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務集團有限公司鼓勵招商引資暫行辦法 對利用集團公司閑置的工業廣場、土地以及廠房、倉庫、設備等固定資產開辦的獨資企業,集團公司將為其通水、通電、通訊、通路、場地平整等事項提供便利條件。
十一條租賃集團公司閑置的廠房、倉庫、設備等固定資產或租賃集團公司其它存量資源開辦的獨資企業,在某場同類資產租賃價格的基礎上優惠%。
十二條鼓勵投資者錄用集團公司富余職工或職工子女。合資、合作企業錄用集團公司富余職工或職工子女比例占投資企業員工總數%的,投資收益分成在依照出資比例的基礎上優惠.%;錄用員工比例每遞增%,投資收益分成優惠率相應提高.%。租賃集團公司閑置的廠房、倉庫、設備等固定資產開辦的獨資企業,錄用集團公司富余職工或職工子女占所開辦企業員工總數%的,租金在前條規定基礎上再優惠.%;錄用員工比例每遞增%,租金優惠率相應提高.%。
十三條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分、子公司和公司有關職能部門積極為投資者提供信息咨詢、法律以及協助辦理高新技術項目融資等方面的服務。
十四條集團公司協助投資者協調、處理與地方各級政府、各行政機關、相關企業、周邊鄉村的各類關系。
十五條與我集團公司合資合作的外部客商,集團公司根據投資方向、投資額度、投資期限等情況,在合資、合作企業經營的前給予投資者高于投資比例%-%的收益分成。
十六條外商投資企業或內資企業生產的適于集團公司使用的產品,在同質同價的情況下,可以優先購買。
十七條外商投資企業或內資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集團公司能供應的原材料,享受集團公司內部企業同等價格。
十八條集團公司優先優惠供應外商投資企業或內資企業煤炭燃料。
十九條外商投資企業或內資企業需要集團公司提供煤炭及煤副產品研發技術支持的,給予優惠有償服務。
二十條集團公司對外商投資企業或內資企業在集團公司所屬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上進行廣告宣傳的,廣告費用可以給予%—%的優惠。
二十一條投資項目建設期內,需租用集團公司大型或專用設備的,集團公司以優惠價格予以出租。
四章引資獎勵
二十二條凡成功引進資金的國內外公民或組織(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中的黨政干部除外),按一定比例給予引資獎勵。礦處級領導干部為企業成功引進資金或項目的,在執行薪(薪酬)考核獎勵的同時,可由集團公司研究作為特殊貢獻給予獎勵。
二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成功引進資金:
(一)新建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注冊,并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
(二)批準的合同和章程中約定的外部資金投入已按期履行。
二十四條對引薦合資、合作項目的獎勵金額,按下列標準分段計發:
(一)引進資金 萬元至 萬元的,按引資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