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教育(教科)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省考試局,廳直屬中學: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6號)的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重點高校在我省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國家專項計劃是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承擔,面向全國國家級貧困縣定向招生。全國安排招生計劃6萬名,下達海南的招生計劃由省考試局通過《填報志愿指南》?驈V大考生公布。
地方專項計劃是由我省的海南大學、海南師范大學、海南醫學院等招生高校承擔,實施招收我省農村區域學生的專項計劃。招生計劃不少于高校本科招生規模的3%,具體計劃數由省考試局通過《填報志愿指南》?驈V大考生公布。
高校專項計劃是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的農村區域招收農村學生的專項計劃。各高校安排計劃不少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2%,在海南的招生計劃由各招生高校根據考生申報及測試情況確定。
二、報名條件
(一)報考國家專項計劃的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我省2016年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國家級貧困地區有常住戶籍連續滿3年(2016年8月31日往前推算);(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市(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我省國家級貧困地區包括五指山市、臨高縣、瓊中自治縣、保亭自治縣、白沙自治縣。
(二)報考地方專項計劃的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我省2016年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農村區域有常住戶籍連續滿3年(2016年8月31日往前推算);(3)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農村區域參照海南省統計局發布的城鄉區域劃分標準確認。
(三)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我省2016年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貧困、民族地區的農村區域有常住戶籍連續滿3年(2016年8月31日往前推算);(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市(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我省貧困、民族地區包括陵水、五指山、保亭、瓊中、東方、樂東、白沙、昌江、臨高等市縣及儋州市的蘭洋鎮、南豐鎮、雅星鎮,瓊海市的會山鎮,萬寧市禮紀鎮的原新梅鄉、長豐鎮的原牛漏鎮以及南橋鎮、三更羅鎮和北大鎮(含祿馬鄉),屯昌縣的南坤鎮等貧困、民族地區縣(含縣級市)。
海南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20海南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10:0:41海南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09 10:0:08海南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09 09: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