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是教師組織實施教學和學生學習的主要依據,選擇使用及編寫高質量教材是提高我院教學質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證和前提,為杜絕、防止低水平教材流入我院,規范教材選用、編寫程序,明確各環節具體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一、教材供應范圍和種類
、教材供應對象為學院在讀的學生及任課教師。
、教學計劃中的各門課程的教學用書和講義、配套教學參考資料、自印教材等,均由教務處教材科負責組織供應。
、其他部門或個人不得向學生推銷教材。
二、教材選購和預訂辦法
(一)選購和預訂教材的原則:
、基礎課教材應優先選用獲國家級或部委級的“優秀教材”和“推薦教材”;其次選用規劃統編教材,一般不能選用其它教材。
、專業及專業基礎課教材,一般以各專業出版社出版的、納入國家教材統一征訂的教材為主,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
、上述條件不能滿足,可考慮采用非統一征訂正式出版的教材。
、在確實購買不到較適用的教材的情況下,方可考慮自編教材。
、選用教材要首先考慮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穩定性,減少庫存,遇特殊原因,不使用原來教材改版的,須提出報告說明理由。
(二)預訂程序
、每月與月分別辦理秋季和次春季教學用書的選訂。
、按照春秋季教學用書征訂目錄選訂教材,各系部(院)填寫教材訂購申請單后,經教務處教材科審核后匯總,辦理預訂。
、為做好教材預訂工作,教材科應掌握有關課程的教材庫存數,以避免多訂、錯訂。
、確因計劃變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過預訂而須即時采購者,應及時提出選購教材報告,及時解決。
、教材一經選定一般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須經系部(院)主任同意,報教務處審批后執行。
、由于人為原因而重訂、錯訂造成的教材積壓浪費,由責任人負責推銷或賠償經濟損失。
、參編教材認購數量以使用兩為限,不得向學生硬性攤派推銷各種教材和教學參考資料。
三、自編教材管理辦法
、凡確實征訂不到或必需補充的教材,方可考自己編印。
、首先由系部(院)教研室打報告,確定編寫責任者、審稿責任人、使用限、編寫大綱、完成編寫的大約時間等,經系部(院)主任同意、教材科審核后,提請教務處長批準,方可執行。
、編寫及審稿責任人必須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且從事該課程一線教學兩以上。
、編寫教材要嚴肅認真、嚴防盜版。若出現因盜版而產生的法律糾紛,一律由編寫責任人負責。
、自編教材編寫完成后,教研室組織同專業或相近專業教師對編寫教材進行審議評價,認為該教材有職業教育特色或在同類教材中的處于優秀水平,編寫責任者方能將編寫教材,報學院教材科組織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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