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學生轉專業工作,維護教育公平公正和學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21 號令)、《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高等學校轉學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4 號)、《河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674號)、《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高等學校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5〕734 號)和《商丘師范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1.轉入專業教學資源條件允許;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統一管理,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與程序;
3.學生申請轉專業時既要滿足自身的學習志趣,又要考慮各專業的社會需求及專業辦學實力,慎重選擇,防止簡單趨熱傾向,為個人繼續發展創造空間。
4.各學院轉出專業學生名額一般控制在本專業年級人數的10%以內(含),按申報者成績排序。
5.各學院轉入專業學生名額一般控制在本專業年級人數的20%以內(含)。若轉入學生多于本專業年級人數的20%(含),接受學院可采取一定方式擇優選拔。
二、申請資格
學生入學后,一般應當在錄取專業完成學業,因特殊情況需要轉專業的,可以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批后方可轉專業。
1.全日制在校一年級本科生、專科生;
2.無違反法律法規或校紀校規行為;
3.課程成績全部合格。
4.學校單獨接收優秀學生轉專業的申請,不占用10%名額。
按以下三種方式處理:(1)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所學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在3.8 以上,且在本專業全部學生排名前1%的學生,可在全校同錄取批次專業范圍內任意選擇專業,經學校批準轉入所選專業學習。
(2)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所學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達到3.5及以上,并且在本專業全部學生成績排名在10%及其以內者,具有在全校同錄取批次專業范圍內任意選擇專業的資格,經轉入學院考核批準后,可以轉入申請專業學習。
(3)在高考中總分達到一本線(含)以上且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所學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在2.5 以上者,具有在全校本科專業范圍內任意選擇專業的資格,經轉入學院考核批準后,可以轉入申請專業學習。
三、申請條件
(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轉專業:
1.學生確有某種特長或對某專業具有濃厚學習興趣,轉換專業之后更有利于發揮其特長者;
2.學生入學后發現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者;
3.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原因,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者。
(二)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轉專業:
1.未取得學籍的;
2.跨學歷層次的;
3.跨錄取批次的;
4.跨科類的;
5.通過普通“專升本”考試升入本科、對口招生升入?苹虮究,錄取時被確定為國防生和定向、委托培養的;
6.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學生轉入非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所對應專業的。
7.已有一次轉專業經歷的;
8.無其他正當理由的。
四、工作程序
轉專業的申請、審核、批準等工作一般在每學年第一學期期末和第二學期開學第一周內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1.教務處根據學校工作安排,將于每年秋季開學第17 周開始受理轉專業工作。
2.擬轉專業的學生應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第一周向所在學院提出轉專業申請,填寫《商丘師范學院學生轉專業申請表》(見附件1)。經轉出、轉入學院集體研究同意,學院負責人在轉專業申請表上簽署意見。
3.各學院將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名單進行匯總,并填寫轉專業學生匯總表(見附件2),連同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及時提交教務處審核。
4.教務處根據申請理由、學習成績等對申請轉專業學生提出審核意見,并將審核結果進行公示。
5.轉專業學生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主管領導批示,并提交院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
6.第二學期開學后第二周,教務處負責將審議通過的轉專業學生名單在學校范圍發文予以公布,同時辦理學生轉入、轉出手續,并及時將其學籍異動情況上報上級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備案。
五、轉專業學生的學籍管理
1.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后,必須取得轉入專業培養方案所規定的全部課程和學分要求后方能畢業,若有需要補選或重修的課程由學生自行選擇重修,學校不再專門為其開設課程。
2.轉專業前已修完的課程,與轉入專業相同、其學分與要求高于或等于轉入專業要求的可互相替代,不必重修。
