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
確權登記頒證成果檢查驗收辦法(試行)
為保證陜西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的質量,規范成果檢查驗收程序、內容和方法,按照農業部印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檢查驗收辦法(試行)》(農經辦經〔2015〕5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陜西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的檢查驗收工作。對于《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檢查驗收辦法(試行)>的通知》(農經辦經〔2015〕5號)下發以前,已經簽約立項形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按農經辦經〔2012〕19號文件及《陜西省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術規范》的相關要求,參照本辦法進行檢查驗收。
二、檢查驗收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
6.《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4〕61號)
7.《農業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檔案局關于認真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意見》(農經發〔2015〕2號)
8.《農業部、國家檔案局關于印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農經發〔2014〕12號)
9.《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農辦經〔2012〕19號)
10.《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檢查驗收辦法(試行)>的通知》(農經辦經〔2015〕5號)
11.《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數據庫成果匯交辦法(試行)>的通知》(農經辦經〔2015〕13號)
1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規程》(NY/T2537-2014)
1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要素編碼規則》(NY/T2538-2014)
1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數據庫規范》(NY/T2539-2014)
15.《測繪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GB/T24356-2009)
16.《測繪技術總結編寫規定》(CH/T1001-2005)
17.《陜西省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術規范》
18.《陜西省檔案局、陜西省農業廳關于印發<陜西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陜檔聯發〔2015〕1號)
19.《陜西省農業廳關于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頒證影像資料匯交保管分發工作的通知》(陜農業發〔2015〕41號)
20.《陜西省農業廳辦公室關于調整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陜農業辦發〔2015〕88號)
21.《陜西省婦女聯合會、陜西省農業廳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管理工作中依法維護婦女權益的通知》(陜婦發〔2014〕17號)
三、檢查驗收的內容及方法
(一)檢查驗收的內容。主要包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總體完成情況、工作保障落實情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完成情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成果完成情況、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設成果完成情況、相關資料收集存放情況等。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總體完成情況。通過內業查看和走訪群眾檢查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總體開展情況,填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總體完成情況檢查表》(詳見附件1)。
2.工作保障落實情況。通過內業查看和外業抽檢的方法檢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保障落實情況,填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保障落實情況檢查表》(詳見附件2)。
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完成情況。通過內業查看和外業抽檢的方法檢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成果,填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成果完成情況檢查表》(詳見附件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成果面積精度檢查表》(詳見附件4)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成果界址點精度檢查表》(詳見附件5)。
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成果完成情況。通過內業查看的方法檢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完成情況,填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成果完成情況檢查表》(詳見附件6)。
5.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設成果完成情況。通過內業查看、內業檢測的方法檢查數據庫和信息系統建設情況,填寫《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設成果完成情況檢查表》(詳見附件7)。
6.相關資料收集存放情況。主要檢查文字成果內容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有關規程、規范的要求,文字報告內容是否準確,表達是否清晰、流暢,條理性強,報告中引用的表格數據是否正確等。
(二)檢查驗收的方法。確權登記頒證成果檢查驗收主要采用內業查看、內業檢測、外業抽檢的方法開展。內業查看是指對確權登記頒證過程中形成的文字成果、入戶調查成果、圖件成果、檔案成果的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進行檢查;內業檢測主要是對農村土地承包確權登記數據庫建設及管理信息平臺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外業抽檢是指利用相關儀器設備對農戶承包地塊界址點、面積等空間位置的精確度進行核實。
四、檢查驗收組織實施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檢查驗收工作以縣級行政區為基本單位,采取縣級自查、市級驗收、省級抽查的方式進行。
(一)縣級自查
縣級自查是在測繪單位全部工作完成后,由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機構對除向農戶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外所有工作環節成果進行的全面檢查。
縣級自查由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機構組織專家或委托有專業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驗收。自查工作完成后,應出具有具體驗收人簽字或第三方驗收單位蓋章的自查報告,該報告在上級單位進行驗收時一并提交。
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機構要及時對自查報告中提出的問題進行修改完善,所有問題修改完善后向農戶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
縣級自查合格后,由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機構以正式文件向市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機構提出書面驗收申請。
