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更新:2023-09-14 17:38:59 高考升學網
煤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監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和中華全國總工會七部門近日對外公布了《關于加強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小煤礦專職安檢員不少于人
七部門聯合發布的意見要求,小煤礦配備專職安全檢查人員不少于人,小煤礦要設立專職安全管理機構,確保每班都有專職安全檢查人員在井下檢查監督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
意見明確規定,小煤礦的礦長,安全、生產、機電副礦長和技術負責人等管理人員必須具有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從事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工作以上經歷,其中礦長還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崗位以上經歷。
記者從安監總局了解到,小煤礦是指產能萬噸及以下的煤礦。我國小煤礦占礦井總數%左右,產量占總產量三分之一。但小煤礦安全基礎薄弱問題突出,事故死亡人數和重特大事故起數占全國煤礦三分之二以上。
安監總局有關負責人指出,實現小煤礦安全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對落實“力爭三左右解決小煤礦問題”目標,十分必要。小煤礦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少于次
七部門聯合發布的意見同時要求,小煤礦企業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次。
意見明確要求小煤礦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生產、安全、機電副礦長和技術負責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次。井下每班必須確保至少有名礦級管理人員在現場帶班。
安監總局有關負責人強調,帶班人員要做到與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產重點環節,督促區隊加強現場管理,把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項措施細化落實到區隊和班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