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借款管理辦法》暫借款管理辦法一章 總則
一條 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益,減少資金占用,特制定本辦法。
二章 管理范圍
二條 暫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臨時性借款,包括:.差旅費借款;.零星購物借款;.其他臨時性借款。
三章 借款程序(差旅費和臨時性借款):.需借支差旅費時,應填寫《借款單》,注明預借金額;.經各級主管審查、審核、批準,程序為 a.一萬元以內:經辦人申請 部門經理審查確認 主管副總或總監審核 總經理批準。 b. 一萬元以上:經辦人申請 部門經理審查確認 主管副總或總監審核 董事長批準;.到財務部領款;.財務部以《借款單》為借款依據、報銷差旅費審核依據。
四條 零星購物借款程序:.由采購部門作出書面采購計劃;.經各級主管審查、審核、批準;.到財務部領款;.財務部以采購請款單為借款依據。
五條 一般零星購物借款限額為元,駕駛員、行政管理員可領取經核準的備 用金,核定標準由部門經理擬訂,報總經理批準。
六條 對個人臨時性借款:.一般不予借給,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借,有借款尚未還清者不得繼借;.借款人填寫《借款單》,
注明個人用途;
.經各級主管簽批;.到財務部以《借款單》作為借款還款依據。
七條 個人借款一般不超過其一個月工資額,超過時須有公司擔保人。
八條 暫借款可使用現金、支票或匯票支付,視不同情況和公司財務規定確定。對經常性 借款人員,經批準可辦理商務信用卡。
九條 暫借款還款、報銷期限:.對出差人員,在返回公司天內報銷差旅費;.對領用備用支票、匯票結算的采購,使用后天內報銷;.對領用備用金的部門、個人、定期(不定期)報銷;.對個人借款,最長不超過個月還款。
十條 借款人應按規定期限及時報銷或還款。
四章監督和處罰
十一條 借款人應嚴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則,應按情節輕重追究 責任。
十二條 財務部門定期、不定期清理暫借款。對逾期未還、未報者,發送報銷催辦單通知當事人;仍未改進者,扣除工資和采取其他措施。
五章附則
十三條 本辦法由財務部解釋、修訂,經總經理批準頒行。 撰稿:白水泉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