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是為了為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保障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物業管理條例》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改革委、建設部于2004年1月1日發布施行的相關管理條例,共計二十四條。那么棗莊物業管理條例最新版全文是如何修訂的呢?本文小編為你整理關于棗莊物業管理條例最新全文、附收費標準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第一條 為規范住宅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山東省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及監督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住宅小區內的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向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收取的費用。
第四條 提倡業主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服務企業,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開展正當的價格競爭,禁止價格欺詐,促進物業服務收費通過市場形成。
第五條 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收費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第六條 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成本包括: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檢測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安全防范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服務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主要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住宅小區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寬帶數據傳輸及變電、二次供水、換熱、燃氣調壓等設施設備,不屬于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保修期內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生產廠家支付,保修期外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供水二次加壓設備運行電費由供水單位承擔,不得列入物業服務成本。
第七條 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根據住宅的種類、特點及物業服務階段,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費、前期停車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物業主管部門制定基準價格及浮動幅度,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向社會公布。滕州市基準價格及浮動幅度由其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業主管部門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向社會公布,并報棗莊市價格、物業主管部門備案。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具體收費標準,由建設單位與前期物業服務企業在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內約定,列入購房合同。
非普通住宅以及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業主大會或全體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約定。
第八條 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費根據物業服務的等級、服務質量、服務成本等因素,實行分等級定價。
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分為一星級至五星級共五個等級,具體等級要求由市物業主管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公布。
第九條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約定物業服務等級、服務內容、收費標準、收費方式及收費起始時間、合同終止情形、臨時管理規約等內容。涉及物業買受人共同利益的,其約定應當一致。
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應當包含上述物業服務合同內容。
前期物業管理住宅小區,因開發建設單位分期開發、分批交付使用的原因,造成小區配套設施和綠化環境等未能達到購房合同約定標準的,物業服務費應按照實際執行標準的70%交納,差額部分由建設單位補償物業服務企業。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按法定房屋產權面積(不含與住宅配套的儲藏室面積)計收。獨立專有車庫,需要按照房屋權屬證書或購房合同載明的建筑面積交納物業服務費 。
改變設計用途用于經營的房屋、車庫、儲藏室實行市場調節價,按相應的經營性用房物業服務費標準收取。
第十一條 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自物業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納物業服務費。已納入物業服務范圍但物業尚未交付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的,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交納。
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無正當理由拖延辦理交付手續的,物業服務費從建設單位書面通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辦理交付手續之日起按月計收。
物業服務合同有約定的,物業服務費可以預收,預收時間不超過半年。
第十二條 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業服務費按實際執行標準的70%交納。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對車輛實行出入證管理的,應當為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免費配置出入證。因遺失、損壞需要補辦的,可以適當收取工本費。
第十四條 車位租賃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物業主管部門制定基準價格及浮動幅度,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向社會公布。滕州市基準價格及浮動幅度由其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業主管部門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向社會公布,并報棗莊市價格、物業主管部門備案。具體收費標準由承租人與建設單位在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內約定。
第十五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有車庫內的車位使用人應當交納停車服務費。
停車服務費包括車庫、車位的設施設備運行及維護、保潔、秩序維護、購買公眾責任保險等發生的費用。
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對汽車或非機動車輛有看管要求的,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另行約定。
己購買車位但空置一年以上的,停車服務費按照實際執行標準的50%交納。
第十六條 占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應當交納車位場地使用費,收費標準由業主大會綜合考慮車位租賃費的價格等因素確定;業主大會成立前,經半數以上業主同意,車位場地使用費收取標準按車位租賃費標準的70%執行。
停車場地的保潔、秩序維護、購買公眾責任保險等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可依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按實際支出在車位場地使用費中列支;業主大會成立前,可按不超過20%提取費用。
車位場地使用費以及其他公共部位收益資金歸全體業主共有,主要用于補充相關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車位場地使用費可參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模式執行,并接受全體業主監督。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向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內為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配送、維修、安裝、執行公務等車輛收取停車費用。
除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外來車輛,停放超過2個小時的,業主大會成立前,按照物業主管部門備案的臨時管理規約約定執行。業主大會成立后,業主大會同意的,可以收取一定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由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約定。
第十八條 供水、供氣、供電、供暖等專業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與業主簽訂的服務合同,向最終用戶收取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專業經營單位及環衛管理單位委托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但可以根據約定向專業經營單位及環衛管理單位收取報酬。
專業經營單位及環衛管理單位不得強制物業服務企業代收費用,不得因物業服務企業拒絕代收有關費用而停止向最終用戶提供服務。
第十九條 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對其物業進行室內裝修產生的建筑垃圾,應當按照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社區居民委員會指定的地點堆放,并承擔清運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價格自律,遵守價格法律、法規、政策,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服務標準與收費標準應當質價相符。
第二十一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服務企業名稱、服務內容、服務等級及內容、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服務項目、收費標準以及收費依據、12358價格舉報電話等,接受業主的監督,不得向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每半年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公告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賬目。
第二十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違反規定以及物業服務合同,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重復收費的,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繳納。
物業服務企業依約履行義務的,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交納。業主拒不繳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依法追繳。
物業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市、區(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業主管部門按照價格管理權限,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服務收費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第二十五條 價格主管部門對物業服務實行成本監審制度和價格監測制度。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價格主管部門的要求,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
第二十六條 價格主管部門和物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檢查。物業服務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一)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收費標準的;
(二)超等級收費的;
(三)采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
(四)強制服務并收費的;
(五)不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的;
(六)其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 價格主管部門、物業主管部門未按照《價格法》、《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管理、監督物業服務的,由上級價格主管部門、物業主管部門予以糾正,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尚未到期的,在合同期內物業服務及其收費標準等仍按原合同約定執行,物業服務合同未約定固定期限或者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已經到期的,物業服務及其收費標準等應按本《辦法》規定執行。同時,要按照《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及時到物業主管部門辦理物業服務合同備案手續。
第二十九條 其他管理人的物業服務收費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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