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
湖北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同時,依法刪除晚婚晚育假期的獎勵規定,女性產假延長30天至128天,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期,生育第二個孩子無需辦證。
相關規定
湖北對于符合國家和省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女職工,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難產的,增加15天產假及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及生育津貼。2016年新修訂的《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產假和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退役軍人有什么待遇福利
時間:2024-04-18 01:0:51松原辦理離婚需要什
時間:2024-03-01 07:0:16白山辦理離婚需要什
時間:2024-03-01 07:0:04通化辦理離婚需要什
時間:2024-03-01 0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