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干部考核管理辦法十二條對擅自離職、因工作不稱職被免職、受黨紀處分被撤職、觸犯刑律或連續兩在考核評議中被評議為不稱職的村干部取消評為老干部資格。
五章 教育培訓
十三條村干部要積極參加自治區、地區、縣、鄉舉辦的各種培訓。鄉黨校定期或不定期集中對農村“兩委”干部、村級后備干部、入黨積極分子、致富能手進行培訓。鄉黨校每要利用鄉黨校對“兩委”干部進行培訓,時間不少于天。
十四條村黨支部書記及其他干部沒有達到任職學歷要求的,要積極參加各類成人正規化學歷教育,提高文化水平。
六章后備干部管理
十五條村級后備干部選拔的標準是政治素質高,有開拓創新意識,甘于奉獻,遵紀守法,群眾基礎較好;致富能力強,有一定組織領導能力;齡在歲以下,學歷在初中以上,身體健康。
十六條村級后備干部的數量配置要按照“少而精,備用結合”的原則合理確定。
十七條要堅持“選、育、用相結合,培養、鍛煉、儲備相配套”的原則,后備干部除每要和在職農村干部一樣,參加縣、鄉組織的各種培訓外,還要通過多種渠道積極參加成人學歷教育,不斷提高文化水平。要根據實際需要,吸收后備干部列席村“兩委”班子會議。要采取交任務、壓擔子的辦法,讓后備干部盡快在實踐中鍛煉提高。
七章財務管理
十八條實行農村財務鄉農經站管理制。
十九條村級正職干部和負責財務的干部離職后要及時進行離任審計。
二十條每對各村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度檢查,對有問題或群眾反映強烈的村干部要進行審計。
八章老干部管理
二十一條加強對老干部的管理,注重發揮老干部在經濟社會發展和維護穩定的作用,經常不斷地同他們溝通情況,征求意見,交流感情。
二十二條為符合條件的老干部辦理養老保險,使其老有所養。
二十三條建立老干部約束機制。老干部應維護現任村班子的團結,支持幫助村支部和村委會開展工作。對不配合甚至干擾村務工作、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包括黨內嚴重警告)或觸犯刑律的,經鄉黨委批準,縣委組織部備案,享受養老保險的,終止保險關系。
九章檔案管理
二十四條村干部檔案由鄉統一管理,逐人建檔,專人負責,定期填寫,及時入檔,并報縣委組織部備案。
二十五條農村現任干部檔案主要包括履歷表、度責任目標考核表、結構工資審批表、培訓學習情況、評議結果、實績卡片等有關材料。
二十六條后備干部檔案主要包括后備干部登記表、考察材料、培養措施、工作記錄、度考核材料等內容。
二十七條老干部檔案主要包括干部履歷表、鄉黨委有關本人離職后享受待遇的文件等內容。
十章附則
二十八條本辦法由鄉黨建辦負責解釋。
二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