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存放爆炸物品的倉庫不得同時存放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和其他物品,并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數量。
四、存放爆炸物品的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使用油燈、蠟燭和其他明火照明,不準把火種、易燃物品等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和鐵器帶入倉庫,嚴禁在倉庫內住宿、開會或加工火藥,并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倉庫,收存和發放爆炸物品必須建立嚴格的收發登記制度。
五、對倉庫內存放化學危險品應遵守以下規定:
、倉庫與四周建筑物必須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不準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倉庫內嚴禁煙火,并禁止攜帶火種和發生火花的行為。在明顯的地點應有警告標志。
、加強貨物入庫驗收和平時的檢查制度,卸載、搬運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時應輕拿輕放,防止劇烈震動、撞擊和重壓,確;瘜W危險物品的儲存安全。
六、責任目標:確保庫房無失竊情況、無火災事故的發生、無危險品傷害事故的發生,無危險品的丟失,進出物品登記率%,驗收率%,物品保存完好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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