考的試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
高校受權組織考試命制的試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19.普通高考考試科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指語文、數學、外語三個科目,每科滿分150分,考試時間:語文為150分鐘,數學、外語均為120分鐘。文科綜合考試內容含政治、歷史、地理三個科目;理科綜合考試內容含物理、化學、生物三個科目。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滿分均為300分,考試時間均為150分鐘。
從起,語文、數學、英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和外語中的小語種(俄、日、法、德)均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命制的試題。
20.全國統考科目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等五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應按教育部規定參加由省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外語口試成績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21.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按機械類、電子類、計算機類、建筑技術類、旅游類、農學類、會計專業、學前教育專業、護理專業等類別,實行以技能考試為主、文化考試為輔的技能高考?荚噧热莘治幕C合和專業技能兩部分,其中文化綜合210分,包括英語(30分)、語文(90分)、數學(90分)三個部分;專業技能為考核實際操作,滿分為490分。具體考試組織按省教育考試院印發的《技能操作考試實施方案》實施。
22.全省統一藝術類專業考試、體育類專業素質測試、招收高水平運動員隊和高水平藝術團等專業測試,按教育部、省招委、省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23.省、市、縣各級考試機構和有關高校要按國家規定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安全保密規章制度,加強監督和檢查,并建立應急反應機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時間報告制度。一旦發生失(泄)密事件,事發單位須在第一時間直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接報后須立即報告省招生委員會和教育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圍的進一步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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