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軟件企業的納稅申報
(1)預繳申報:
、佘浖髽I在填寫《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時,將第9行“實際利潤額”與10%的乘積填入第12行“減:減免所得稅額”。
、谥攸c軟件企業在填寫《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時,將第9行“實際利潤額”與15%的乘積填入第12行“減:減免所得稅額”。
(2)年度申報:
①軟件企業將減免稅額,即《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主表第25行“應納稅所得額”與10%的乘積,填報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的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第38行“(五)其他”,并按照申報表邏輯關系填報主表。
、谥攸c軟件企業將減免稅額,即《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主表第25行“應納稅所得額”與15%的乘積,填報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的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第38行“(五)其他”,并按照申報表邏輯關系填報主表。
(三)動漫企業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等部門關于推動我國動漫產業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2號)的精神,為促進我國動漫產業健康快速發展,增強動漫產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出臺了有關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關稅等一系列扶持動漫產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其中,經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可申請享受國家現行鼓勵軟件產業發展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具體見“(二)軟件企業”。
小貼士:重點動漫企業只能享受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不能享受重點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
1.政策依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扶持動漫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5號);
(2)《文化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文市發〔2008〕51號);
(3)《文化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有關問題的通知》(文產發〔2009〕18號);
(4)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文化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和印發<北京市動漫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文市發字〔2009〕717號)。
2.動漫企業的條件
申請認定為動漫企業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
(1)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
(2)動漫企業經營動漫產品的主營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3)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產品收入占主營收入的50%以上;
(4)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的或通過國家動漫人才專業認證的、從事動漫產品開發或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l0%以上;
(5)具有從事動漫產品開發或相應服務等業務所需的技術裝備和工作場所;
(6)動漫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占企業當年營業收入8%以上;
(7)動漫產品內容積極健康,無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
(8)企業產權明晰,管理規范,守法經營。
上述動漫企業申請認定為重點動漫企業的,應在申報前開發生產出1部以上重點動漫產品,并符合以下標準之一:
(1)注冊資本l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動漫企業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連續2年不虧損的;
(3)動漫企業的動漫產品版權出口和對外貿易年收入2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自主知識產權動漫產品出口收入占總收入30%以上的;
(4)經省級認定機構、全國性動漫行業協會、國家動漫產業基地等推薦的在資金、人員規模、藝術創意、技術應用、市場營銷、品牌價值、社會影響等方面具有示范意義的動漫企業。
小貼士:享受動漫企業所得稅優惠需先認定動漫企業資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可向認定辦公室(北京市文化局)提交相關資料提出認定申請。
4.動漫企業所得稅優惠的納稅申報
動漫企業在優惠期間均應按照規定進行納稅申報。
(1)預繳申報:納稅人在按規定向稅務機關備案后,在預繳申報時可以享受優惠政策。在填寫《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時,將第9行“實際利潤額”與10%的乘積填入第12行“減:減免所得稅額”。
(2)年度申報:減免稅額,即《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主表第25行“應納稅所得額”與10%的乘積,填報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的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第38行“(五)其他”,并按照申報表邏輯關系填報主表。
(四)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
為加大對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支持力度,國家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大連、深圳、廣州、武漢、哈爾濱、成都、南京、西安、濟南、杭州、合肥、南昌、長沙、大慶、蘇州、無錫、廈門等21個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實行以下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1)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2)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1.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65號)
2.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的一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
(2)企業的注冊地及生產經營地在示范城市(含所轄區、縣、縣級市等全部行政區劃)內;
(3)企業具有法人資格,近兩年在進出口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違法行為;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職工總數的50%以上;
(5)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
(6)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
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是指企業根據境外單位與其簽訂的委托合同,由本企業或其直接轉包的企業為境外單位提供《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所規定的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和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而從上述境外單位取得的收入。
小貼士:享受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優惠需先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資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可向認定辦公室(北京市科委),提交相關資料提出認定申請。
3.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優惠的納稅申報
(1)預繳申報:在填寫《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時,將第9行“實際利潤額”與10%的乘積填入第12行“減:減免所得稅額”。
(2)年度申報:減免稅額,即《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主表第25行“應納稅所得額”與10%的乘積,與填報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的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第38行“(五)其他”,并按照申報表邏輯關系填報主表。
4.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優惠期限
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六、抵免稅額
(一)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抵免的稅額
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其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小貼士:當年應納稅額,是指企業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扣除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務院有關稅收優惠規定以及稅收過渡優惠規定減征、免征稅額后的余額。
1.政策依據
(1)《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條;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財稅〔2008〕115號)》(財稅〔2008〕115號)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財稅〔2008〕118號)》(財稅〔2008〕118號)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8號)》(財稅〔2008〕48號)
(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財稅〔2009〕69號》
(6)《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256號)國稅函〔2010〕256號)
2.專用設備投資額的確定
(1)如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抵扣,其專用設備投資額不再包括增值稅進項稅額;如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其專用設備投資額應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稅合計金額。企業購買專用設備取得普通發票的,其專用設備投資額為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
(2)企業利用自籌資金和銀行貸款購置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抵免企業應納所得稅額;企業利用財政撥款購置專用設備的投資額,不得抵免企業應納所得稅額。
3.特殊情況的處理
(1)企業購置并實際投入適用、已開始享受稅收優惠的專用設備,如從購置之日起5個納稅年度內轉讓、出租的,應在該專用設備停止使用當月停止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并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轉讓的受讓方可以按照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當年應納稅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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