(二)市級驗收
市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機構收到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機構驗收申請后,要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專家或委托有專業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申請驗收縣(區、市)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進行全面驗收(如在7個工作日內不能組織驗收,應及時告知申請單位),填寫各項檢查驗收記錄表,形成有具體驗收人或第三方驗收單位蓋章的市級驗收報告。
市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機構在對轄區內所有縣(區、市)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驗收合格后,將全市區檢查驗收情況以市級人民政府名義向省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機構進行書面報告。
具體實施過程中,各市區應根據本辦法制定檢查驗收的實施細則或操作辦法,把握關鍵環節,實行全程質量監控。
(三)省級抽查
省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機構收到市級人民政府的書面報告后,應在適當時間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其轄區內縣(區、市)確權登記頒證成果進行抽查。抽查內容可以是全面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成果,也可以是數據庫、測繪精度等單方面成果。對所有市區確權登記頒證成果抽查結束后,在全省范圍通報抽查結果。
五、檢查驗收的程序
(一)前期準備
1.組織準備
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機構:
(1)按檢查驗收的要求進行自查,形成自查報告。
(2)完成本轄區內總體完成情況判斷,填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總體完成情況表》(詳見附件1)。
(3)向市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機構提出書面驗收申請。
市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機構:
(1)成立檢查驗收工作組。檢查驗收工作組由農業、國土資源、地理測繪信息、數據庫、信息化建設、檔案管理等方面專業人員組成。
(2)研究確定外業抽樣檢測的區域、線路、具體方法和時間安排,并準備外業檢查所需的儀器設備。研究確定內業資料查看、內業檢測的重點、具體方法和時間安排。
(3)告知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機構需要配合的事項。
(4)召開檢查驗收工作布置會。
2.資料準備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成果資料。包括《同一地塊農戶登記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信息申報表(入戶調查階段手寫)》《戶主表》《戶主聲明書》《委托書》《公示無異議聲明書》《承包地塊調查表》、以村組為單位的《工作底圖》(手繪版)和《承包地塊公示圖》、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臺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結果等材料。
(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成果資料。包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申請及審批材料、《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信息申報表(公示階段機打一式四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等。
(3)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設成果資料。包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數據庫、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過程中形成的數字化檔案資料等。
(4)其他成果資料。包括工作方案、實施方案、技術設計書、招投標結果公告、工作報告、技術報告、宣傳培訓、檢查驗收、會議紀要、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涉及的組織實施和政策、技術文件以及本行政區內的縣級行政區、發包方和承包方清單等。
(二)確定抽樣樣本
檢查驗收開展時,省、市、縣三級按下表樣本量隨機抽取樣本,所選樣本應充分顧及行政區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情況、地形地貌,招投標標段或作業區劃分等情況,兼顧不同類別,提高樣本代表性。
同一縣級行政區接受不同級別的驗收時,應避免選擇已被抽取過的發包方、承包方或承包地塊。
情況特殊需調整抽樣樣本量的,由接受驗收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機構依據本辦法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按發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塊的數量做適當調整,并報上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機構備案。
檢查驗收抽樣樣本量
(三)內業和外業檢查
檢查驗收組分為內業小組和外業小組分別進行檢查驗收工作。
內業小組按照檢查驗收辦法對成果資料進行審查,并做好記錄。
外業小組按照檢查驗收辦法進行外業實地檢查對照、審查成果資料,并做好檢查記錄。
在檢查驗收過程中,受檢單位應積極做好配合工作,當檢查驗收組針對內外業檢查情況提出質詢時,受檢單位應進行答疑。
(四)形成意見
檢查驗收組根據檢查情況,充分討論形成檢查驗收意見。驗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五)提交報告
檢查驗收組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提交檢查驗收報告。
檢查驗收報告應包括檢查驗收的組織形式、時間、對象,驗收的依據,提交檢查驗收的成果資料,驗收的數量,工作評價、成果評價、整改意見、驗收結論等。檢查驗收報告應由檢查驗收人員簽章確認并存檔。
(六)檢查驗收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檢查驗收組終止驗收:
1.資料準備不齊全的;
2.作業成果的數學基礎不正確;
3.界址點圖解或實測數據測量精度不達標;
4.無專業技術設計書或作業過程和方法不符合專業技術設計書要求;
5.承包地塊確權過程不符合規定的工作程序;
6.數據庫成果不符合規范要求或內容嚴重缺失;
7.受檢區域的農戶簽字(含委托簽字)率未達到90%;
8.承包地塊權屬信息符合率未達到95%。
六、檢查驗收評分及結果評定
(一)檢查驗收評分。檢查驗收評分執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各類檢查內容滿分均為100分,各類檢查內容在評分中所占權重執行下表的規定。
各類檢查內容中,各檢查要素的內容和分值由市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機構統一制定。情況特殊需要調整要素內容和權重的,由縣級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機構向市級機構申請,批準后執行。
以發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塊為基本單位的檢查內容,計分方法按合格比例計算各要素得分(小數點后保留兩位有效數字),計算公式為:要素得分=要素分值×合格樣本數÷總樣本數。
驗收內容評分權重
(二)檢查驗收結果評定。結果評定分為檢查結果評定和驗收結果評定兩個層次。檢查驗收結果評定執行下表規定。
(三)檢查驗收后處理
縣級自查、市級驗收、省級抽查過程中發現不符合政策要求和技術標準的成果時,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并督促被檢查驗收的單位抓緊整改完善。
驗收不合格的,被驗收單位整改后再申請驗收。
檢查驗收工作完成后,被檢查驗收的單位應建立驗收工作檔案。檔案內容包括驗收的申請、通知、檢查表、驗收報告、整改報告等。
達州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7:0:12廣安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14宜賓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23南充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