3.轉專業后學生的學費執行標準不變。
六、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類別 | 院部 | 專業名稱 |
---|---|---|
本科 | 人文學院 | 漢語言文學 |
秘書學 | ||
歷史學 | ||
文化產業管理 | ||
數學與統計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
統計學 | ||
電子電氣工程學院 | 物理學 | |
汽車服務工程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
電子信息工程 | ||
通信工程 | ||
自動化 | ||
化學化工學院 | 化學 |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
外語學院 | 英語 | |
日語 | ||
翻譯 | ||
商務英語 | ||
法學院 | 法學 | |
社會工作 | ||
思想政治教育 | ||
體育學院 | 體育教育 |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 ||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 | ||
生物與食品學院 | 生物科學 |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
生物工程 | ||
動物科學 | ||
生物與食品學院 | 園林 | |
音樂學院 | 音樂表演 | |
音樂學 | ||
舞蹈編導 | ||
信息技術學院 | 軟件工程 | |
物聯網工程 |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
電子商務 | ||
美術學院 | 美術學 | |
繪畫 | ||
雕塑 | ||
教師教育學院 | 教育學 | |
學前教育 | ||
小學教育 | ||
測繪與規劃學院 | 地理科學 | |
地理信息科學 | ||
測繪工程 | ||
城鄉規劃 | ||
傳媒學院 | 廣播電視學 | |
廣告學 | ||
廣播電視編導 |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投資學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
市場營銷 | ||
財務管理 | ||
物流管理 | ||
建筑工程學院 | 土木工程 | |
建筑電氣與智能化 | ||
建筑學 | ||
藝術設計學院 | 動畫 | |
攝影 | ||
視覺傳達設計 | ||
環境設計 | ||
國際教育學院 | 經濟學類(中外合作辦學) | |
教育學類(中外合作辦學) | ||
新聞傳播學類(中外合作辦學) | ||
電氣類(中外合作辦學) | ||
計算機類(中外合作辦學) | ||
工商管理類(中外合作辦學) | ||
物流管理與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 | ||
電子商務類(中外合作辦學) | ||
戲劇與影視學類(中外合作辦學) | ||
設計學類(中外合作辦學) | ||
? | 人文學院 | 語文教育 |
數學與統計學院 | 數學教育 | |
體育學院 | 體育教育 | |
信息技術學院 | 計算機信息管理 | |
軟件技術 | ||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 | ||
國際教育學院 | 財務會計類(中外合作辦學) | |
電子商務類(中外合作辦學) | ||
藝術設計類(中外合作辦學) | ||
教育類(中外合作辦學) |
度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名單(省級)7個:社會工作、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廣播電視編導、美術學
商丘師范學院國家級、省級專業
類別 | 名稱 | 所在院系 | 等級 | 年度 |
特色專業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數學與統計學院 | 國家級 | 2009 |
物理學 | 電子電氣工程學院 | 國家級 | 2010 | |
物理學 | 電子電氣工程學院 | 省級 | 2007 | |
漢語言文學 | 人文學院 | 省級 | 2008 |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數學與統計學院 | 省級 | 2009 | |
化學 | 化學化工學院 | 省級 | 2010 | |
體育教育 | 體育學院 | 省級 | 2011 | |
地理科學 | 測繪與規劃學院 | 省級 | 2012 | |
教育學 | 教師教育學院 | 省級 | 2013 | |
本科工程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化工學院 | 省級 | 2012 |
專業綜合改革試點 | 漢語言文學 | 人文學院 | 省級 | 2012 |
物理學 | 電子電氣工程學院 | 省級 | 2012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化工學院 | 省級 | 2012 | |
地理科學 | 測繪與規劃學院 | 省級 | 2013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信息技術學院 | 省級 | 2014 | |
法學 | 法學院 | 省級 | 2014 | |
教育學 | 教師教育學院 | 省級 | 2014 | |
廣播電視編導 | 傳媒學院 | 省級 | 2016 | |
應用化學 | 化學化工學院 | 省級 | 2016 |
2020年商丘師范學院錄取結果查詢網址入口及錄取結果公布時間
2020年商丘師范學院錄取查詢入口,高考錄取結果查詢網址登錄
2020年商丘師范學院高考錄取通知書什么時候發放,附EMS快遞查詢方法
2020年商丘師范學院高考錄取結果什么時候出來及查詢系統入口
新鄉醫學院轉專業政策規定
時間:2024-07-11 11:0:00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轉專業政
時間:2024-07-11 11:0:02河南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13新鄉醫學院本科招生網登錄
時間:2024-07-11 1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