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財務制度 三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折舊一般采用平均限法和工作量法。技術進步較快或使用壽命受工作環境影響較大的固定資產,經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可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數總和法計提折舊。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ㄒ唬┢骄薹ǖ挠嬎愎剑
。保A計凈殘值率
折舊率=--------×100%
固定資產折舊限
原值×折舊率
季折舊額=-------
。
原值×折舊率
月折舊額=-------
。保
(二)工作量法的計算公式: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
單位里程折舊額=-------------
規定的總行駛里程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
每臺班折舊額=-------------
規定的總工作臺時數
。ㄈ╇p倍余額遞減法的計算公式:
2
折舊率=----×100%
折舊限
凈值×折舊率
季折舊額=-------
。
凈值×折舊率
月折舊額=-------
12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公司應在其折舊限到期前2內,將凈值平均攤銷。
(四)數總和法的計算公式:
。病粒ㄕ叟f限-已使用數)
折舊率=--------------×100%
折舊限×(折舊限+1)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折舊率
季折舊額=------------------
。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折舊率
月折舊額=------------------
12
公司按照上述規定,有權選擇具體的折舊方法,在開始實行度前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折舊方法和折舊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需要變更的,須在變更度以前,由公司提出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 三十四條 公司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計入當期成本。修理費用發生不均衡的,可以采用待攤或者預提的辦法,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五章 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其他資產 三十五條 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住房使用權、商譽和非專利技術等。 三十六條 無形資產按下列原則計價:
。ㄒ唬┩顿Y者作為資本或合作條件投入的無形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價值計價;
。ǘ┵徣氲臒o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三)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所附單據或參照同類無形資產市場價格計價;
。ㄋ模┳孕虚_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計價。
除公司合并外,商譽不得作價入帳。非專利技術和商譽的計價應當經法定評估機構評估確認。 三十七條 無形資產自開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成本。無形資產的有效使用期限按下列原則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