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黨委常委會議事規則、作出決策。常委常委會決策必須嚴格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以贊成票超過應到會黨委常委的半數為通過。有關干部任免的決定,需要復議的,應當經黨委常委超過半數成員同意方可進行。、公布結果。表決后,會議主持人應當場宣布表決結果。、會議記錄。黨委常委會要有專人記錄,詳細記錄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主持人、會議的議題、每個委員發言的主要觀點和明確意見。屬于表決的,須注明表決方式,并記錄同意、不同意和棄權的票數,暫緩表決的意見。會議記錄要有專人保管,并按有關規定存檔。查閱原始黨委常委會議記錄,須經黨委書記批準。、會議主持。黨委常委會議由書記主持。書記外出期間,黨委一般不召開會議決定重大事項,遇緊急情況必須召開時,臨時主持黨委工作的副書記應設法與書記取得聯系,溝通情況后再召開。對未能出席會議的委員,會后由書記或副書記向其轉達會議議事情況及討論結果。五條 議事紀律、黨委常委會與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黨的組織紀律,在議事中必須講黨性,顧大局,實事求是,公道正派。嚴禁違反議事程序決定重大問題,違規作出的重大決定無效,并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黨委常委成員因故不能到會時,應提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并對會議議題以書面形式表明意見。、黨委常委成員必須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涉及與會人員本人及其親屬的,本人必須回避。、黨委常委會議所列議題、討論表決情況、個人發言及其它保密事項要嚴格保密,未經授權,任何與會人員不得擅自向外泄漏。如有泄密造成影響的,要追究其責任,直至紀律處分。、遇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黨委常委成員達不到規定人數無法召開黨委會議研究及表決的,經黨委書記同意后可臨機處置,事后應及時向黨委常委會匯報。、黨委常委會議決定的事項,各成員必須堅決執行,按照職責分工積極抓好貫徹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及時向黨委常委會匯報,接受公司黨委監督。六條 附則、本制度由公司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本制度自XX 月 日起實施。,